115 社會工作師高等考試 社會工作師 第一次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家庭訪視是社會工作從友善訪問延續至今的工作方法,而家庭評量(family assessment)的理論觀點也受到重視。
請選用家庭系統中的三個概念說明家人關係,並說明繪製家庭生態圖時的理論基礎與家庭生態圖可提供的訊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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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一是運用家庭系統觀點理解家人關係;二是說明家庭生態圖的理論基礎及其評估功能。作答時要呈現「家庭成員彼此影響」與「家庭和外在環境互動」兩個層次。
家庭系統觀把家庭視為由相互依存的成員組成的整體。理解一位家庭成員的行為或困境,須同時考量其他成員的回應、家庭互動模式,以及家庭與環境的關係。家庭生態圖則以圖像呈現家庭和外部系統的連結及互動。
解題方法
先選擇三個能直接說明家庭成員互動的系統概念,逐一說明其意義與對家人關係的解讀方式;再說明生態圖所依據的生態系統觀點,最後整理圖中可評估的資訊。題目未限定必須採用哪三個家庭系統概念,因此以下以「整體性、回饋循環、界限與次系統」作答。
一、以三個家庭系統概念說明家人關係
1. 整體性(wholeness)
家庭是互相連結的系統,成員的行為會影響其他成員及家庭整體。家庭問題不能只歸因於單一個人,而要了解問題如何在家庭互動中形成、維持或改變。
例如,孩子出現拒學情形時,評估除了了解孩子本身,也要了解親子互動、父母對學校的態度及家庭近期壓力,避免將孩子單獨視為問題來源。
2. 回饋循環(feedback loop)
家庭成員會以彼此的反應調整行為,形成持續的互動循環。負向回饋會使家庭維持既有的平衡或慣性;正向回饋則會放大變化,促使家庭互動模式改變。
例如,父母越擔心孩子的交友,越加以監控;孩子因感到受限而減少溝通,父母又因此更加監控,形成彼此強化的循環。評估時要看互動如何相互影響,而不只看誰先做了什麼。
3. 界限與次系統(boundaries and subsystems)
家庭內會形成不同次系統,如伴侶、親子、手足次系統;界限則規範各次系統間的接觸、權責與情感距離。界限過於僵化可能造成疏離,過於模糊則可能使角色混淆、成員過度介入彼此事務。
第 二 題20 分
甲現在 66 歲,退休回歸到家庭已有一年。原本以為自己嚮往悠閒的退休生活,也向家人承諾退休後將不再就業,以維護自己身體健康、照顧家人生活為主。然而過去工作的公司積極邀請他重返職場,甲卻口頭答應之。但是甲的家人擔心他的健康和交通安全,而有極大的情緒反應,且不願意交流溝通。甲向社會工作者表示,希望自己可以找到溝通方法讓家人認同。
請就上述情境,依據「任務中心取向」進行案例分析及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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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任務中心取向是以案主參與為核心、以具體生活問題為焦點的短期介入模式。社工與案主共同界定問題、排定處理優先順序、訂定可評量的目標,並透過明確任務逐步處理問題。任務是案主、重要他人或社工為達成目標所採取的具體行動,應可執行、能檢視進度,並訂有完成期限。
本案焦點不是判定甲退休後應不應該工作,而是甲希望改善與家人的溝通,讓家人理解其重返職場的想法;同時,家人對健康及交通安全的擔憂,以及甲曾承諾退休後不再就業所引發的信任與期待落差,也都是需要釐清的議題。
解題方法與案例應用
一、建立工作關係並界定問題
社工先與甲確認其求助動機、期待及優先處理事項,避免將「使家人認同」直接當作社工可以保證的結果。可將問題具體界定為:
- 甲與家人對重返職場的看法不同,溝通受阻。
- 家人擔心甲的身體健康與交通安全。
- 甲曾承諾退休後不再就業,家人可能因此感到失望、擔心或不信任。
- 甲已口頭答應公司邀請,但其決定、工作條件及家庭影響仍需進一步釐清。
社工採取中立、合作的態度,不替甲或家人決定是否就業;並了解甲對工作、健康、家庭照顧及退休生活的考量,也探索家人反對背後的具體擔憂與需求。
二、排列處遇優先順序
可先處理「如何恢復溝通」及「如何讓彼此理解顧慮」,再進一步討論工作決定。甲希望家人認同,但家人是否認同並非甲單方面能控制,因此處遇目標應放在甲能採取的溝通行動、取得的資訊及共同討論的過程,而非要求家人一定接受。
三、共同訂定具體目標
社工可與甲商定短期目標,例如:
- 在約定期限內,甲能整理自己重返職場的原因、期待及對家庭生活的安排。
- 甲能與家人進行至少一次平和且有準備的討論,聽取家人對健康與交通的具體顧慮,並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
- 甲與家人能共同列出需確認的資訊,例如工作內容與工時、通勤方式、健康評估、家庭照顧安排,以及是否有調整工作條件的空間。
- 甲根據討論及資訊,作出符合自身價值與實際條件的決定,並向家人說明。
目標須由甲認可、內容明確且可評估,並訂定合理期限;實際期限由社工與甲依公司回覆時程及家庭討論狀況共同協議。
四、擬定任務與執行
甲的任務:
- 寫下重返職場的理由、期待與顧慮,並釐清工作對其健康、生活及家庭角色的影響。
- 先以不責備的方式邀請家人選擇合適時間討論,例如說明:「我知道你們擔心我的健康和交通,我想先聽清楚你們最擔心什麼,也說明我為什麼答應公司。」
第 1 題1 分
下列何者強調運用友善訪問員深入了解申請救濟者的個別社會背景,並且依據調查結果提供個別化的救濟?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西方社會救濟與社會工作發展史,重點在辨認各制度的核心特色:
- 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強調對救濟申請人進行個別調查,由「友善訪問員」深入了解其家庭、經濟、健康、就業及社會關係等背景,再依個別需要提供適切救濟,具有早期個案工作的雛形。
- 濟貧法:重點在政府或地方教區對貧民進行制度化救濟與分類管理。
- 漢堡制與愛爾伯福制:重點在地方分區、分工及社區志願救濟組織。
- 睦鄰運動:重點在工作者進入貧民社區居住,透過社區生活與集體行動改善社區問題。
題幹中的「友善訪問員」「深入了解個別社會背景」「依據調查結果提供個別化救濟」,是慈善組織會社最具代表性的作法。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關鍵詞配對法」:
- 看到「友善訪問員」,直接聯想到慈善組織會社。
- 看到「個別調查」與「個別化救濟」,聯想到 COS 所主張的「科學慈善」。
- 將其與睦鄰運動的「社區工作」及濟貧法的「制度救濟」區分。
- 因此選擇 (C)英美之慈善組織會社。
慈善組織會社認為,貧困不能只靠普遍發放救濟解決,必須先調查造成貧困的個別原因,再提供適合個案的協助,同時避免重複救濟、資源浪費及受助者過度依賴。
選項分析
(A)英國伊麗莎白濟貧法:錯誤
英國伊麗莎白濟貧法的核心是建立地方教區的法定救濟責任,並將貧民大致區分為:
- 貧困但能工作者;
- 無法工作者,例如老人、病人及身心障礙者;
- 無家可歸或失依兒童。
其特色在於以教區為單位徵收濟貧稅、提供救濟及進行貧民分類管理。雖然濟貧法具有制度化與行政管理功能,但題幹所說的「友善訪問員進行個別社會調查」並不是伊麗莎白濟貧法的代表性特色。
(B)德國漢堡制與愛爾伯福制:錯誤
漢堡制與愛爾伯福制都屬於地方分區及社區救濟制度,重點在透過行政區域劃分、志願人員分工及地方組織來處理貧困問題。
第 2 題1 分
針對社會工作的實習教育目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實習教育」的培育目標。實習不只是將課堂知識套用於個案服務,更在於培養學生整合知識、技能、情意與專業角色的能力,包括:
- 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際工作流程。
- 理解社會工作實務中的問題結構與服務意義。
- 培養情緒控制、行為表達及人際互動能力。
- 覺察服務對象、機構、社區及專業角色的需求。
- 建立倫理判斷與專業自主,而非僵化服從單一規範。
因此,社會工作實習的目標是培養具備專業判斷力與反思能力的工作者,不是訓練只會機械式遵守法令的執行人員。
解題方法
本題採「專業教育目標辨識法」:
- 凡是強調理論與實務整合、情緒與行為調整、環境與角色覺察者,符合實習教育的培育方向。
- 凡是將社會工作者定位為「固守」規則、缺乏專業判斷與倫理反思者,則偏離社會工作實習的核心精神。
題目要求找出錯誤敘述,因此判斷重點在於各選項是否符合「培養整合性、反思性與專業自主」的實習目標。
選項分析
(A) 在實作流程中掌握各種知識的潛在結構和意義
正確。
社會工作實習的重要功能,是讓學生在實際服務過程中理解課堂知識如何發生作用。例如,學生不只學習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等表面方法,也要理解理論背後的問題觀、價值觀、處遇邏輯及專業意義。
「掌握各種知識的潛在結構和意義」代表學生能將零散的理論、政策、實務技巧與服務經驗加以整合,形成較完整的專業理解,符合實習教育目標。
(B) 訓練成為固守法令原則的工作人員
錯誤,為本題答案。
社會工作者當然必須遵守法律、行政規範與機構制度,但實習教育的目標不是培養「固守法令原則」的工作人員。
「固守」一詞具有僵化、機械服從的意味,容易忽略下列專業要求:
- 對服務對象處境進行個別化評估。
- 在法律、倫理與實務需求之間進行判斷。
- 理解法令規範的目的,而非只執行形式。
- 面對複雜情境時,運用專業知識與倫理原則作出適切決策。
第 3 題1 分
有關職業社會工作的發展與概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職業社會工作」的發展脈絡、服務對象與專業角色。
職業社會工作是將社會工作的知識與技巧運用於職場及勞動情境,處理員工在工作、家庭、心理、人際、經濟及職業適應上的問題,並兼顧:
- 員工的福祉與問題解決;
- 雇主的組織目標與管理需求;
- 勞資關係及工作環境改善。
其服務對象以「職場中的工作者及其相關家庭、團體與組織」為核心,與以求職者、失業者及就業弱勢者為主要對象的就業服務社會工作並不相同。
本題沒有涉及特定法條,依職業社會工作的基本定義與發展史判斷即可。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找錯誤敘述」題,判斷步驟如下:
- 先確認職業社會工作的主要服務場域是職場。
- 再確認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員工、員工家庭及工作組織。
- 將職業社會工作與就業服務的服務對象加以區分。
- 最後檢查各選項是否符合我國發展背景與職業社會工作的專業角色。
其中,選項 C 使用「服務對象相同」的絕對性敘述,與兩者實際服務範圍不符,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我國職業社會工作發展模式與美國工業社會工作回應員工問題與需求模式不同
正確。
美國工業社會工作較早在工業化及大型企業發展下形成,主要是在工業組織內回應員工的生活適應、家庭問題、心理困擾、工作適應及勞資關係等需求,具有較明顯的企業內部服務與員工協助取向。
