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社會工作師高等考試 社會工作師 第二次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社會工作者接獲通報,有一名 21 歲的大學生表示在參加同學慶生會後,遭到同學性侵害。試說明危機介入取向之社會工作模式的意涵與基本假定,並就「需求評估」、「陪同驗傷」、「情緒關懷」及「責任通報」等,說明社會工作者如何以危機介入取向提供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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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要把危機介入的核心概念,落實到性侵害事件後的急性處遇:先確保被害人安全與身心穩定,再協助她恢復因應能力、連結資源並追蹤後續需求。被害人為 21 歲成年人,社工應尊重其自主與知情選擇;依法應通報的義務,則須與保密原則一併說明。
危機介入取向的意涵:危機是個人遭遇重大壓力事件時,原有因應方式不足以處理,因而出現暫時失衡的狀態。危機介入是一種聚焦當前危機、目標明確、時間有限的助人方式,著重處理危機事件造成的急迫問題,協助當事人穩定情緒、恢復功能並重新運用個人及環境資源。
基本假定:
- 危機通常由具體事件引發;同一事件對不同人的影響,會因其主觀認知、過往經驗、因應能力及可用支持資源而不同。
- 危機是暫時且有限時的失衡狀態,介入得宜可降低危機造成的傷害,並促進因應能力。
- 個人面對危機時,原有問題解決能力可能暫時受限,但可透過支持與適當引導重新取得平衡。
- 危機介入須及時、主動且聚焦當前問題;除穩定情緒,也須評估安全、醫療、社會支持和實際資源。
- 介入應尊重案主自決及個別差異,運用案主優勢與支持系統,避免責備、強迫或造成二度傷害。
解題方法
可用「先評估與建立關係,再處理情緒與需求,接著行動連結資源,最後追蹤」作答。若採 Roberts 七階段危機介入模式,可概括為:評估、建立關係、界定主要問題、探索情緒、發展替代方案、執行行動計畫、追蹤。題目指定的四項處遇可放入此流程,並補上立即安全、案主自主及隱私保護。
處遇說明
一、需求評估
社工應儘速在安全、私密且不受打擾的環境建立關係,以不責備、接納和同理的態度聆聽案主敘述。避免反覆詢問細節或要求她重述經過;蒐集資訊以安排眼前安全與服務為限,司法調查部分則由適當單位依法進行。
評估內容包括:
- 人身安全:案主目前是否仍與涉案同學接觸、是否遭威脅或有再度受害風險、返家或返校是否安全,是否需要安全計畫或安置。
- 身心狀況與急迫醫療需求:是否有受傷、疼痛、出血、懷孕或感染疑慮;是否有解離、失眠、驚恐或自傷、自殺風險。急迫醫療或生命安全風險應優先處理。
- 案主意願與因應需求:她目前最擔心或最需要處理的事項,以及對驗傷、報警、申訴、通知家人或學校等選項的看法。
- 支持與資源:確認案主信任的親友、校內支持、經濟與交通需求,以及可連結的性侵害防治中心、醫療、心理及法律資源。
與案主共同訂定短期處遇目標,將複雜問題拆成可立即處理的步驟,讓案主重新取得控制感。
二、陪同驗傷
第 二 題20 分
社會工作者在某城鎮進行外展服務時,接觸到一群與同儕緊密連結的青少年。這群青少年經常聚集在鎮上的一處閒置公共空間。他們普遍對傳統教育系統感到疏離,不主動尋求機構協助。經社會工作者初步觀察與非正式會談後,發現他們雖然對該閒置空間的管理和環境表達出強烈的不滿,但同時也展現了高度的地域認同感和團體動能。請說明「外展工作」的功能,及社會工作者如何善用優勢觀點將青少年對「公共空間不滿」的情緒,轉化為「由青少年領導社區組織」的實質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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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展工作與優勢觀點在青少年社區工作中的運用。外展工作是社會工作者主動走入服務對象日常生活的場域,建立關係並連結資源的服務方式,適用於不熟悉、排斥或不會主動求助的群體。
優勢觀點不以青少年的缺陷或問題為出發點,而是辨識並運用其能力、興趣、人際網絡、地域認同與團體動能,讓青少年參與問題界定、決策和行動。題目中的「不滿」不只代表困境,也可以成為表達需求、凝聚團體與推動改變的起點。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外展的功能」及「由不滿轉化為青少年領導的社區行動」兩部分鋪陳。轉化過程應呈現社工如何陪伴青少年從表達意見,逐步走向組織、協商與持續參與,而非由社工代替他們決定或執行。
一、外展工作的功能
- 接觸不易接近的服務對象:社工主動進入青少年聚集的公共空間,減少機構門檻,接觸對傳統教育系統疏離、也不主動求助的青少年。
- 建立信任與工作關係:透過持續出現、傾聽和非正式會談,降低被評價或被管束的感受,使青少年願意表達想法與需求。
- 了解生活脈絡與需求:觀察青少年如何使用空間、同儕互動及其對環境管理的不滿,補足正式評估不易掌握的情境資訊。
- 辨識資產並連結資源:找出青少年已有的能力、同儕網絡與地方連結,並協助他們接觸社區居民、場地管理單位及可運用的公共資源。
- 促進參與與倡議:外展不止於提供服務,也能協助青少年表達權益、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提升其社會參與及行動能力。
二、將空間不滿轉化為青少年領導的社區組織
- 從批判轉為聆聽和肯認:社工先接住青少年對閒置空間管理與環境的不滿,協助釐清具體問題,不急著糾正其情緒或代為處理。讓青少年知道其經驗與意見值得被重視。
第 1 題1 分
有關慈善組織會社與睦鄰組織運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兩大社會工作發展史上的重要運動:
- 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
- 睦鄰組織運動(Settlement Movement)
兩者皆源於十九世紀的貧窮與社會問題,但工作焦點不同:
| 比較項目 | 慈善組織會社 | 睦鄰組織運動 |
|---|---|---|
| 主要工作對象 | 個人及家庭 | 貧民社區與社區居民 |
| 工作重點 | 調查、評估、個別化救濟、資源協調 | 居住社區、參與社區生活、教育與社區改革 |
| 代表人物或機構 | 親善訪問員、瑪麗・里奇蒙 | 巴涅特牧師、湯恩比館、赫爾館 |
| 對社會工作發展的影響 | 促成社會個案工作 | 促成社區工作與社會改革取向 |
因此,本題的判斷關鍵在於:選項所描述的工作方法,究竟屬於「個案化救濟」還是「社區整體工作」。
解題方法
先掌握兩個核心辨識原則:
- 強調申請者個別調查、個別評估與分類處遇,屬於慈善組織會社。
- 強調社區居民共同生活、社區教育、社區改革與整體福利,屬於睦鄰組織運動。
題目中若出現「親善訪問員」、「調查申請救濟者」、「依個別情況處理」、「個案化」等語句,即可直接判斷與慈善組織會社及社會個案工作有關。
選項分析
(A) 錯誤
「以整個社區為工作對象,並以促進全面的社區福利為目的」是睦鄰組織運動的主要特色,不是慈善組織會社的核心取向。
慈善組織會社主要關注個人及家庭的貧困問題,透過調查、評估及資源協調,判斷申請者是否確有救助必要,以及應採取何種處遇方式。其工作重點是個別化,而非以整個社區為主要工作對象。
因此,A 是將睦鄰組織運動的特徵誤植於慈善組織會社。
(B) 錯誤
巴涅特牧師(Samuel Barnett)與湯恩比館有關,但因果關係敘述錯誤。
湯恩比館(Toynbee Hall)於 1884 年在倫敦成立,是睦鄰組織運動的重要代表。
第 2 題1 分