我國職業社會工作的發展背景與美國不同,早期較常從勞工福利、員工福利、諮商輔導及心理適應等方向切入,發展路徑並非完全複製美國工業社會工作的模式。因此,本選項的比較符合職業社會工作的發展脈絡。
(B) 我國職業社會工作發展之初運用的是諮商輔導概念
正確。
我國職業社會工作發展初期,常以協助員工處理心理適應、人際關係、家庭衝突、工作壓力及職場困擾為主,因此大量運用諮商、輔導、個案工作及心理支持等概念。
這種發展方式使職業社會工作早期具有較強的「員工問題處理」與「個人適應協助」色彩。
第 4 題1 分
下列何項公約主要內容包含人民享有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的社福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四大人權公約的保障內容分類,以及「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所屬的人權類型。
「人民享有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屬於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核心法源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9 條,明定人人有權享有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
本題法規與公約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題幹所指出的權利性質:
- 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屬於社會權。
- 社會權主要由《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保障。
- 公民自由、政治參與及程序保障:屬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核心範圍。
- 婦女平等與消除性別歧視:屬於《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核心範圍。
- 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及參與權:屬於《兒童權利公約》的核心範圍。
因此,題幹所稱的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應選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選項分析
(A)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錯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主要保障公民與政治權利,例如:
- 生命權
- 人身自由與安全
- 公平審判權
- 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
- 言論自由
- 和平集會及結社自由
- 參政權
- 法律之前平等
其核心是限制國家不當干預人民自由,並保障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險並非該公約的主要規範內容,因此不是本題答案。
(B)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正確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主要保障人民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包括:
- 工作權與合理工作條件
- 組織及參加工會的權利
- 社會保障權
- 適足生活水準權
- 健康權
- 受教育權
- 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
第 5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和阿嬤多次會談後,發現她是個內向害羞的人,不喜歡認識新朋友,但是講起她的拿手料理就很有精神,於是我邀請阿嬤到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一起幫忙準備社區共餐的餐點。
上述情境彰顯出社會工作的那個目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的「增強能力」或「充權」(empowerment)觀點。
社會工作者不只是在替服務對象解決問題,也要發掘其既有能力、興趣與優勢,提供適當機會,使其增加自我肯定、參與社會及處理生活問題的能力,進而提升「能力感」與自我效能。
題幹中,阿嬤雖然內向害羞、不喜歡認識新朋友,但她對拿手料理具有興趣與專長。社會工作者運用其優勢,邀請她參與社區共餐的餐點準備,讓她在熟悉且有能力的活動中與他人互動,累積成功經驗與社會參與經驗。這正是透過優勢觀點與參與機會,增強服務對象能力感的作法。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三個關鍵:
- 先找出服務對象的優勢:阿嬤擅長料理,且談到料理時精神良好。
- 再看社會工作者採取的行動:邀請她參與社區共餐餐點準備。
- 最後判斷直接產生的社會工作目標:讓阿嬤運用自身專長參與社區活動,增加自信、互動及自我效能。
題幹重點在於「從不足轉向優勢」,並透過實際參與使服務對象感受到自己有能力、有貢獻,因此答案為「增強服務對象的能力感」。
選項分析
(A) 發展社會政策以促進社會正義
錯誤。
此選項屬於較宏觀層次的社會工作目標,重點在政策倡議、制度改革、資源分配與消除社會不平等,例如推動弱勢權益保障或改善社會福利制度。
題幹描述的是社會工作者與單一服務對象會談後,依其興趣與專長安排參與社區活動,屬於個人及社區層次的直接服務,並非發展社會政策。
(B) 改善社會服務輸送網絡
錯誤。
第 6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美國「新政」(The New Deal)的主要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羅斯福總統於 1930 年代推動的「新政」(The New Deal)及其社會救濟、失業救助政策。
經濟大恐慌造成大量失業與貧困,新政的重要方向包括:
- 由聯邦政府擴大介入救濟工作。
- 提供失業者緊急救濟。
- 設置行政機關執行救濟與公共工程。
- 透過公共工程創造就業機會。
本題應掌握「聯邦政府主導」及「緊急救濟、行政執行、就業促進」三個關鍵概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題目所採歷史制度名稱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新政主要內容,可觀察其是否符合下列特徵:
- 是否為羅斯福新政時期的重要救濟政策。
- 是否由聯邦政府推動或執行。
- 是否直接處理大恐慌造成的失業、貧困與生活困難。
聯邦緊急救濟法、緊急救濟行政及就業促進,均符合新政的政策核心;「州緊急救助法」則屬州層級的救濟措施,並非新政主要內容。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A) 州緊急救助法
此項不是美國新政的主要內容,為本題正確答案。
新政的救濟政策主要是由聯邦政府透過聯邦法律及行政機關推動,例如《聯邦緊急救濟法》(Federal Emergency Relief Act)及聯邦緊急救濟行政機關。州政府雖然也曾設置或推動緊急救濟措施,但「州緊急救助法」並不屬於羅斯福新政中具有代表性的聯邦政策。
因此,A 項在政府層級及新政代表性上均不符合題意。
(B) 聯邦緊急救濟法
此項屬於新政的重要內容,並非答案。
羅斯福政府於 1933 年制定《聯邦緊急救濟法》(Federal Emergency Relief Act),目的在於因應大恐慌造成的失業與貧困,提供聯邦資源協助各州進行直接救濟。
該法的重要意義在於:
第 7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走上街頭為無家者住宅政策游說、為性別平權推動立法、參與反對人口販運遊行,爭取弱勢族群之社會立法。此為社會工作者的何項角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在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中的專業角色。
社會工作者不僅提供個案服務,也會針對造成弱勢處境的社會制度、政策與法律進行改革。當社會工作者代表無家者、性別少數、人口販運被害人等弱勢群體,向政府及社會大眾表達訴求、爭取權益、推動政策或立法改革時,所扮演的是「倡導者」角色。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觀察題幹中的行動:
- 為無家者住宅政策游說;
- 為性別平權推動立法;
- 參與反對人口販運遊行;
- 爭取弱勢族群的社會立法。
上述行為的共同目的,都是替權力較弱、缺乏資源或政治代表性的群體發聲,促成政策、法律及社會制度的改變。這正是社會工作者「倡導」功能的典型表現。
倡導者通常具有下列任務:
- 了解弱勢群體的需求與權益受損情形。
- 代表案主或弱勢群體向政府、民意機關及社會大眾表達訴求。
- 推動社會政策、法律及制度改革。
- 結合群眾、社會團體及公共資源,以促進社會正義。
選項分析
(A) 倡導者:正確
倡導者是指社會工作者為案主或弱勢群體爭取權益,協助其獲得資源、平等對待及制度保障,並推動不合理政策與法律的改革。
題幹中的「游說住宅政策」、「推動性別平權立法」、「參與反人口販運遊行」及「爭取社會立法」,都具有公共議題倡議、權益爭取及制度改革的性質,因此符合倡導者角色。
(B) 協調者:錯誤
第 8 題1 分
依 Gambrill 和 Gibbs(2009)之觀點,有關社會工作者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的養成,下列組合何者正確?
①增加自我了解 ②減少認知偏誤 ③增加工作效率 ④深思熟慮地使用語言 ⑤去脈絡化的理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Gambrill 和 Gibbs(2009)對社會工作者「批判性思考」養成的觀點。
批判性思考不是單純追求工作速度,也不是脫離情境進行抽象判斷,而是透過有意識、反思且具證據基礎的思考,檢視自己的認知、語言、假設與判斷偏誤。其重要內涵包括:
- 增加自我了解,覺察自身價值、情緒、經驗與偏見如何影響專業判斷。
- 減少認知偏誤,避免受到刻板印象、先入為主、選擇性注意及過度推論等影響。
- 深思熟慮地使用語言,精確界定問題,避免使用含糊、標籤化或帶有價值判斷的語句。
- 將問題放在具體脈絡中理解,考量案主、家庭、制度、文化與社會環境等因素。
因此,①②④均符合批判性思考的養成方向。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逐項判斷」方式,將各敘述與批判性思考的核心精神比較:
- 是否強調自我反思?
- 是否有助於降低錯誤判斷?
- 是否要求語言使用精確、審慎?
- 是否脫離實際情境?
- 是否將批判性思考誤解為單純提高工作效率?