社會工作開始以一種專業活動浮現,主要源自於歐美早期許多重要的社會福利相關法規,「從臨時援助轉變為長期發放賑款」係為下列哪個政策的重要變革?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歐美社會福利制度發展,以及社會工作由慈善救濟逐漸走向制度化、專業化的歷史脈絡。
「從臨時援助轉變為長期發放賑款」所指的是:貧困救濟不再只是針對突發困難所提供的一次性或短期協助,而是經過調查、分類與持續管理後,對符合資格者提供較穩定、長期性的救濟金或生活扶助。此種制度化救濟方式,促使救濟工作需要進行個案調查、家庭訪視、需求評估及持續追蹤,因而成為日後社會工作專業活動的重要基礎。
本題屬於社會工作史與社會福利制度史題目,並非單純考現行法條。涉及歷史制度時,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的通說與教材整理為判斷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比對各選項的制度性質與主要改革內容:
- 題幹強調「臨時援助」轉變為「長期發放賑款」。
- 這表示救濟制度由短期、零星的慈善救助,轉為持續性、制度化的公共救濟。
- 在社會工作史的傳統教材中,此項重要變革歸於德國的「新漢堡制」。
- 因此答案為德國《新漢堡制》。
選項分析
(A)英國《新濟貧法》:錯誤
英國《新濟貧法》於 1834 年通過,主要改革方向是強化中央政府對貧民救濟的控制,並透過「較不利待遇原則」及濟貧院制度,降低貧民對院外救濟的依賴。
其核心特色包括:
- 以濟貧院作為主要救濟場所;
- 強調工作能力者應接受勞動;
- 降低院外現金救濟,以避免被認為鼓勵依賴;
- 透過制度化管理控制救濟支出。
因此,《新濟貧法》的改革重點是集中管理、濟貧院及限制救濟,而不是題幹所說的「從臨時援助轉變為長期發放賑款」。
(B)英國《慈善組織會社》:錯誤
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並不是一部法律,而是 19 世紀英國重要的慈善組織運動。
其主要特色是:
- 調查申請救濟者的家庭與經濟狀況;
- 避免不同慈善機構重複救助;
- 強調個別化服務與道德改善;
- 透過友善訪問者進行家庭訪視與持續輔導。
第 3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專業化發展過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專業化」及三大實務方法的歷史發展順序:
- 個案工作(social casework)
- 社會團體工作(social group work)
- 社區組織(community organization)
1920年代的社會工作雖已逐漸形成不同實務領域,但仍處於方法發展與專業分化階段,尚不能認定已完成「實務專精化」的目標。
解題方法
本題採「年代與發展程度」判斷法:
- 先確認1920年代是否已出現個案工作、社區組織等實務發展。
- 再判斷當時是「開始形成、逐漸出現」,還是已經「完成專精化」。
- 歷史發展題最容易錯在把「開始發展」誤寫成「已經完成」。
題幹問「何者錯誤」,因此選出對1920年代社會工作發展程度描述過度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1920年代個案工作在醫院、學校、精神病院三個領域實施
正確。
1920年代,個案工作已逐步運用於醫療、教育及精神醫療等機構,社會工作者開始在醫院、學校與精神病院中提供個別化服務。此時個案工作已具有相當程度的實務運用範圍,但仍持續發展其理論、技術與專業角色。
因此,A符合當時個案工作的發展情形。
(B) 1920年代社會工作實務已達專精化的目標
錯誤,為本題答案。
1920年代的社會工作正處於專業化、方法分化與實務領域擴張的階段。個案工作雖已廣泛運用,社區組織也逐漸萌芽,但社會工作各方法的理論架構、操作技術、專業角色及制度規範尚未完全成熟。
第 4 題1 分
下列何者最能支持「社會工作是一項專業」的主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專業」的構成要件,以及社會工作是否具備專業工作的特徵。
一般而言,一項工作被認定為專業,通常應具備:
- 系統化且可傳授的專業知識。
- 完整的教育訓練與資格養成制度。
- 專業倫理守則,以規範服務行為。
- 專業團體及同儕認可。
- 一定程度的專業自主性與判斷權。
- 以服務社會、協助案主為核心,而非單純追求營利。
社會工作已發展出社會工作理論、研究方法、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政策等系統化知識,並透過教育訓練、專業倫理及專業團體建立其專業制度。因此,能支持「社會工作是一項專業」的關鍵,應是其具備制度化、知識化及倫理化的專業基礎。
解題方法
本題採「專業構成要件」判斷法,逐一檢視各選項是否直接說明社會工作具備專業的核心特徵。
判斷重點在於:
- 是否具有專門且系統化的知識;
- 是否有專業倫理及規範;
- 是否受到專業團體與專業制度的承認。
相較於工作場所、從業動機或政府委辦方式,這些因素才是判斷一項工作是否為專業的直接依據。因此,選項中最完整符合專業定義者為 A。
選項分析
(A) 社會工作已有系統化的專業知識、倫理守則與專業團體的認可
正確。
本選項直接指出社會工作具備專業的三項重要條件:
- 「系統化的專業知識」代表社會工作不是單純憑藉熱忱或生活經驗,而是建立在理論、研究及專業方法之上。
- 「倫理守則」要求社會工作者遵守保密、尊重案主自決、避免利益衝突、維護案主權益等專業規範。
- 「專業團體的認可」表示社會工作已形成專業社群,具有教育、資格、倫理及同儕規範等制度性基礎。
三者共同呈現社會工作的知識基礎、倫理規範及專業認同,最能支持其為一項專業。故 A 為正確答案。
(B) 社會工作多在非營利機構內實施,顯示其與市場利潤切割
錯誤。
第 5 題1 分
下列何者為社區工作的核心價值,具有導引社區發展之內在的道德標準與行動準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區工作的價值基礎,以及「核心價值」與「工作方法」之區別。
社區工作不只是推動社區建設或解決地方問題,更以保障人的尊嚴、平等、自由與基本權利為最高依據。因此,人權具有規範社區發展方向的功能,能作為社區工作者判斷何種目標值得追求、何種行動可以採取的內在道德標準與行動準則。
題幹所稱「導引社區發展之內在的道德標準與行動準則」,正是指人權的價值功能。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抓住兩個關鍵語句:
- 「核心價值」:指社區工作所依據的基本價值信念。
- 「內在的道德標準與行動準則」:指能規範社區發展方向、保障居民基本尊嚴與權利的最高原則。
社區工作雖然重視民主決策、居民參與及彼此關懷,但這些多屬於實踐人權的方式、工作原則或互動態度;能作為最根本價值依據者,則是人權。
因此,正確答案為「人權」。
選項分析
(A) 民主:錯誤
民主是社區工作的重要運作原則,強調居民平等表達意見、共同討論及參與決策。社區工作通常透過民主程序形成共識,避免由少數人或外部機構單方面決定社區事務。
然而,民主主要描述的是決策與治理的程序及制度形式。民主程序本身仍須受到人權保障的限制,例如不得以多數決剝奪少數居民的基本權利。因此,民主是重要方法與原則,但不是題幹所指最根本的道德價值。
(B) 關懷:錯誤
關懷表現出對居民生活處境、弱勢群體及社區需求的重視,是社區工作者建立信任關係及提供支持的重要態度。
第 6 題1 分
某社會工作者善於網路圖文製作,將政府的補助資訊整理得簡單易懂,並利用網路媒體傳播速度的優勢,傳送給符合補助資格的服務對象。該社會工作者的行動,最符合下列何項社會工作目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的基本目標,以及社會工作者在「資源連結」與「服務輸送」上的功能。
題幹中的社會工作者將政府補助資訊整理成易懂內容,再透過網路傳送給符合資格的服務對象,重點在於:
- 發現服務對象可能不知道或無法取得補助資訊的問題。
- 降低資訊取得的障礙。
- 將服務對象與政府福利資源連結。
- 改善福利服務輸送過程中的落差。
因此,最符合「掌握服務輸送落差,協助服務對象取得資源」。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抓住兩個關鍵:
- 行動對象:符合補助資格的服務對象。
- 行動內容:整理、傳播補助資訊,協助其取得政府資源。
這不是在改變服務對象的個人行為,也不是在培養其對社會工作者的依賴,而是處理「資訊不對稱」及「福利資源無法有效到達服務對象」的問題。
社會工作者常透過資源連結、轉介、倡導、資訊提供等方式,協助服務對象突破服務輸送障礙。題幹所描述的網路傳播,正是以資訊提供及資源連結改善服務可近性的作法。
選項分析
(A) 增加服務對象對社會工作者的依賴
錯誤。
社會工作的專業目標是提升服務對象的自我決定、問題解決能力及資源運用能力,而不是刻意增加其對工作者的依賴。
題幹中的作法是將補助資訊公開、整理並傳送給符合資格者,使服務對象更容易掌握資源。這有助於提升其獨立取得福利資源的能力,與增加依賴相反。
(B) 教育服務對象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錯誤。
此選項著重於個人責任、行為改變及教育功能,通常涉及協助服務對象了解行為後果、培養責任感或改善不當行為。
第 7 題1 分
國際社會工作者聯盟(IFSW)所定義的社會工作價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際社會工作者聯盟(IFSW)所重視的社會工作價值,以及社會工作對個人問題的基本解釋觀點。
社會工作並不將個人困境單純歸因於個人能力不足或不努力,而是強調「人在環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的觀點,分析個人、家庭、社區、制度與社會結構之間的交互影響。其核心價值包括:
- 社會福祉:協助滿足人類基本需求,提升生活品質。
- 社會變遷:促進不利制度與環境的改善,處理造成問題的社會結構因素。
- 社會正義:反對歧視與不平等,追求資源、機會與權利的公平。
- 人權: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尊嚴、健康、福祉與充分發展的權利。
解題方法
本題的判斷關鍵,在於辨識各選項是否符合社會工作的「結構性」與「人權取向」。
看到「社會變遷」時,應聯想到社會工作不只協助個人適應環境,也要改變造成問題的制度、政策、資源分配與權力關係。因此,若選項將日常生活問題與缺乏福祉歸因於個人不努力,便與社會工作的基本立場相反。
選項分析
(A) 社會福祉:滿足人類的基本社會需求
此項正確。
社會福祉重視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滿足,例如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經濟安全、照顧與社會支持等。社會工作透過直接服務、福利資源連結、政策倡議及制度改善,協助個人與群體獲得基本福祉。
因此,A符合社會福祉的價值內涵。
(B) 社會變遷:假設引發日常生活問題與缺乏福祉的成因來自個人的不努力
此項錯誤,為本題答案。
社會工作的社會變遷觀點,強調個人問題往往與社會環境及結構因素有關,例如:
第 8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針對服務對象問題情況不同,可能採取傾向折衷主義(eclecticism)的態度與做法。若「將不同理論的觀點和技巧,鬆散和便利的合併運用於自己的處遇,未真正發展模式或理論」,係屬下列哪個模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實務中的「折衷主義」(eclecticism)及其不同運用模式。
折衷主義是指社會工作者不拘泥於單一理論,而依服務對象的問題性質、需求與處遇情境,選擇不同理論的觀點、概念或技巧加以運用。不過,折衷運用仍可依是否具有系統性、理論整合程度,區分為不同模式。
題幹的關鍵描述是:
「將不同理論的觀點和技巧,鬆散和便利的合併運用於自己的處遇,未真正發展模式或理論。」
其中「鬆散」、「便利」、「未發展出完整模式或理論」正是「非正式權宜模式」的核心特徵。
解題方法
本題採「關鍵字對應法」:
- 先確認題目在考折衷主義的實務運用模式。
- 找出題幹對運用方式的描述:
- 不同理論混合運用;
- 缺乏嚴謹整合;
- 主要為實務上的方便與權宜;
- 未形成明確的個人模式或理論。
- 將上述特徵與各選項逐一比對。
題幹並未描述有明確的理論整合、系統化選擇或個人模式建構,因此應選擇強調「非正式、方便、權宜」的模式,即 D。
選項分析
(A) 實務建構模式(constructed personal practice model)錯誤
實務建構模式是指社會工作者根據自身的實務經驗、專業知識及不同理論,逐步建構出一套相對穩定且具有個人特色的處遇架構。
此模式雖然也可能融合多種理論,但其重點在於「建構」出具有內在一致性、可說明性與穩定性的個人實務模式。題幹明確指出「未真正發展模式或理論」,因此不符合本選項。
(B) 處遇系統模式(systematic treatment selection)錯誤
處遇系統模式強調依據服務對象的問題類型、評估結果、需求特性及處遇目標,有系統地選擇適合的理論與介入技術。
第 9 題1 分
有關心理暨社會學派之實施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心理暨社會學派」(psychosocial approach)的基本實施原則。此學派以個人與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為分析核心,認為個案的問題通常同時受到:
- 個人心理狀態、人格、情緒與生活經驗影響;
- 家庭、社區、社會制度及人際關係等環境因素影響。
因此,社會工作者須採取「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的觀點,兼顧心理與社會因素,而不能將問題簡化為單一心理病因。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心理暨社會」四字:
- 「心理」表示重視個人的內在心理狀態與人格發展。
- 「社會」表示重視家庭、社會環境、人際關係與制度因素。
- 「暨」表示兩者並重、相互整合,而非只選擇其中一項。
- 實施過程仍須遵守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包括尊重個案自決權及保密原則。
因此,凡是強調心理與社會因素整合的敘述,通常符合本學派;凡是將個案問題化約為單一因素的敘述,則違反其核心精神。
選項分析
(A) 尊重自決
正確。尊重自決是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也是心理暨社會學派處遇的重要原則。社會工作者應協助個案了解自身處境、評估選擇並參與決策,而非完全由工作者替個案決定。
自決並非毫無限制,仍須受到法律規定、他人權益及避免重大傷害等因素約束,但基本上仍應尊重個案的自主選擇。
(B) 保密與倫理
第 10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若要改變個案不合理信念,下列何者最符合認知行為理論的介入核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認知行為理論(Cognitive Behavioral Theory, CBT)的主要介入方法。
認知行為理論認為,個案的情緒與行為反應,往往受到其對事件的解釋、評價及信念所影響。當個案持有不合理、非理性或扭曲的信念時,容易產生負向情緒與不適應行為。因此,社會工作者的介入重點在於:
- 辨識個案的不合理信念;
- 檢視信念是否符合事實與邏輯;
- 修正認知扭曲;
- 建立較合理、彈性且具適應性的想法。
其中,直接針對錯誤信念加以辨識、質疑與修正的技術,即為「認知重建」(cognitive restructuring)。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語句是「改變個案不合理信念」及「認知行為理論的介入核心」。
解題時可採「理論—介入目標」對應方式:
- 題幹指定的是認知行為理論。
- 介入目標是改變不合理信念,屬於認知層面的問題。
- 認知行為理論處理認知問題的核心方法,就是透過認知重建修正不合理信念。
- 因此選擇「進行認知重建」。
選項分析
(A) 探索潛意識衝突
錯誤。探索潛意識衝突是心理動力取向或精神分析取向的重要方法,重點在於了解早期經驗、內在衝突、防衛機轉及潛意識內容。
認知行為理論主要聚焦於個案目前的思考、情緒與行為模式,不以探索潛意識衝突作為改變不合理信念的核心介入方式。
(B) 進行角色排列
第 11 題1 分
下列敘述何者非屬於認知行為理論的限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認知行為理論(Cognitive-Behavioral Theory)的基本特色與限制。
認知行為理論認為,個人的情緒與行為問題,常與其非理性信念、錯誤認知及不適當的行為模式有關。處遇重點包括:
- 協助服務對象辨識與修正不合理的思考。
- 透過行為練習、作業及技巧訓練改變行為。
- 重視服務對象的參與、意願與改變能力。
- 通常採取目標導向、結構化及短期處遇。
因此,本題要找的是「不屬於認知行為理論限制」的敘述。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為限制,可掌握兩個方向:
- 是否指出認知行為理論過度強調個人認知,而忽略環境與結構因素。
- 是否指出其需要服務對象具備一定的認知、理解、表達及參與能力。
若選項描述的是認知行為處遇的優點,例如重視意願、強調能力、目標明確、時間較短,便不是限制。
選項分析
(A) 容易將服務對象的問題歸因於個人不理性想法,對修正環境少有作為
正確。本項屬於認知行為理論的限制。
認知行為理論主要從個人的認知與行為切入,容易將問題焦點放在服務對象的錯誤信念、不合理想法或不適當行為。若過度強調個人修正,便可能忽略貧窮、失業、歧視、家庭壓力及社會制度等環境因素,也較少直接處理環境與結構問題。
(B) 要求服務對象具備基本理性思考能力,適用對象受限
正確。本項屬於認知行為理論的限制。
第 12 題1 分
在社會工作理論的分類中,有關任務中心模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任務中心模式(Task-Centered Model)是社會工作直接實務中的短期、問題解決取向模式,主要協助案主針對當前具體問題,透過明確界定問題、設定任務、執行任務與評估成果,逐步達成改變。
本題從四種分類角度判斷任務中心模式:
- 依社會工作方法分類:屬於直接服務。
- 依社會工作目的與活動分類:歸入個人主義—改革主義相關理論。
- 依社會工作領域分類:不能限定為醫務社會工作理論。
- 依系統觀點分類:屬於微視理論,主要處理個人、家庭或小團體層次的問題。
解題方法
本題應先掌握任務中心模式的三項核心性質:
- 短期性:通常有明確的服務期限。
- 問題解決性:聚焦於案主目前最需要處理的具體問題。
- 任務導向性:由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共同訂定任務,促成案主採取行動。
因此,任務中心模式主要是個案工作與直接服務中的實務模式,適用於多種社會工作場域,例如家庭服務、兒童及少年服務、學校社會工作、醫務社會工作與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等。它並非專屬於某一特定社會工作領域。
選項分析
(A) 以社會工作方法分類,其屬於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正確。
任務中心模式主要應用於社會工作者與案主直接互動的情境,透過會談、問題界定、目標設定、任務安排及後續評估,協助案主處理生活中的具體困難。因此,就社會工作方法而言,任務中心模式屬於直接服務,而非行政管理、研究或間接服務。
(B) 以社會工作目的與活動分類,其屬於個人主義—改革主義相關理論
正確。
任務中心模式重視案主的自主性、參與決策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社會工作者不是單方面替案主解決問題,而是與案主共同確認問題、設定可達成的目標,並由案主實際執行任務。
這種取向強調:
第 13 題1 分
就生態觀點的基本假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生態觀點」(ecological perspective)對於「人與環境關係」的基本假定,核心在於:
- 個人與環境是相互影響、持續交流的整體。
- 個人的適應情形,取決於個人能力與環境要求之間的「配適度」(goodness of fit)。
- 人格、行為及身心發展,並非單純由個人內在因素決定,而是個人與環境長期互動的結果。
- 生態觀點強調「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不以本能衝動或單一心理內在力量解釋行為。
因此,選項若將人的行為主要歸因於本能驅力、攻擊性等內在衝動,便偏向心理動力觀點,而非生態觀點。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一項原則:
生態觀點強調「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凡是將個人發展或行為歸因於單一內在本能、衝動或固定特質者,即非其基本假定。
逐一檢視選項後,A、B、C均以個人與環境的互動、交流或配適為核心;D則以「本能驅力和攻擊性」作為個人行為方式的主要來源,與生態觀點不符。
選項分析
(A) 個人須與其棲息環境保持適切的配適度,以達順利的適應
此敘述正確。
生態觀點重視個人與環境之間的「配適度」。個人是否能順利適應,不僅取決於個人本身的能力,也取決於家庭、學校、職場、社區等環境是否能提供適當資源,以及環境要求是否與個人的能力、需求相符合。
例如,兒童的學習困難可能不只是個人能力問題,也可能與教材、教學方式、家庭支持或學校環境不適合有關。當個人能力與環境要求能相互配合時,通常較能產生良好適應。
(B) 基因與其他生物因素被視為個人與環境交流的結果
依本題命題脈絡,此敘述正確。
生態觀點不把個人視為脫離環境而獨立存在的生物個體。即使是基因表現、身體狀況及其他生物因素,也會受到營養、壓力、照顧品質、社會經驗與生活環境等因素影響,並在個人與環境的長期交流中呈現其發展結果。
第 14 題1 分
有關賦權與倡導觀點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賦權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與「倡導觀點」(advocacy perspective)在社會工作實務中的核心立場。
賦權觀點認為,服務對象的困境通常不只是個人能力不足所造成,更與社會環境中的權力不平等、資源分配不均、歧視、壓迫及制度性限制有關。因此,社會工作的重點在於:
- 增加服務對象對自身處境的控制感與決定能力。
- 協助服務對象取得資源、資訊與支持。
- 強化個人、人際及集體權能。
- 促進服務對象參與問題定義、目標設定與決策過程。
- 透過倡導改變不利的制度與環境。
在此觀點下,服務對象不是被動接受協助的人,而是自身改變歷程中的主要行動者;社會工作者則扮演促進者、協作者、教育者、資源連結者及倡導者等角色。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識各選項是否符合賦權與倡導觀點的基本假設:
- 是否將問題歸因於環境壓迫與結構限制,而非單純責怪個人?