符合前述核心精神者為正確敘述。判斷結果為:
故選擇包含①②④的(D)。
選項分析
①增加自我了解
正確。
社會工作者的判斷會受到個人價值觀、成長經驗、情緒反應、文化背景及既有信念影響。增加自我了解,能使工作者辨識自身的假設與偏見,避免將個人標準直接套用在案主身上。
因此,自我覺察與自我反思是批判性思考的重要基礎。
②減少認知偏誤
正確。
認知偏誤會使社會工作者過早下結論,或只注意支持原有看法的資料。例如,工作者若因案主曾有失業紀錄,就直接認定案主缺乏工作意願,便可能忽略健康、照顧責任、勞動市場及社會資源等因素。
批判性思考要求工作者檢視證據、辨認推論過程,並降低先入為主與刻板印象的影響。因此,②正確。
③增加工作效率
錯誤。
第 9 題1 分
對於「反思型實務工作者」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反思型實務工作者」(reflective practitioner)的意涵,以及社會工作者面對倫理兩難、個人價值與機構價值衝突時的專業判斷。
反思型實務工作者並非只依照機構規定執行工作,而是能在實務過程中:
- 覺察自身價值、情緒與偏見。
- 分析個案處境、機構政策與社會環境。
- 辨識倫理兩難及價值衝突。
- 反思決策形成的原因、過程與後果。
- 依據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個案權益、社會正義及相關法規作出判斷。
因此,當個人價值與機構價值衝突時,社會工作者的責任不是無條件服從機構,而是進行專業倫理判斷,兼顧機構責任與個案權益,必要時提出倡議、協商或尋求督導。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找錯誤」題,判斷重點在於辨識哪一個選項將反思型實務錯誤地理解為「服從機構」。
解題時可掌握兩個原則:
- 反思包含對工作過程、價值衝突及決策後果的分析。
- 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責任不以完成機構要求為唯一標準,仍須受到專業倫理與個案權益的拘束。
四個選項中,只有(C)將機構責任置於絕對優先地位,與反思型實務及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不符。
選項分析
(A)能夠辨別分析工作上遇到的倫理兩難與衝突,並思考其成因與過程
正確。
反思型實務工作者會辨識實務工作中的倫理兩難,例如保密義務與防止傷害之間的衝突、個案自主與保護責任之間的衝突,以及個案需求與機構政策之間的矛盾。
此外,反思不只是發現衝突,還包括分析衝突形成的原因、權力關係、制度背景、參與者立場及決策過程。因此,本選項符合反思型實務的核心特徵。
(B)在工作結束後,能夠覺察與理解個人與機構價值可能彼此衝突
正確。
反思可發生在工作之前、工作進行中及工作結束後。工作結束後的反思,能協助社會工作者檢視自己的價值觀、情緒與判斷,並理解機構政策、組織文化與專業價值之間的關係。
第 10 題1 分
21 世紀認為解決議題的起始點是預防,包含出現問題前,社會工作者能針對民眾進行教育。有關實踐社會工作教育者角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者的教育者角色」及其與其他專業角色的區辨。
社會工作者扮演教育者角色時,主要任務包括:
- 傳遞與整理資訊,增進個案或組織成員的知識與判斷能力。
- 提供訓練與學習機會,促進個人或組織成員的能力發展。
- 分享研究成果、實務經驗與專業智慧。
- 協助服務對象形成問題解決能力,落實預防性社會工作。
相對地,建立專業聯盟、整合組織力量並促成社會行動,主要屬於倡導者、組織者、社會行動者或變遷促進者的角色,不是教育者角色的核心表現。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依社會工作實務角色分類判斷。
解題方法
本題採「角色功能配對法」:
- 先確認選項是否具有「教學、訓練、資訊傳遞、知識分享、能力培養」等教育性質。
- 再判斷該選項是否轉向「組織動員、聯盟建立、社會倡導或集體行動」。
- 前者屬教育者角色;後者屬社會行動或倡導相關角色。
四個選項中,A、B、C均直接涉及訓練、資訊擴充及知識分享,符合教育者角色;D則以建立專業聯盟促成社會行動為主,功能重點已轉為集體動員與社會變遷,因此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透過訓練促進組織成員的生涯發展
正確。
教育者角色不只針對個案,也可以服務於組織成員、社區工作者或其他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可透過教育訓練、在職培訓、工作坊及能力培養,協助組織成員提升專業能力,進而促進其生涯發展。
其中「訓練」及「生涯發展」均屬於教育與能力培力的範圍,符合教育者角色。
(B) 透過資訊處理策略,擴充個案的訊息基礎
正確。
第 11 題1 分
Turner(1986)認為「理論」的運用有幾項好處,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Turner(1986)對社會工作理論功能與運用效益的主張。理論不只是抽象概念,而是協助社會工作者理解問題、組織資訊、形成假設、預測可能結果,並規劃介入方向的重要工具。
理論運用的主要好處包括:
- 提供解釋功能:協助說明個案問題形成與持續的原因。
- 具有推論功能:可將理論所形成的概念與假設,應用於其他相似情境或個案。
- 引導實務介入:協助社會工作者選擇適當的評估角度、介入目標與處遇策略。
- 累積與檢驗實務知識:透過實務經驗評估理論的適用性,並比較不同理論的解釋與介入效果。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應先掌握 Turner 對理論功能的基本立場,再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
- 凡是描述理論能夠解釋、推論、引導介入或累積實務知識者,屬於理論運用的正面功能。
- 若選項否定理論對實務介入的引導作用,即與 Turner 的觀點相反,應為錯誤選項。
因此,直接尋找否定理論實務功能的選項即可。
選項分析
(A) 理論提供解釋的能力,藉以預測介入的結果
正確。理論能協助社會工作者釐清問題的成因、相關因素及其作用機制,並依據理論所建立的假設,預測某種介入方式可能產生的結果。
理論並非保證介入結果一定成功,而是提供有系統的分析架構,使社會工作者能夠根據理論推估介入的可能影響,並在實務過程中持續修正評估。
(B) 理論具有推論的意義,藉以推論其他個案
第 12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定期家訪時,發現服務對象 5 歲子女哭泣。經了解係因近日工作表現受上司責罵,下班身心疲憊、子女又吵鬧不聽話,便隨手體罰。經評估服務對象的教養方式,可能源自兒時原生家庭嚴厲管教所致。上述係採用何種學派或觀點?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工作理論中的「心理暨社會學派」(psychosocial approach)及其評估觀點。
心理暨社會學派主張,個人的問題不能只從外在行為判斷,必須同時理解:
- 個人的心理狀態與人格發展。
- 個人的成長經驗,尤其是早期家庭經驗。
- 當前生活環境與壓力。
- 個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
題幹同時呈現兩個層次:
- 當前壓力:服務對象受到上司責罵、下班身心疲憊、子女吵鬧,因而出現體罰行為。
- 歷史與心理因素:其教養方式與兒時原生家庭的嚴厲管教經驗有關。
這種「現在的生活壓力」結合「過去的家庭經驗與人格影響」的評估方式,正是心理暨社會學派的核心特色。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評估焦點辨識法」:
- 先找題幹是否提到個人的內在心理、人格或早期生命經驗。
- 再看是否將當前問題與家庭背景、成長歷史連結。
- 若重點在「過去經驗如何影響現在的人際與教養方式」,即屬心理暨社會取向。
本題不是單純描述體罰行為,而是進一步追溯其教養方式與原生家庭經驗的關聯。因此,命題重點在於理解個人目前的適應問題,並結合其心理發展史與社會環境加以評估,答案為心理暨社會學派。
選項分析
(A) 心理暨社會學派:正確
心理暨社會學派重視「人在情境中」(person-in-situation)的分析,認為個人的問題是心理因素與社會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
本題中:
- 上司責罵與工作疲憊,屬於當前社會情境壓力。
- 子女吵鬧與體罰,屬於目前的親職適應問題。
- 兒時原生家庭的嚴厲管教,屬於早期成長經驗及心理發展因素。
題幹將現在的親職行為與過去的家庭經驗相互連結,符合心理暨社會學派的評估方式,因此選 A。
(B) 優勢觀點:錯誤
優勢觀點強調服務對象的能力、資源、韌性、成功經驗與可運用的支持網絡,重點是發掘「服務對象已經擁有什麼」以及「如何運用其優勢促進改變」。
題幹的主要焦點是:
第 13 題1 分
關於認知行為理論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認知行為理論(Cognitive-Behavioral Theory, CBT)的基本假設與處遇特色。
認知行為理論認為,個人的情緒與行為,主要受到其對事件的認知、解釋、信念及自動化思考所影響。相同事件因不同的認知評估,可能產生不同的情緒反應與行為結果。因此,處遇重點在於辨識非理性信念、負向自動化思考與認知扭曲,並透過認知重建及行為練習促進改變。
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認各選項所代表的理論取向。
解題方法
判斷時可依下列方式切入:
-
先掌握認知行為理論的核心: 「改變認知,進而影響情緒與行為」。
-
再確認其處遇特色: 重視實證、結構化、目標導向、問題解決及可觀察的改變。
-
最後辨識是否混入其他理論的概念。 「口誤是潛意識的流露」是精神分析理論對口誤、夢及症狀的典型解釋,不是認知行為理論的核心命題。
因此,答案為 B。
選項分析
(A) 處遇強調以證據為基礎——正確
認知行為處遇重視實證研究、可操作的治療技術與治療成效評估,屬於具有明確理論基礎與研究支持的處遇模式。
其處遇通常具有下列特色:
- 設定具體且可衡量的處遇目標。
- 針對問題進行評估與概念化。
- 使用認知重建、暴露、行為演練、家庭作業等技術。
- 透過行為及症狀變化評估處遇成效。
因此,「以證據為基礎」符合認知行為理論及其處遇模式的特色。
(B) 口誤是潛意識的流露——錯誤
「口誤是潛意識的流露」是精神分析理論的觀點。依據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口誤、夢、失誤行為等,可能反映個人被壓抑的欲望、衝突或潛意識內容。
認知行為理論並不以潛意識衝突作為解釋口誤的主要基礎,也不將治療焦點放在挖掘被壓抑的本能欲望。其重點是目前可觀察、可辨識及可修正的認知與行為,例如:
第 14 題1 分
有關任務中心模式的執行流程順序,下列何者正確?