- 是否強調提升服務對象的權能與自主性?
- 是否承認服務對象是改變過程的主體?
- 是否將社會工作者定位為協助、促進與倡導者,而非代替服務對象改變的唯一主體?
其中,若選項將社會工作者描述為「主要的改變媒介」,而忽略服務對象的主體性與自我決定權,即與賦權觀點不符。
選項分析
(A) 社會工作干預著眼於增進與充實服務對象的「權能」,以掙脫環境的束縛
此項正確。
賦權的核心就是協助服務對象發展及運用自身能力,並取得原本缺乏的資源、資訊、機會與決策權。社會工作干預不僅處理個人的心理或行為問題,也關注環境對個人的限制。
「掙脫環境的束縛」是指協助服務對象辨識壓迫來源、突破不利限制,並增加對生活與環境的控制能力。這與賦權觀點強調的「提升權能」相符。
(B) 個人之所以無法實現自己,主要是源自環境加諸本身的壓迫與限制
此項正確。
賦權觀點認為,個人無法充分發展或實現自我,常與下列因素有關:
- 貧窮與資源不足。
- 性別、身心障礙、族群或階級歧視。
- 制度排除與不平等的權力關係。
- 缺乏教育、資訊、就業及社會參與機會。
- 家庭、社區或社會政策所造成的限制。
第 15 題1 分
賦權與倡導觀點的社會工作者,在面對自身組織與工作時應抱持的態度或行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賦權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與「倡導觀點」(advocacy perspective)對社會工作組織及工作方式的基本立場。
賦權觀點強調提升案主、工作者及基層人員的權能,使其能夠參與決策、掌握資源、表達意見並影響組織運作。倡導觀點則重視發掘制度中的權力不平等,協助弱勢者發聲,並促進服務體系與不合理制度的改革。
因此,採取賦權與倡導觀點的社會工作者,不是被動服從組織規範,而是應積極參與組織決策、支持基層參與管理,並對不當的服務制度提出修正意見。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識各選項所描述的行動,究竟是:
- 促進參與、分享權力與組織民主化;或
- 強調服從、適應及維持由上而下的科層控制。
賦權與倡導的核心精神是「參與、發聲、影響與改革」。凡是鼓勵工作者參與規劃評估、支持第一線人員參與管理、表達對服務體系的改革意見,均符合其理念。相反地,要求社會工作者適應由上而下的科層制度,則與賦權及倡導所強調的權力重分配、基層參與及制度改革相牴觸。
選項分析
(A) 充分參與組織中的規劃與評估工作——正確
賦權觀點認為,社會工作者不應只是接受上級指示及執行政策的被動角色,也應參與組織目標、服務方案、工作流程及成效評估的形成。
規劃與評估工作涉及資源配置、服務方向及專業判斷。讓工作者充分參與,有助於分享組織權力,提升其自主性與責任感,也能使決策更貼近實務現場。因此符合賦權與倡導觀點。
(B) 適應組織由上而下的科學與科層制度——錯誤
由上而下的科層制度通常具有明確的權威階層、命令鏈、規則控制及決策集中等特徵。若社會工作者只是適應並服從此種制度,容易形成:
第 16 題1 分
女性主義包含不同哲學觀點之派別,其中對於「文化女性主義」觀點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女性主義不同派別」對性別差異與女性特質的理解,重點在區分:
- 文化女性主義:強調女性與男性具有某些不同的生命經驗、心理特質與倫理傾向,並肯定女性特質的價值。
- 自由女性主義:主張男女在本質上沒有根本差異,問題主要來自教育、工作、政治參與等社會機會分配不平等。
- 激進女性主義:著重父權制度與性別支配關係,認為女性受壓迫具有結構性與制度性根源。
文化女性主義並非只要求女性取得與男性相同的機會,而是進一步肯定女性自身的經驗、關係性與特質。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觀察各選項是否符合文化女性主義的兩項核心主張:
- 女性自我不是孤立、獨立完成,而是在與他人的關係與連結中形成。
- 傳統上被視為女性的特質,例如關懷、合作、情感、直覺、利他與重視群體,具有正面價值,值得被肯定。
若選項主張「男女沒有根本差異,僅是社會機會分配不均」,其論述重點便是消除性別差異、追求平等機會,較符合自由女性主義,而非文化女性主義。
選項分析
(A) 強調女性透過與他人的連結完成自我
正確。文化女性主義重視女性的關係性自我,認為人的自我發展經常透過家庭、友誼、照顧與社群關係完成。女性的自我並非只能以個人獨立、競爭與自主來界定,與他人的連結同樣是重要的生命價值。
(B) 肯定女性的關係能力,包括情緒直觀、合作、利他和重視群居
第 17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在對新移民家庭進行評估時,發現該家庭因其所屬社群長期保有「重視家庭、守望相助」的價值,使其在遭遇經濟困境時,能快速獲得同鄉社群的援助度過難關。根據優勢觀點,此處所指的「重視家庭連結、互相守望相助」特質,應視為哪種類型的外部優勢?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優勢觀點(strengths perspective)對個人、家庭及社群優勢的分類。
優勢觀點不只關注家庭的問題、缺陷與匱乏,也重視其既有的能力、經驗、文化背景及社會支持。題幹所稱「外部優勢」,是指存在於個人或家庭之外,能協助其因應困境的社群、文化及環境條件。
其中:
- 環境資源:指家庭可運用的外在支持或服務,例如親友協助、社會福利、醫療服務、就業機會及社區組織。
- 文化優勢:指家庭或社群所持有的價值、信念、規範、傳統及集體認同,能增進成員的適應與問題解決能力。
- 生活經驗資本:指個人或家庭過去累積的生活歷練、處理問題經驗及從經驗中形成的能力。
- 個性能力:指個人層次的特質與能力,例如堅毅、責任感、溝通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應依優勢觀點的概念分類作答。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區分題幹所描述的是「文化價值本身」,還是「由該文化價值所產生的實際支持」。
題幹指出:
- 新移民家庭所屬社群長期保有「重視家庭、守望相助」的價值。
- 該價值使家庭在經濟困境時,能快速獲得同鄉社群的援助。
- 題目詢問的是「重視家庭連結、互相守望相助」這項特質的類型。
題目要辨識的是「重視家庭、守望相助」這種由社群長期形成的共同價值與互助規範,而不是單純詢問家庭實際取得的援助。因此,該特質屬於社群所具備的文化優勢。
同鄉社群提供的經濟援助,確實具有環境資源的性質;但題幹詢問的核心是促成互助的文化價值,故應選文化優勢。
選項分析
(A) 個性能力
第 18 題1 分
下列哪種倡導類型又稱為「階級倡導」?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中的倡導類型及其對象、目的與行動方式。
「階級倡導」是指以具有共同需求、共同困境或共同權益的一群人為倡導對象,透過集體行動、組織動員、政策遊說、公共教育等方式,促成制度或政策改變。在倡導類型的分類中,「階級倡導」即為 集體倡導(collective advocacy)。
此處的「階級」不是單指社會階級,而是指具有共同利益或共同問題的群體,例如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受暴婦女、移民、兒童或其他受到制度性不利影響的群體。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倡導對象的範圍」判斷:
- 以自己為對象:自我倡導。
- 以特定個案為對象:個案倡導。
- 由公民或志願者協助特定弱勢個人:公民倡導。
- 以一群具有共同需求者為對象,爭取整體權益:集體倡導,也稱階級倡導。
題幹詢問「又稱為階級倡導」的類型,關鍵在於「階級」所代表的是一群具有共同權益或共同問題的人,因此答案為集體倡導。
選項分析
(A) 自我倡導(self-advocacy)
錯誤。自我倡導是由當事人自己表達需求、主張權利並爭取資源或服務。例如身心障礙者自行向機關表達合理調整需求,或服務使用者自行參與個別化服務計畫。其核心是「自己為自己發聲」,不是以一整個群體為倡導對象。
(B) 個案倡導(case advocacy)
第 19 題1 分
有關學習型組織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彼得・聖吉(Peter Senge)所提出的「學習型組織」(learning organization)及其五項修練。學習型組織是指組織能持續學習、反思與改善,並透過成員能力提升、團隊合作及組織制度調整,增強因應環境變化的能力。
五項修練包括:
- 自我超越:持續提升個人能力,追求成長。
- 改善心智模式:檢視並修正個人原有的認知、偏見與思考方式。
- 建立共同願景:組織成員共同形成並認同組織目標。
- 團隊學習:透過對話、合作與經驗分享,促進集體學習。
- 系統思考:以整體、關聯及動態的觀點理解組織問題。
學習型組織的核心不只是提高效率,而是促進持續學習、創新、適應與組織發展。
解題方法
本題詢問「錯誤」的敘述,因此應先掌握學習型組織的基本精神,再逐項檢核:
- 是否符合持續學習與組織適應的概念;
- 是否對應五項修練之一;
- 是否符合團隊合作及參與式組織結構;
- 是否屬於組織學習的常見方法。
其中,若選項將學習型組織的核心錯誤地簡化為「效率」,即與其強調學習、創新與適應的本質不符。
選項分析
(A) 相較於傳統組織,學習型組織的核心概念係以效率為核心架構
錯誤。
傳統組織較常強調層級、控制、分工、穩定及工作效率;學習型組織則重視持續學習、知識分享、團隊合作、創新及對環境變化的適應。
效率可以是學習型組織追求的結果之一,但並非其最核心的架構。學習型組織的核心在於建立能夠持續學習與改變的組織,使組織得以不斷改善並提升長期適應力。因此,將其核心概念直接說成「以效率為核心架構」,屬於概念誤置。
(B) 組織成員要改變個人的舊思維,不要固執己見,係屬五項修練之改進心智模式
正確。
第 20 題1 分
依據長期照顧制度的設計,民眾若想使用長期照顧服務必須經過照顧管理中心的照管專員確認使用資格,其係屬個案/照顧管理的哪個步驟?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長期照顧個案管理流程中,各步驟的功能區分。
長期照顧服務並非民眾提出申請後即可直接使用,通常須由照顧管理中心之照管專員進行評估,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長期照顧服務的法定資格,並判定其失能程度、照顧需求及可使用的服務範圍。
這項「確認是否具有服務使用資格」的工作,屬於對個案身心功能、生活照顧困難及支持需求的判斷,因此歸入需求評量階段。
本題涉及長期照顧制度之運作,法規與制度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為準。現行長期照顧制度及相關法規如有修正,仍不影響本題依命題當年制度判斷。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抓住題幹的關鍵語句:「照管專員確認使用資格」。
個案管理流程可概分為:
- 接案與建立關係:接受個案申請或轉介,建立服務關係。
- 需求評量:蒐集並分析個案的身心狀況、生活功能、照顧困難及家庭支持,確認是否符合服務資格與需求程度。
- 資源評定:依據評估結果,判斷適合連結哪些服務資源、服務額度或資源配置。
- 目標設定與介入計畫:與個案及家屬共同訂定照顧目標,安排具體服務與介入方式。
題幹描述的是「先確認有沒有資格使用服務」,屬於需求與資格的判定,尚未進入具體資源配置或照顧計畫,因此答案為 (B) 需求評量。
選項分析
(A) 接案與建立關係
錯誤。
接案是個案向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相關單位轉介,或由服務系統受理個案的階段。建立關係則是讓個案了解服務內容、表達需求,並形成基本的工作關係。
此階段主要在於「受理個案」及「開始服務關係」,尚未完成對個案失能程度、照顧需求與服務使用資格的正式判定。因此不符合題幹所述的確認資格工作。
(B) 需求評量
正確。
第 21 題1 分
社會工作專業實踐需要考量的文化因素,臺灣受華人社會文化影響,社會工作實踐上也需要考慮華人文化,下面有關社會工作與華人文化之敘述,何者不適當?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實踐中的「文化敏感度」與「專業界線」。社會工作者在臺灣華人文化脈絡中,須理解人情、關係、禮尚往來、親疏遠近等互動方式如何影響服務關係與資源連結;同時仍應遵守專業倫理、組織規範、程序公平與服務使用者權益。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及社會工作專業倫理觀念為準。題目重點不在判斷華人文化本身是否正確,而在判斷各敘述是否能將文化因素與專業實踐適當結合。
解題方法
採取「文化現象辨識+專業倫理檢核」兩步驟:
- 判斷選項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符合華人社會常見的人情、關係與網絡文化。
- 檢查社會工作者是否仍維持專業界線、程序正義與公平服務。
只要選項將不當施壓、關說或無條件配合,包裝成華人文化下的合理做法,即屬不適當。
選項分析
(A) 正確
華人文化重視「做人處事」、人情往來與禮尚往來。服務使用者贈送禮物,可能具有感謝、回報、建立關係或維持人情的意義。
然而,社會工作者不能只以「文化習俗」為理由接受禮物,仍須檢視:
- 禮物的價值與性質;
- 是否形成利益交換或服務對價;
- 是否造成服務使用者負擔;