①發展特定性任務 ②發展一般性任務 ③目標發展與協商 ④標的問題指認與確認優先順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任務中心模式」(Task-Centered Practice Model)的介入流程。此模式強調以短期、問題解決及目標導向的方式,與案主共同界定問題,透過具體任務逐步改善生活處境。
其執行流程可整理為:
- 標的問題指認與確認優先順序
- 目標發展與協商
- 發展一般性任務
- 發展特定性任務
其中:
- 標的問題指認與確認優先順序:社會工作者與案主釐清目前面臨的問題,並決定優先處理的問題。
- 目標發展與協商:針對優先問題,與案主共同建立可達成的工作目標。
- 一般性任務:提出達成目標所需採取的概括性行動方向。
- 特定性任務:將一般性任務進一步轉化為明確、具體、可執行及可評估的行動步驟。
因此,必須先確認「要處理什麼問題」,再決定「要達成什麼目標」,接著規劃一般性任務,最後細化為特定性任務。
解題方法
題目提供四個流程要素:
- ①發展特定性任務
- ②發展一般性任務
- ③目標發展與協商
- ④標的問題指認與確認優先順序
依任務中心模式的邏輯:
代入題目編號即為:
故正確順序為 ④③②①。
選項分析
(A) ④③①②:錯誤
第 15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的生活模式(life model)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生活模式」(life model)的基本精神。生活模式源自生態觀點,強調個人與其生活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關注:
- 個人與環境是否適配;
- 人生轉銜、生活壓力與環境困境;
- 個人的能力、因應能力與問題解決能力;
- 社會環境中的資源、阻礙與不平等;
- 增加服務對象的自主性、參與權與生活決定權。
生活模式並非只處理個人內在問題,而是同時考量「人」與「環境」兩個面向,並可在個人、家庭、團體、組織及社區等不同層次介入。
解題方法
判斷生活模式時,掌握三個關鍵:
- 是否重視個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
- 是否強調服務對象的自主、參與及賦權;
- 是否承認環境因素與社會結構可能造成問題,並進行多層次介入。
選項若將生活模式限縮為「只改變個人」、「社會工作者是專家」或「不處理團體、社區」,即與生活模式的生態性、賦權性及多層次介入精神不符。
選項分析
(A) 主要針對服務對象的能力進行提升,不針對社會的不公義進行改變
錯誤。
生活模式雖然重視提升服務對象的能力、因應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但並不排除對環境與社會結構進行改變。當服務對象的困境源自資源分配不均、歧視、貧窮、排除或制度性障礙時,社會工作者也應協助改善環境條件,促進資源取得與社會正義。
本選項將生活模式說成只處理個人能力,忽略了「人—環境」互動及環境改變,因此錯誤。
(B) 強調增加服務對象對自我生活的決定權
正確。
第 16 題1 分
有關「增權」觀點的處遇策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增權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在社會工作處遇中的主要策略與思考重點。
增權觀點認為,服務對象面臨的問題,往往不只是個人能力不足,也與資源分配不均、社會結構限制、權力不平等及政治參與不足有關。因此,社會工作者的任務不是替服務對象做決定,而是協助其:
- 重新理解自身問題與處境;
- 發掘個人及環境中的優勢與資源;
- 取得必要的知識、技能及服務資源;
- 發展批判意識、公共意識與政治意識;
- 增加參與決策及影響環境的能力;
- 逐步取得對生活與問題處理的控制權。
增權的核心在於「權力、能力、參與及控制」,而非單純以時間因素作為處遇策略的主要思考焦點。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先掌握增權處遇的一般歷程:
- 與服務對象建立合作關係,理解其對問題的看法與主觀經驗。
- 協助其辨識自身的優勢、能力與可運用資源。
- 提供或連結必要的知識、技能及支持。
- 協助其形成對問題的結構性、公共性與政治性理解。
- 促進其參與決策、爭取權益及改變不利環境。
凡是能增進服務對象的知識、能力、意識、資源取得及社會參與者,通常符合增權觀點;若將重點放在與增權核心無直接關聯的因素,則屬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社會工作者應先與服務對象建立關係,瞭解其對問題的看法與覺知
正確。
增權工作強調服務對象是自身生活與問題的專家。社會工作者必須先建立互信、合作及平等的工作關係,了解服務對象如何界定問題、如何看待自身處境,以及其對問題已有的覺知與解釋。
這種做法可以避免社會工作者直接以專業標準替服務對象定義問題,也能作為後續增權工作的基礎。因此,本選項符合增權觀點。
(B)協助服務對象取得所需要的知識和技巧
正確。
知識與技巧是增進個人能力及行動力的重要基礎。社會工作者可以協助服務對象取得下列資源:
第 17 題1 分
以女性主義為基礎的「數位性暴力社工服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女性主義為基礎的數位性暴力社工服務原則。
女性主義社會工作強調:
- 性別權力關係與父權結構對個人的影響。
- 被害人具有主體性,應獲得尊重、支持與增權。
- 數位性暴力並非單純的個人衝突,而涉及性別不平等、權力控制、數位環境與社會文化。
- 社工應避免責怪被害人,並協助其恢復自主性與生活控制感。
- 除個案服務外,也重視社會倡議、制度改善及數位公民素養教育。
因此,凡是將數位性暴力責任歸咎於被害人,或要求被害人承擔事件發生的自我責任,均違反女性主義與創傷知情的服務原則。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被害人增權」與「責任歸屬」兩個切入點:
- 判斷選項是否提升被害人的自主性、控制感與決策能力。
- 判斷選項是否看見性別權力與社會結構因素。
- 判斷選項是否含有被害人責怪或自我歸責的意涵。
若選項符合增權、對話、結構分析及社會倡議,通常是女性主義社工的正確作法;若將暴力事件歸因於被害人自身,則屬錯誤。
選項分析
(A) 應增權被害人找回生活控制感
正確。
數位性暴力可能造成被害人羞恥、恐懼、失控、社會退縮及人際信任受損。女性主義社會工作重視「增權」,協助被害人重新取得資訊、選擇、決策及行動的能力,並逐步恢復對生活的控制感。
增權並不是要求被害人自行解決問題,而是透過支持、陪伴、資源連結與共同決策,讓被害人重新成為自身生命經驗的主體。因此,本選項符合女性主義社工原則。
(B) 透過對話詮釋數位性暴力事件產生的根源
正確。
女性主義社工重視平等、合作及對話關係,社工不以專家身分單方面替被害人定義問題,而是透過對話了解其經驗、感受與需要。
此外,數位性暴力的根源不只在於個別加害人的行為,也可能涉及:
- 性別權力不平等。
- 父權文化與性別刻板印象。
- 對女性身體及性自主的控制。
- 網路匿名性與影像快速散布。
- 社會對被害人的污名與責備。
第 18 題1 分
甲婚後在家全職照顧小孩,其伴侶認為甲對家庭毫無貢獻而時常對其施以暴力,甲不堪暴力行為而決定離婚,但總覺得無法給予子女「完整」的家,自己很失職。下列何者不是女性主義社會工作者最適當的處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女性主義社會工作(feminist social work)對家庭暴力案件的處遇觀點,重點包括:
- 性別平等與權力關係:女性主義社會工作重視性別不平等、傳統性別角色及家庭內權力分配對個人的影響。
- 去除性別刻板印象:全職照顧家務與子女並非「沒有貢獻」,家庭照顧勞動具有實質價值。
- 當事人充權(empowerment):協助服務對象看見自身權利、資源與選擇能力,而非替其決定或以威嚇方式處理問題。
- 合作的專業關係:社會工作者應與服務對象建立平等、尊重、合作的工作關係,避免權威式指導。
- 家庭暴力安全處遇:保護令的目的在於保護被害人、降低暴力風險及限制加害人的危險行為,不是用來作為恐嚇伴侶的工具。
涉及法規時,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本題主要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建立的保護令及安全保護概念解題。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甲因長期遭受伴侶暴力而產生「自己沒有提供子女完整家庭」、「自己很失職」的自責。女性主義社會工作的處遇方向,應是:
- 協助甲辨識傳統性別角色與家庭責任分配的不平等;
- 肯定照顧工作及其家庭貢獻;
- 協助甲脫離暴力、維護安全及行使法律權利;
- 以平等合作及充權方式陪伴其作成決定。
判斷「不是最適當」的選項時,須找出違反女性主義社會工作原則,或誤用法律工具的處遇。四個選項中,C 將保護令描述為「武器」並用於「嚇阻」伴侶,偏離保護令的法律目的及安全處遇原則,因此為答案。
選項分析
(A) 正確
女性主義社會工作會協助甲重新理解家庭照顧工作的價值。全職在家照顧子女、處理家務及維持家庭運作,雖然未必有直接薪資收入,仍屬重要的照顧勞動與家庭貢獻。
伴侶認為甲「對家庭毫無貢獻」,反映傳統性別權力關係及對無酬照顧工作的貶抑。社會工作者協助甲建立「照顧工作也是對家庭與家人的貢獻」的觀點,有助於減少內化的自責與失職感,符合女性主義的性別平等及去污名化原則。
(B) 正確
「家庭責任由一人承擔」常與傳統性別分工有關,容易使女性被期待承擔主要照顧責任,並在家庭發生問題時承受更多責備。
第 19 題1 分
社會工作專業強調綜融性實務觀點,下列組合何者正確?
①社會工作者僅需聚焦於關注案主的問題 ②社會工作者需關注阻礙案主需求滿足的系統 ③社會工作者需了解案主所處的社會環境系統 ④社會工作者不需了解自己所處的機構功能和角色 ⑤社會工作者的行動需兼顧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綜融性實務觀點」(generalist practice)及「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的核心概念。
綜融性實務並非只處理案主個人的心理或行為問題,而是同時評估:
- 案主個人的需求、能力與問題。
- 案主所處的家庭、團體、組織、社區及社會制度。
- 阻礙案主需求滿足的環境因素與制度性障礙。
- 社會工作者自身所屬機構的功能、權責與服務限制。
- 人與環境之間相互影響的關係。
因此,社會工作者必須採取多層次、系統性及整合性的介入方式,兼顧個人改變與環境改善。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各敘述時,可掌握兩項原則:
- 凡是將焦點限縮於案主個人,排除環境與制度因素者,屬於錯誤。
- 凡是強調案主與環境、各類系統之間的互動,並要求社會工作者理解機構角色者,屬於正確。
逐項判斷如下:
- ①「僅需聚焦於案主的問題」:將社會工作簡化為個人問題處理,錯誤。
- ②「關注阻礙案主需求滿足的系統」:符合系統觀點,正確。
- ③「了解案主所處的社會環境系統」:符合人在情境中的觀點,正確。
- ④「不需了解自己所處的機構功能和角色」:忽略機構脈絡與專業角色,錯誤。
- ⑤「兼顧人與環境的交互作用」:符合生態觀點與綜融性實務,正確。
正確組合為②③⑤,因此選擇(C)。
選項分析
① 社會工作者僅需聚焦於關注案主的問題
錯誤。
綜融性實務不只關注案主個人,也必須分析案主與其環境之間的關係。例如,案主失業不一定只是個人能力不足,也可能涉及就業市場、家庭支持、教育資源、歧視現象或社會福利制度等因素。
「僅需」二字過度限縮社會工作的評估範圍,違反人在情境中的基本觀點。
② 社會工作者需關注阻礙案主需求滿足的系統
第 20 題1 分
關於優勢觀點社工實務認為外展是較佳的處遇方式,主要是受到下列何種觀點的影響?
核心觀念
本題考「優勢觀點」與其他社會工作理論觀點的關聯,重點在於理解「外展」為何被視為適合優勢觀點的處遇方式。
優勢觀點強調:
- 個案具有能力、資源與復原潛能。
- 社工應從個案所處的生活環境出發。
- 服務不應只等待個案主動進入機構,而應主動進入個案的生活場域。
- 社工須協助個案連結家庭、社區、正式與非正式支持系統。
因此,優勢觀點與「人在環境中」的生態觀點具有密切關聯。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將「外展」的服務特徵與各觀點的核心精神配對。
外展是指社工主動前往個案實際生活的環境,例如住家、街頭、社區、學校或其他自然場域,接觸原本未使用正式服務的人群。其核心精神包括:
- 從個案的生活脈絡理解問題。
- 重視環境中的資源與限制。
- 降低機構服務的進入障礙。
- 將服務帶入個案所處的自然環境。
這些特徵正是生態觀點所強調的「個人與環境相互影響」及「人在環境中」觀點。因此,本題選擇生態觀點。
選項分析
(A) 復原力觀點:錯誤
復原力觀點強調個人在逆境、創傷或壓力下,仍能運用內在能力與外在資源適應環境、克服困境並持續發展。
它與優勢觀點相近,都重視個案的能力與潛能;但復原力觀點主要回答的是「個案如何在逆境中維持或恢復適應能力」,並非直接說明社工為何要採取外展服務。因此不是本題所問的主要影響觀點。
(B) 增權觀點:錯誤
增權觀點強調提升個案的控制力、決定權與參與能力,使個案能夠取得資源、表達需求並影響與自身有關的決策。
第 21 題1 分
社會工作專業認同的基礎,以下列何者為主?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專業認同」的基礎。社會工作專業認同,是指社會工作者對本專業的價值、使命、服務對象、倫理責任及工作意義所形成的整體認同。
其中,最根本的基礎是社會工作哲學。社會工作哲學包含對人的本質、人的尊嚴、社會正義、平等、自由、民主、互助及社會責任等基本信念,決定社會工作「為何存在」以及「應朝何種方向發展」。
社會工作的方法、功能與角色,均是建立在專業哲學與價值信念之上。因此,社會工作專業認同的基礎以社會工作哲學為主。
解題方法
可採「基礎—實踐」的層次判斷:
- 先找出四個選項中最根本、最上位的概念。
- 判斷該概念是否能說明社會工作的價值來源、專業使命與服務方向。
- 哲學屬於價值與信念層次,是社會工作專業的思想基礎。
- 功能、方法與角色則屬於實務運作或職業表現層次,均是哲學價值具體化後的結果。
因此,本題應選「社會工作哲學」。
選項分析
(A) 社會工作哲學:正確
社會工作哲學提供專業的基本價值與信念,例如:
- 尊重個人尊嚴與價值;
- 相信人具有改變與成長的可能;
- 重視個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
- 追求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
- 協助弱勢者取得資源與增進生活福祉。
這些基本信念形成社會工作者對專業的根本認同,也影響其倫理判斷、服務態度與實務選擇。因此,社會工作哲學是社會工作專業認同的主要基礎。
(B) 社會工作功能:錯誤
社會工作功能是指社會工作在個人、家庭、團體及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例如:
第 22 題1 分
以實證為本(evidence-based)的實務工作強調社會工作者提供服務時,應協助服務對象預估其風險、權利、機會與責任,讓服務對象做出有利的自我決定。其中,社會工作者最優先應做到的事項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以實證為本的社會工作實務」與「服務對象自我決定權」的關係。
以實證為本並非由社會工作者直接替服務對象決定何者最好,而是整合:
- 最佳研究證據;
- 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知能;
- 服務對象的價值、偏好、需求與生活情境。
因此,服務對象必須先取得充分、必要且能夠理解的資訊,才能評估各項選擇的風險、權利、機會與責任,進而作成有利於自己的自我決定。這也涉及知情同意、服務對象自主性、充權與反對家長式干預等重要原則。
本題並非要求社會工作者直接判斷「哪一個決定對服務對象最好」,而是要求其協助服務對象具備作成決定的條件。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語句是:
- 「預估其風險、權利、機會與責任」
- 「做出有利的自我決定」
- 「最優先應做到」
解題順序如下:
第一,確認最終決定主體是服務對象,而非社會工作者或利害關係人。
第二,判斷服務對象作成自我決定前最需要具備的條件。服務對象必須先獲得充分資訊,且資訊必須以其能理解的方式提供,才能真正比較不同方案的利弊。
第三,排除直接代替服務對象判斷的選項。判斷能力、聽取他人意見或運用專業知能,均可能是實務過程中的參考事項,但都不能取代資訊提供與服務對象的自主選擇。
因此,最優先事項是提供可理解且充分必要的資訊,選擇 (A)。
選項分析
(A)以服務對象能理解的方式提供充分必要的資訊——正確
這是促成自我決定的前提。
社會工作者應依服務對象的年齡、教育程度、認知狀態、語言能力、文化背景及當下情緒狀態,使用其可以理解的方式說明:
- 可行的服務方案;
- 各方案的預期利益;
- 可能風險與限制;
- 服務對象所享有的權利;
- 可能承擔的責任;
- 拒絕或選擇特定方案的後果。
只有在資訊充分且可理解的情況下,服務對象的選擇才具有實質自主性。若社會工作者只提供片面資訊、使用過度專業的術語,或刻意隱瞞重要風險,即使形式上讓服務對象「自行決定」,仍不符合真正的自我決定原則。
(B)判斷服務對象具有自我負責的能力——錯誤
評估服務對象的理解能力、判斷能力及自我負責能力,確實可能是實務工作的一部分;但這不是本題所問的「最優先」事項。
若社會工作者尚未提供充分且可理解的資訊,就直接判斷服務對象是否具有自我負責能力,容易形成標籤化或能力預設,也可能把自我決定權建立在社會工作者的主觀評價上。
第 23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者為了要達成助人的目標,其應有之作為,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在助人過程中的「價值自覺」與「專業自我運用」。
社會工作不是單純依照個人直覺提供協助,而是以專業知識、倫理原則及服務對象的需求為基礎。社會工作者必須:
- 清楚認識自己的生活經驗、信念、價值觀與偏見。
- 覺察個人價值對評估、判斷、溝通及處遇的影響。
- 尊重服務對象的自主、尊嚴與多元價值。
- 避免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服務對象。
- 以專業角色、倫理界線及適當介入,積極促進服務對象的改變。
因此,本題的關鍵不是要求社會工作者完全沒有價值,而是要求其具有「價值自覺」,能辨識並管理自己的價值取向。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三個原則:
- 社會工作者不可能完全沒有個人價值觀。
- 個人價值觀不可取代服務對象的選擇,也不可被強加於服務對象。
- 助人工作需要專業且有目的的介入,不是消極等待或任意順應。
符合上述原則者,應是「清楚自己的生活哲學和價值取向,以覺察服務行為及品質」,故選項 B 正確。
選項分析
(A) 保持價值中立應與服務對象維持距離
錯誤。
社會工作者應維持專業關係與適當界線,但這不等於必須和服務對象保持人際上的疏離,也不能以「價值中立」作為遠離服務對象的理由。
社會工作者雖應避免偏袒、歧視及價值強加,但不代表其能完全排除自身價值。正確做法是察覺個人價值的存在,管理其對專業判斷的影響,並在尊重服務對象的前提下建立信任關係。
(B) 清楚自己的生活哲學和價值取向,以覺察服務行為及品質
正確。
社會工作者的生活哲學、宗教信念、家庭經驗、性別觀念及對貧窮、犯罪、婚姻、親職等議題的看法,都可能影響其評估與處遇。
透過價值自覺,社會工作者能夠:
第 24 題1 分
有關保密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專業倫理中的保密原則」。保密係指社會工作師對於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案主個人資料、家庭狀況、接受服務內容及其他隱私,負有妥善保護與不得任意洩漏的義務。