- 是否影響專業判斷;
- 是否違反機構規範或專業倫理;
- 是否造成其他服務使用者的不公平。
因此,選項指出社會工作者須檢視「接受服務對象心意的禮物」是否合適,符合文化敏感度與專業界線的要求,敘述正確。
(B) 正確
「有關係就是沒關係,沒關係就是有關係」反映華人社會重視關係網絡、信任基礎與人情連結。
社會工作實務經常需要整合政府機關、民間團體、醫療單位、學校、社區組織及志願服務資源。若社會工作者能建立穩定、互信且具專業性的合作關係,通常較有助於:
- 取得服務資源;
- 促進轉介與合作;
- 提高跨專業溝通效率;
- 協助服務使用者獲得持續性支持。
第 22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應保守業務秘密,對於業務知悉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下列哪種特殊狀況可以不受保密限制?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師法》關於業務秘密之保密義務。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社會工作師對於因業務所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除有正當法律上理由外,不得無故洩漏。
保密原則的目的在於:
- 維護服務對象的隱私與人格尊嚴。
- 建立服務對象對社會工作者的信任。
- 確保服務對象能安心提供與處遇有關的重要資訊。
然而,保密義務並非絕對。當服務對象的狀況涉及重大、急迫的生命危險,或法律要求通報、揭露時,為保護服務對象本人、第三人或公共安全,得在必要範圍內突破保密限制。
本題的關鍵在於判斷各選項是否具有「重大生命、公共衛生危險」以及「法律或倫理上的正當揭露理由」。
解題方法
解題時可依下列順序判斷:
- 該資訊是否屬於社會工作者因業務知悉的秘密?
- 洩漏資訊是否具有正當目的,而非單純便利或營利?
- 是否涉及急迫、重大的人身安全或公共衛生危險?
- 是否只能在必要範圍內揭露,而非任意公開?
其中,若服務對象罹患具有致命危險的傳染疾病,可能危及密切接觸者及社會公共衛生。此時,依法定通報、醫療合作或危機處理之必要範圍揭露相關資訊,具有正當性,不能視為「無故」洩漏。
因此,依官方答案,本題選擇 D。
選項分析
(A) 服務對象涉及車禍賠償時
錯誤。
車禍賠償屬於民事損害賠償或法律爭議,並不當然構成解除保密義務的事由。社會工作者不能因服務對象涉及車禍賠償,就任意向保險公司、對造當事人、媒體或其他第三人揭露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及受助情形。
若法院依法調取資料,或服務對象明確同意提供特定資料,則應依法律程序或同意範圍處理;但這與「因涉及車禍賠償即可不受保密限制」不同。
(B) 為募款而在社群媒體公開服務對象隱私
錯誤。
第 23 題1 分
有關女性主義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角色與專業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女性主義社會工作的兩項重點:
- 專業角色:社會工作者不是高高在上的專家,而是協作者、促進者與觸媒,協助個案看見個人困境與性別、階級、權力等社會結構的關聯。
- 專業關係:強調權力平等、尊重個案自主、共同決策、透明溝通及培力,降低傳統專業關係中的權威與控制。
女性主義社會工作也重視「個人即政治」,認為個人的困境可能與父權制度、性別歧視、家庭權力關係或社會資源分配不均有關。因此,工作重點不只是調整個案適應環境,也包括協助個案增能、突破限制並取得資源。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逐項檢核敘述是否符合女性主義社會工作的核心原則:
- 是否促進個案的意識覺醒與培力?
- 是否降低社會工作者的權威性,建立平等關係?
- 是否尊重個案參與及資訊知情權?
- 是否仍符合專業紀錄的必要性、保密性與倫理要求?
其中,女性主義雖然強調透明及個案參與,但不代表會談紀錄應「儘量詳載」。專業紀錄應以服務需要為限,避免不必要的細節、標籤化描述與權力控制。
選項分析
(A) 扮演觸媒的角色,促發個案意識覺醒與成長
正確。
女性主義社會工作者扮演觸媒、促進者及培力者的角色,協助個案辨識自身經驗與社會結構之間的關係。例如,協助女性個案理解其受壓迫經驗不必然是個人能力不足,而可能與性別角色、父權規範或資源不平等有關。
因此,促發個案的意識覺醒,進而增進自我肯定、行動能力與改變能力,符合女性主義社會工作的精神。
(B) 藉由自我揭露、個案參與決策等方式,增進與個案間的平等關係
正確。
傳統專業關係常由社會工作者掌握知識、資訊及決策權,容易形成上下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女性主義社會工作則承認專業關係中的權力差異,並透過下列方式降低權威性:
- 適度自我揭露,使社會工作者不被塑造成完全中立、無情感的權威專家;
- 讓個案參與目標設定、處遇選擇及服務決策;
- 公開說明服務內容、限制與可能結果;
- 尊重個案的經驗與詮釋。
第 24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者對同仁的倫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師倫理守則》中「社會工作者對同仁的倫理責任」與其他倫理責任類型的區分。
對同仁的倫理責任,重點在於:
- 尊重其他社會工作者及相關專業人員。
- 維持良好合作關係。
- 在自身專業能力、服務範圍或工作條件不足時,辦理適當轉介。
- 避免不當貶抑、競爭、挖角或損害同仁專業聲譽。
因此,題目要找的是「直接涉及社會工作者彼此合作與轉介」的敘述。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採「倫理責任對象分類法」:
- 針對社會整體及公共利益者,屬於對社會或大眾的責任。
- 針對自身專業能力與專業成長者,屬於對專業或自身專業責任。
- 針對同業合作、尊重與轉介者,屬於對同仁的倫理責任。
- 針對服務使用者權益與服務品質者,屬於對案主的倫理責任。
四個選項中,只有「適當的專業轉介」直接指向社會工作者之間的合作與專業分工,故選 B。
選項分析
(A) 致力社會公益的倡議與實踐:錯誤
本項強調社會工作者對社會公益、社會正義及公共利益的責任,屬於「對社會的倫理責任」。
社會工作者確實應關注弱勢群體、促進社會公平,並透過倡議與實踐改善不平等現象;但該敘述的責任對象是社會大眾與公共利益,不是同仁之間的專業互動,因此不符合本題所問。
(B) 適當的專業轉介:正確
當社會工作者因專業能力、服務範圍、職務限制或案主需求等因素,無法提供適切服務時,應將服務使用者轉介給具備適當資格與能力的同仁或相關專業人員。