保密具有三項重要意義:
- 是案主隱私權與自主權的重要保障。
- 是建立案主信任關係的基礎。
- 能促使案主放心提供完整資訊,進而提升評估與處遇的有效性。
但保密並非毫無例外的絕對義務。依法或基於重大公益、案主或他人生命身體安全等必要情形,可能需要揭露相關資訊。
本題法規與倫理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社會工作師法及社會工作專業倫理規範均採取「原則上保密,但有法定或正當例外」的立場。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識「絕對性」一詞。
保密是社會工作的重要原則與專業義務,但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揭露。若案主同意揭露、法律要求提供資料,或存在迫切而重大的危害風險,社會工作師可能依法或依倫理規範進行必要程度的資訊揭露。
因此,前三項均符合保密原則的基本功能;將保密說成「絕對性義務」則過度絕對化,違反實務與倫理規範的例外原則。
選項分析
(A) 保密是獲得案主信任的重要基礎
正確。
案主願意接受社會工作服務,通常有賴於其相信社會工作師會尊重隱私、妥善處理個人資料。若案主擔心談話內容被任意傳播,可能隱瞞重要資訊,甚至拒絕接受服務。
因此,保密有助於建立安全感與信任關係,是社會工作專業關係的重要基礎。
(B) 保密是提供有效服務之基礎
正確。
第 25 題1 分
倫理中「善(good)」一詞的意涵,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倫理學中「善(good)」的基本意涵,以及「善」與個人慾望、社會價值、風俗習慣之間的關係。
倫理學所稱的「善」,通常指具有正面價值、值得人們認同,且能被人們追求與實踐的行為或目標。其判斷常涉及:
- 是否符合一定的社會價值與倫理規範;
- 是否符合社會長期形成的風俗習慣;
- 是否為人們所認同、願意追求並付諸實踐;
- 是否具有可普遍化、合理化的正當性。
但「善」不能單純等同於個人的內在慾望。個人慾望可能具有自利性、衝動性,甚至與他人權益或社會倫理相衝突,因此不能因某人內心渴望某事,就直接認定該事具有倫理上的善。
解題方法
本題問的是「不包括」何者,解題時應先掌握倫理上「善」的判斷標準,再區分:
- 屬於社會或倫理共同體所承認的價值;
- 屬於個人主觀欲求,未經倫理判斷即直接視為善。
社會價值、風俗習慣,以及人們願意追求並實踐,均屬於傳統倫理學對「善」的描述範圍。相較之下,個人內在慾望只是心理需求或欲求,並不當然具有倫理正當性,因此選擇「必須符應人的內在慾望」。
選項分析
(A) 必須符應社會價值
正確。倫理上的善通常具有社會性,須與社會普遍承認的重要價值相符,例如公平、正義、尊重、責任與助人等。若某一行為只滿足個人利益,卻違反社會共同價值,通常不能被認定為倫理上的善。
(B) 必須符應風俗習慣
第 26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 Rose(1990)提出有關增權(empowerment)和倡導的實務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Rose(1990)關於「增權」(empowerment)與「倡導」(advocacy)的實務原則。
增權的核心在於:協助服務對象取得資源、發展能力、參與決策,並提升其對生活與環境的控制感。倡導則強調協助服務對象表達需求、爭取權益,以及改變造成不平等與壓迫的制度或環境。
Rose 所提出的相關實務原則,具有以下方向:
- 重視服務對象所處的社會、文化與生活脈絡。
- 促進服務對象參與影響自身生活的決定。
- 降低孤立,建立支持與互助關係。
- 重視集體經驗與集體行動,透過團結合作提升改變力量。
解題方法
本題問的是「不是」Rose 提出的實務原則,因此應先掌握增權與倡導的基本精神,再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
- 是否提升服務對象的自主決策能力?
- 是否重視個人所處的情境與結構脈絡?
- 是否減少孤立並促進支持、合作與集體行動?
- 是否將個人問題連結至社會結構,而非只歸因於個人?
符合上述增權與倡導精神者,通常是正確原則;若選項強調個人經驗凌駕集體經驗,則與 Rose 重視集體力量及集體經驗的觀點相反。
選項分析
(A) 重視情境脈絡化
正確。增權與倡導不能脫離服務對象的生活環境、文化背景、家庭關係、社會資源與權力結構。所謂情境脈絡化,是指社會工作者不將問題單純視為個人的能力不足,而要理解問題形成的社會與制度背景。
例如,失業、貧窮或受歧視等問題,可能與勞動市場、社會政策、階級、性別或族群結構有關。重視這些脈絡,才能進一步進行有效的增權與倡導。
(B) 促進服務對象做出影響生活的決定
第 27 題1 分
離婚後,依離婚協議,家長必須履行子女探視約定。但母親以孩子父親不監督子女完成功課,放任上網為由,要求中止假日探視。然而孩子覺得母親管束太多,想和父親住,母親認為子女違逆自己的態度是父親教唆,提出改定監護權訴訟。依系統理論再架構(re-framing)是協助家庭以不同視角看待家庭的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系統理論再架構」(re-framing)在離婚家庭工作的運用。
家庭問題不是單一個人的人格或行為所造成,而是家庭成員彼此互動、溝通及角色期待所形成的系統性問題。再架構的重點,是將原本帶有指責、對立的問題陳述,轉換成較中性、具合作可能性的觀點,使家庭成員以不同角度理解彼此。
本題中:
- 母親將父親描述為「不負責任、放任孩子上網」。
- 母親又將孩子想與父親居住,解釋為「父親教唆」。
- 父親與母親陷入管教方式及監護權的衝突。
- 孩子則在父母衝突中表達對不同家庭規範的感受。
再架構並不是直接判定誰對誰錯,也不是要求其中一方完全改變,而是協助父母看見:雙方雖然管教方式不同,仍可共同承擔親職責任,並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共同目標。
涉及親權、探視及子女照顧事項者,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應注意民法第1055條及第1055-1條關於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會面交往及子女最佳利益之規定。相關法律判斷仍應以子女最佳利益、身心安全及父母實際照顧能力為核心。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採取三個步驟:
- 找出家庭目前的衝突焦點:父母對管教方式的差異,以及彼此對對方親職能力的負面解釋。
- 判斷選項是否能將「互相指責」轉化為「共同親職與合作」。
- 排除只處理單一行為、否定一方感受,或將問題直接交由第三人裁決的選項。
因此,最符合再架構精神的作法,是協助父母理解並尊重彼此不同的管教方式,在不損及子女安全及最佳利益的前提下,建立離婚後的合作親職關係。
選項分析
(A) 要求父親盡管教責任,約束子女上網時間
本選項聚焦於要求父親改變具體管教行為,並未處理父母之間的互動模式及相互指責。
父親是否應合理限制子女上網時間,可能是親職合作中可以討論的議題,但「要求父親盡管教責任」仍是站在母親的指責框架中,將問題歸因於父親管教不足,沒有透過不同視角重新理解家庭衝突。
因此,這是直接處理行為問題,不是系統理論的再架構,錯誤。
(B) 勸母親想開,孩子永遠都是妳的
第 28 題1 分
為了預防業務過失,美國社會工作人員協會(NASW)設立倫理審查的機制。關於審查的程序,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社會工作人員協會(NASW)倫理審查程序,以及「倫理案件處理」與「個案臨床處遇」的區別。
NASW倫理審查的目的,在於處理社會工作人員涉嫌違反《NASW倫理守則》的申訴,透過案件受理、事實釐清、調解及審議裁決等程序,判斷是否有倫理違失並採取適當處置。
其中:
- 接案:接受並登錄倫理申訴案件。
- 調解:促使申訴人與被申訴人協商解決爭議。
- 審議裁決:由適當的倫理審查機關審查事證,作成倫理責任及處置決定。
- 診斷:屬於對服務對象的心理、社會或臨床問題進行評估與判定,並非倫理審查程序。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選項是在描述:
- 倫理申訴案件的處理程序;或
- 社會工作實務中的個案服務過程。
「接案、調解、審議裁決」均是處理倫理申訴或爭議的程序性措施;「診斷」則是個案工作中,針對案主問題與需求所進行的專業評估,不是NASW倫理審查案件的必要程序。
因此,題目問「不包括」者,應選出與倫理審查程序性質不同的「診斷」。
選項分析
(A) 接案
第 29 題1 分
以服務對象的利益為優先,積極保護其不受身體上及精神上的傷害,且日常生活或隱私不受干擾,係屬社會工作倫理中的何種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工作倫理中的「傷害最小化原則」,亦可對應倫理學的「不傷害原則」(nonmaleficence)。
社會工作者應以服務對象的利益為優先,避免服務過程造成不必要的身體、心理、情緒、社會關係及隱私傷害,並積極採取措施降低既有風險。因此,題幹所述「保護其不受身體上及精神上的傷害,且日常生活或隱私不受干擾」,正是傷害最小化原則的具體展現。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應依社會工作倫理原則判斷。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抓住題幹的核心語句:
- 「以服務對象的利益為優先」:強調服務對象的福祉。
- 「不受身體上及精神上的傷害」:直接指向避免傷害。
- 「日常生活或隱私不受干擾」:表示社會工作者須避免不必要的侵擾與負面影響。
題幹描述的是「避免或降低服務對象受到傷害」,故選擇「傷害最小化」。
選項分析
(A) 保護最小化
錯誤。社會工作倫理強調保障服務對象的權益與安全,不是將保護程度降到最低。「保護最小化」與題幹積極防止身心傷害、維護隱私的內容相反。
(B) 平等最大化
第 30 題1 分
對於低經濟階級存有偏見與歧視,是屬於何種意識形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階級與社會不平等中的「菁英主義(elitism)」概念。
菁英主義是指社會中少數具有較高財富、權力、教育、職業地位或社會聲望者,被視為優越、值得享有較多資源與決策權;相對地,對低社會經濟地位者產生貶抑、排斥、偏見或歧視。
題幹指出「對於低經濟階級存有偏見與歧視」,其核心是依據經濟地位與社會階級評斷個人價值,符合菁英主義所反映的階級優越與階級排斥。
解題方法
解題時先抓住題幹的歧視基準:
- 種族主義:以種族、族群或膚色為歧視基準。
- 菁英主義:以財富、權力、教育、社會地位或階級為優越判準。
- 性別主義:以性別或性別角色為歧視基準。
- 年齡主義:以年齡為歧視基準。
題幹明確指出歧視對象是「低經濟階級」,因此判斷基準是經濟與社會階級,而非種族、性別或年齡,答案為菁英主義。
選項分析
(A) 種族主義:錯誤
種族主義是依據種族、族群、膚色、血統或民族身分,認定某一群體優於或劣於其他群體,並進一步產生排斥、壓迫或歧視。
本題的歧視基準是低經濟階級,不是種族或族群身分,因此不屬於種族主義。
(B) 菁英主義:正確
第 31 題1 分
以家庭為中心的實務(family-centered practice),其基本假設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以家庭為中心的實務」(family-centered practice)在兒童及家庭社會工作中的基本假設。
此實務取向強調:
- 家庭是兒童成長與照顧的主要場域。
- 家庭通常具有優勢、能力與改變的潛力,不應只從問題或缺失看待家庭。
- 實務工作者應與家庭建立合作關係,納入家庭成員的意見與參與。
- 在兒童安全獲得保障的前提下,應優先維持兒童與原生家庭的關係,避免不必要的安置或家庭分離。
- 家庭的正式與非正式支持網絡,通常是協助家庭維持功能的重要資源。
因此,本題的判斷核心是:選項是否符合「兒童安全優先、家庭維繫、家庭參與及資源連結」等原則。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兩個層次:
第一,兒童安全是必要前提。以家庭為中心並不代表不論家庭情況如何,都要讓兒童留在家中;若兒童在家庭中面臨立即且嚴重的危險,仍須採取保護措施。
第二,在安全獲得確保時,家庭維繫是重要目標。社會工作者應優先協助家庭改善照顧功能、連結支持資源,讓兒童在安全情況下繼續留在家庭中。
因此,符合「安全前提+家庭維繫」的選項,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只要能確保家庭是安全的,兒童應儘可能留在家庭中
正確。
此選項符合以家庭為中心實務的核心精神。只要兒童在家庭中能獲得安全照顧,實務工作者就應優先維持兒童與家庭的生活連結,並透過親職教育、家庭支持、社區資源及正式與非正式支持網絡,協助家庭提升照顧能力。
本選項的「安全」是前提,「儘可能留在家庭中」則是家庭維繫與最小干預原則的表現。其意義不是無條件反對安置,而是避免在家庭仍有改善與支持空間時,過早造成親子分離。
(B) 家庭的正式和非正式支持網絡往往會對家庭帶來干擾
錯誤。
以家庭為中心的實務通常將家庭的正式支持網絡與非正式支持網絡視為重要資源。
第 32 題1 分
針對失智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失智症的基本定義、病程分期、正常老化與失智症的區別,以及失智症的非藥物治療。
失智症並非單一疾病,而是由腦部疾病或退化所造成的「認知功能與日常生活功能持續退化」之症候群,常見症狀包括記憶力減退、定向感障礙、語言能力下降、判斷力受損,以及情緒或行為改變。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識選項中是否出現過度絕對或錯誤的描述,尤其是將失智症與正常老化混為一談。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序檢核四個面向:
- 是否符合失智症的醫學定義。
- 是否正確描述失智症的病程與分期。
- 是否正確區分正常老化與失智症。
- 是否符合失智症常見的非藥物治療方式。
其中,若選項使用「皆會」、「無法」、「正常老化症狀」等絕對性文字,應特別注意其是否違反失智症的基本概念。
選項分析
(A) 失智症指的是「腦部因後天性的器質性疾病,或進行性退化認知功能衰退的症候群」
此項正確。
失智症是因腦部後天性疾病或進行性退化所造成的認知功能衰退症候群。其核心不只是記憶力變差,還可能涉及語言、判斷、執行功能、空間辨識及社交能力等多項認知功能,並進一步影響日常生活與社會功能。
因此,此選項對失智症的基本性質描述正確。
(B) 失智症的病程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失智症的病症是連續的過程,難以絕對的區分
此項正確。
失智症臨床上通常依功能受損程度概分為輕度、中度及重度:
- 輕度:出現記憶、判斷或執行功能障礙,但部分生活活動仍可自行完成。
- 中度:認知與生活功能明顯下降,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協助。
- 重度:多數生活活動無法獨立完成,可能需要長期照顧。
第 33 題1 分
有關「親密關係暴力」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親密關係暴力」的範圍、類型,以及受暴者申請保護令的法律資格。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親密關係暴力不以婚姻或同居為必要條件,亦包含具有情感、親密或約會關係的伴侶。未同居的交往伴侶,遭受身體、精神、性或經濟上的暴力、脅迫、控制時,仍可能依法聲請保護令。
親密關係暴力常見類型包括:
- 身體暴力:毆打、推撞、掐脖子等。
- 精神暴力:辱罵、貶抑、恐嚇、孤立、監控等。
- 性暴力:違反意願的性行為、性脅迫、約會強暴等。
- 經濟暴力:控制金錢、禁止工作、扣留薪資、限制經濟自主等。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解題時應逐一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親密關係暴力的法律與實務概念。
判斷重點有二:
- 親密關係是否以「同居」為成立要件。
- 約會強暴、女性受暴比例及經濟暴力,是否屬於親密關係暴力的範圍。
其中,A選項將「無同居經驗」直接等同於「不能申請保護令」,是把親密關係暴力誤認為只有婚姻或同居關係才受法律保護,因此錯誤。
選項分析
(A) 親密關係中若無同居經驗者,尚不能申請保護令
錯誤。
親密關係暴力的法律保護範圍不以同居為必要條件。未同居的男女朋友、約會伴侶,只要具有實質親密關係,且發生暴力、脅迫、恐嚇或其他不法侵害,即可能依法聲請保護令。
本選項的錯誤在於使用「若無同居經驗,便不能申請」的絕對表述。是否能申請保護令,應視雙方是否具有法律所認定的親密關係,以及是否有家庭暴力或親密關係暴力事實判斷,不能僅以是否同居作為唯一標準。
(B) 約會強暴也是親密關係暴力的一種
正確。
第 34 題1 分
對於遭受虐待的兒童少年及其家庭,社會工作者應重視創傷知情照顧(trauma-informed care)。有關創傷知情照顧之重要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創傷知情照顧」(trauma-informed care)的基本原則。
創傷知情照顧是指服務提供者理解個案曾經歷創傷,並在服務過程中重視其安全感、信任感、自主性與尊嚴,避免因不當詢問、強迫處置、權力壓迫或重複性傷害,使個案再次感受創傷。
對遭受虐待的兒童少年及其家庭而言,重要精神包括:
- 建立安全、信任與可預測的服務環境。
- 尊重兒童少年及家庭的聲音與選擇。
- 避免造成再次創傷或二次傷害。
- 採取優勢觀點,肯定個案的能力、資源與復原力。
- 強化合作、賦權與控制感。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判斷重點在於:選項是否屬於創傷知情照顧的核心原則,而非一般助人工作的概括性做法。
創傷知情照顧的標準概念,通常集中在「安全、信任、合作、選擇、賦權、避免再次創傷及優勢觀點」。因此,具有明確創傷知情內涵的選項應予保留;僅屬於一般性衝突處理或氣氛管理,且非核心原則者,即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降低衝突氣氛
錯誤。
「降低衝突氣氛」並非創傷知情照顧所列的核心重要原則。創傷知情照顧重視的是建立安全、信任、尊重、合作與自主的關係,而不是單純降低現場的衝突或緊張氣氛。
社會工作者確實應避免威脅、羞辱、指責及權力壓迫,並以穩定、尊重的方式與兒童少年互動;但這是為了營造安全與信任,而不是把「降低衝突氣氛」本身當作創傷知情照顧的主要原則。
此外,創傷知情照顧並不要求工作者迴避必要的界線建立、保護性介入或安全處置。面對兒童虐待案件,仍須以兒童最佳利益及安全維護為優先,不能將避免衝突誤解為避免所有具挑戰性的處遇行動。
本選項使用較籠統的「氣氛管理」概念,未直接呈現創傷知情照顧的核心內涵,因此為本題錯誤選項。
(B) 支持個人決定
正確。
第 35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欲針對青少年文化與特質進行福祉倡導與權益保障,其特別重視發展「夥伴關係」。上述概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青少年社會工作中的「夥伴關係」(partnership)與倡導、充權(empowerment)概念。
夥伴關係強調社會工作者與青少年是相互尊重、共同參與及共同決策的合作關係,而非由成人單方面選擇、指導或控制青少年。其核心包括:
- 理解青少年所處的生活環境與結構限制。
- 尊重青少年文化及其表達方式。
- 承認青少年具有參與決策、表達意見及影響自身生活的能力。
- 避免以「配合度」作為提供服務或培力機會的主要標準。
- 重視長期關係、反思與後續引導,而非只追求立即處置結果。
本題屬社會工作實務概念題,無須套用特定法條;涉及法規時,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夥伴關係」,可掌握一項原則:
凡是強調理解、尊重、共同參與及增權者,通常符合夥伴關係;凡是以成人標準挑選「好配合」的青少年,並由工作者單方面進行指導或控制者,通常違反夥伴關係。
題幹要求的是青少年福祉倡導與權益保障,重點在於促進青少年的主體性,而非尋找容易管理或服從的對象。因此,應選出最具有 paternalism(家長式干預)或控制色彩的敘述。
選項分析
(A) 需要更理解青少年生活條件的限制所受到的消權
正確。青少年可能受到家庭、學校、社區、階級、性別、文化或制度性規範的限制,因而缺乏資源、發言權與決策權。社會工作者必須理解這些「消權」或失權經驗,不能將青少年的困境簡化為個人不努力、不合作或能力不足。
理解其生活條件,是建立信任與夥伴關係的前提,也有助於進行權益倡導及充權工作。
(B) 重視與青少年的文化交流
第 36 題1 分
通用原則是指設計之初就把不同使用者的狀況及需要都考慮在內,讓每一個人都可以使用。下列何者不屬於通用原則之意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的七項原則。通用設計是指在設計產品、環境或服務之初,即將不同年齡、能力、身心狀況及使用需求納入考量,使多數人無須額外改裝或特殊協助即可使用。
通用設計七項原則包括:
- 公平使用
- 使用彈性
- 簡易及直覺使用
- 明顯的資訊
- 容許錯誤
- 省力
- 尺度合宜及可及空間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相關通用設計概念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通用設計七項原則即可。選項若能對應到七項原則之一,即屬於通用原則之意涵;若只是一般性的障礙福利、無障礙服務或優先照顧概念,而非七項原則內容,即不屬於本題所問的通用原則。
選項分析
(A) 尺度合宜:正確
「尺度合宜及可及空間」是通用設計七項原則之一,要求設計的空間、設備及操作範圍,能適合不同身體尺寸、姿勢與行動能力的人使用。
例如:出入口寬度足夠、操作介面高度適當、輪椅使用者可以靠近並操作設備,均屬於尺度合宜的設計。
(B) 公平使用:正確
「公平使用」是通用設計的第一項原則,指不同能力的人都能以相同或相近的方式使用產品、環境或服務,且不因身心狀況而受到排除或歧視。
第 37 題1 分
急診室服務的社會工作者接到一位疑似受到家庭暴力的病患有陪同驗傷需要,經與服務對象會談後,服務對象表示遭到前男友毆打,在取得受暴訊息並確認無生命危險後,社會工作者向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進行通報。上述情境屬於何種性質的通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責任通報」制度,以及「緊急通報」與一般通報的區別。
依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等,在執行職務時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依法負有通報義務,應於法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通報。此類因特定身分而產生的法定通報義務,稱為「責任通報」。
本題中的社會工作者是在急診室執行職務時,經會談得知服務對象遭前男友毆打,已取得疑似受暴訊息,因此依法啟動通報程序,屬於責任通報。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依序掌握三個要素:
- 通報者身分: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責任通報人員。
- 知悉方式:是否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得知疑似家庭暴力情事。
- 通報性質:是因法定身分而通報,還是因情況危急而立即通報。
本題中:
- 通報者是急診室的社會工作者,屬於依法負有通報義務的專業人員。
- 社會工作者是在會談過程中取得受暴資訊,且該資訊涉及前男友毆打,具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
- 題目特別說明「確認無生命危險」,表示目前並非立即危及生命的緊急狀況。
- 因此,通報的主要法律性質是「社會工作者依法負有通報義務」,而非因生命危險所產生的緊急處置。
所以本題應選擇「責任通報」。
選項分析
(A) 緊急通報:錯誤
緊急通報著重於事件具有高度急迫性,例如被害人有生命、身體安全的立即危險,需要立刻採取保護、安置或其他緊急處置。
本題已明確指出社會工作者確認服務對象「無生命危險」,因此題目並非以立即危及生命的急迫性作為通報分類依據。雖然家庭暴力案件仍可能需要迅速處理,但本題所問的通報性質,重點在於社會工作者的法定身分與通報義務,故不是緊急通報。
(B) 一般通報:錯誤
第 38 題1 分
有關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的服務對象、工作場域,以及社會工作者在精神醫療體系中的專業角色。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並非只限於醫院內的行政或轉介工作,而是結合心理社會評估、個案處遇、家庭工作、團體工作、資源連結、權益倡導及社區適應等專業服務。其服務對象包括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及相關支持系統。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精神衛生政策強調病人權益保障、家庭支持、社區化及復元導向,因此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同時具有治療、倡導、資源連結與社會功能恢復等功能。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應先掌握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的基本角色,再檢視各選項是否使用過度否定的敘述。
判斷重點如下:
- 工作場域是否限於精神科醫院。
- 服務對象是否包括患者及其家庭。
- 是否具有社會正義與人權倡導功能。
- 是否能從事個人及團體治療。
其中,選項 D 使用「不具有」的全稱否定語句,與精神醫療社會工作者實際所具備的治療性角色不符,故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工作場域包含精神醫療體系或社會福利體系——正確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的服務場域不限於精神科醫院,還包括:
- 精神科醫院及一般醫院精神科
-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康復之家及精神復健機構
- 社會福利機構
- 身心障礙服務機構
- 社區照顧及居家服務體系
- 保護性服務與危機處遇單位
精神疾病患者在不同階段需要住院治療、出院準備、社區復健、家庭支持及社會資源連結,因此精神醫療社會工作自然橫跨精神醫療體系與社會福利體系。A 的敘述符合實務現況。
(B) 主要針對罹患精神疾病之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服務——正確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的核心服務對象包括患者及其家庭。
對患者的服務內容包括:
- 心理社會評估
- 個別晤談與支持性會談
- 疾病適應與治療遵從
- 出院準備與追蹤
- 社會功能恢復
- 福利資源與社區資源連結
對家庭的服務內容包括:
- 家屬情緒支持
- 精神疾病與照顧知能教育
- 家庭關係及溝通改善
- 照顧壓力處理
- 家庭危機處遇
- 社會福利與經濟資源轉介
第 39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於犯罪者的社區處遇(community treatment)?
核心觀念
本題考「犯罪者的社區處遇」(community treatment)與「機構處遇」的區別。
社區處遇是指犯罪者不被完全隔離於社會之外,而是在社區中接受監督、輔導、治療、生活支持或復歸協助。其主要目的包括:
- 降低再犯風險;
- 維持犯罪者與家庭、工作及社區的連結;
- 協助其重新適應社會;
- 兼顧社會防衛與犯罪者的復歸。
常見的社區處遇包括中途之家、更生保護、緩刑、假釋、社區服務及社區內的心理或成癮治療等。
相對而言,機構處遇是將犯罪者收容於監獄、戒治所、矯正學校或其他封閉、半封閉機構中,透過機構內的管束、教育、治療與矯治措施達成處遇目的。
本題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社區處遇,關鍵在於觀察其主要處遇場所:
- 犯罪者是否仍處於一般社區生活環境?
- 是否以社區監督、支持及復歸為主要方式?
- 是否被收容於具有拘禁或封閉性質的矯正機構?
若主要是在社區中接受監督與協助,即屬社區處遇;若主要是在封閉機構內接受收容、管束或治療,則屬機構處遇。
選項分析
(A)中途之家:錯誤選項
中途之家通常提供犯罪者或離開矯正機構者一個過渡性的居住與生活適應環境。居住者雖受到生活規範、輔導及一定程度的監督,但並非被收容於監獄或戒治所等封閉矯正機構。
中途之家重視工作訓練、家庭關係重建、生活自立及社區適應,因此屬於社區處遇的一種。
(B)更生保護:錯誤選項
更生保護是對於刑滿出獄、假釋、緩刑或其他需要協助的犯罪者,提供生活扶助、就業協助、就學協助、醫療協助、心理輔導及必要監督等措施,以協助其重新適應社會並預防再犯。
更生保護的本質是在犯罪者回到社會後,結合社會資源提供支持與輔導,屬於典型的社區處遇。
其法源主要為《更生保護法》。
第 40 題1 分
Parton 提出「後現代觀點」的社會工作實務特色,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Parton 所提出的「後現代觀點」在社會工作實務中的主要特色。
後現代觀點反對單一、普遍且客觀的真理,認為人的經驗與社會問題,會受到語言、文化、權力關係、社會脈絡及個人詮釋所影響。因此,社會工作者不宜將專業知識視為唯一正確答案,而應重視服務對象的主體經驗,透過對話共同理解問題,並承認實務工作具有不確定性。
Parton 所強調的後現代社會工作實務特色,主要包括:
- 重視服務對象的主體性與多元觀點。
- 透過對話與合作建構問題的理解。
- 承認知識與處遇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 質疑單一、絕對、客觀且普遍適用的事實或真理。
解題方法
本題問的是「不包括」何者,因此應先掌握後現代觀點的核心立場,再找出與其相反的選項。
判斷原則如下:
- 強調個人經驗、詮釋與多元觀點者,符合後現代取向。
- 強調對話、合作與共同建構者,符合後現代取向。
- 承認知識具有暫時性、脈絡性與不確定性者,符合後現代取向。
- 主張存在不受脈絡影響的單一客觀事實者,與後現代對絕對真理的質疑不一致。
因此,「客觀事實」不是 Parton 所描述的後現代社會工作實務特色。
選項分析
(A) 主體性
正確。後現代觀點重視服務對象如何理解自身處境,認為問題的意義不是由專業人員單方面定義,而是由個人經驗、語言及生活脈絡所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