第 25 題1 分
因受到民代關說,社會工作者被長官約談,並要求重新評估服務對象的福利及提高補助。此情境使得社會工作者主要面臨哪種倫理議題?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工作者在行政體系中,面對「民代關說」及長官不當要求時,應如何處理專業倫理與法規遵守問題。
社會福利給付與補助的核定,必須依據相關社會福利法規、資格標準、評估程序及行政制度辦理,不得因民代介入、私人關係或長官壓力,任意提高服務對象的福利待遇。社會工作者即使受僱於政府機關,也仍須維持專業判斷,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平程序。
本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若相關法規於日後修正,仍不影響本題依民國115年命題時點作答。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找出情境中的主要衝突:
- 社會工作者原本依照專業評估及法定標準提供福利。
- 民代介入,要求長官施壓。
- 長官要求重新評估,並提高補助。
- 這項要求未必具有法律或制度上的正當依據。
因此,核心問題不是單純「資源夠不夠分配」,而是社會工作者是否應服從不當政治壓力,違反既有福利法規、評估標準及行政程序。
在福利行政中,服務對象是否符合資格、補助額度為何,應由法定條件及專業評估決定,而非由民代關說或長官個別指示決定。社會工作者應依據法規與制度提出專業評估,必要時保留評估紀錄、說明法律依據,並透過正式行政程序處理爭議。
因此,本題最直接、最主要的倫理議題是「對於社會福利法規與制度的遵守」。
選項分析
(A) 對於社會福利法規與制度的遵守
此項正確。
題幹明確描述民代關說,並要求社會工作者重新評估福利、提高補助。這表示長官要求可能不是基於新的事實資料、法定資格變更或客觀評估結果,而是受到外部政治力量影響。
社會工作者應遵守:
- 社會福利相關法規;
- 機關既定的福利資格與補助標準;
- 公平、客觀及一致性的評估程序;
- 專業倫理及行政正當程序。
若服務對象確實符合提高補助的法定條件,社會工作者可以依法重新評估;但若只是因民代關說而提高補助,則可能造成違法或違反制度公平的結果。社會工作者不能僅因上級壓力,即放棄專業判斷或任意變更福利決定。
所以,本題官方答案為 A。
(B) 有限資源分配的抉擇困難
此項不是本題最佳答案。
第 26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家訪時,感覺與 38 歲精神疾患個案專業關係建立不易,於家訪後主動陪同個案去接在附近公園玩耍的案子,以藉機建立關係。是否違反社會工作倫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倫理中的「專業界線」、「雙重關係」與「反移情(countertransference)」。
社會工作者在服務過程中,並非只能在辦公室或正式晤談場合提供服務。只要行動具有明確的服務目的,且與個案及案家需求有關,通常仍屬專業職責範圍。尤其精神疾病個案的服務,常須從個人、家庭與社區生活情境進行評估與介入。
「雙重專業關係」是指社會工作者除原有的專業服務角色外,又與個案發展出另一種可能影響專業判斷或造成個案受剝削、受傷害的關係,例如私人友誼、商業往來、借貸、性關係或其他私人利益關係。單純在社區情境中陪同個案處理家庭事務,並不當然構成雙重關係。
本題主要考倫理原則,非以特定法條之構成要件為判斷核心;解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的社會工作倫理觀念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依序掌握三點:
-
確認行動目的 社會工作者是為了改善與個案的專業關係,並陪同個案處理接送子女的家庭事務,具有服務性與案家脈絡上的合理目的。
-
確認行動內容是否屬專業職責 個案的子女、家庭互動與日常生活,均可能是社會工作評估與服務的一部分。陪同個案接子女,仍與案家生活及家庭功能有關。
-
檢查是否出現私人或不當關係 題目沒有描述社工與個案發展私人友誼、利益交換、性關係、借貸或其他足以損害專業判斷的關係,因此不能僅因服務地點在公園、行動超出正式晤談,就直接認定違反倫理。
因此,本題應選擇「沒有違反社會工作倫理,因案家情況是社會工作者職責之內」。
選項分析
(A) 正確。
個案接送子女、親子互動及家庭生活情境,均屬案家狀況的一部分。社會工作者陪同個案到附近公園接子女,若其目的在於提供支持、了解家庭功能、協助個案完成家庭角色,並藉此建立工作關係,仍可視為專業服務的一環。
第 27 題1 分
家庭社會工作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工作實踐。下列何者非屬社會工作者與家庭一起工作需具備的態度?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家庭社會工作的基本工作態度,以及「家庭為服務單位」與「社會工作者代替家庭處理問題」之間的差異。
家庭社會工作強調:
- 以家庭整體及其互動關係為觀察對象。
- 尊重家庭的自主性、選擇權與控制感。
- 避免以性別、年齡、婚姻、親職等刻板印象理解家庭角色。
- 採取優勢觀點,協助家庭運用自身能力與外部資源。
- 社會工作者是促進者、協作者與資源連結者,不是全面取代家庭功能的提供者。
因此,題目要求判斷「何者不屬於」社會工作者與家庭工作時應具備的態度,應找出最違反家庭自主、合作與增權原則的敘述。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取「家庭自主與社會工作者角色」的判斷方式:
- 先確認選項是否尊重家庭的主體性。
- 再判斷社會工作者是「與家庭合作」,還是「代替家庭決定與提供一切」。
- 含有「全部、完全、應由社會工作者提供」等絕對化語句時,應特別注意是否違反增權與自決原則。
家庭社會工作並非把家庭視為被動接受服務的對象,而是視為具有能力、資源與決策權的合作夥伴。社會工作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協助,但不代表家庭所需的一切都必須由社會工作者單獨提供。
選項分析
(A) 避免對家庭及成員角色的刻板印象
此項正確。
家庭形式與成員角色具有多樣性,例如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重組家庭、同性伴侶家庭及跨文化家庭等。社會工作者若以傳統性別角色、婚姻型態或親職分工判斷家庭,容易產生偏見,忽略家庭的實際處境與優勢。
因此,避免刻板印象,依據家庭的實際互動、需求與資源進行評估,是家庭社會工作的重要態度。
(B) 尊重家庭對控制的需求
此項正確。
第 28 題1 分
有關家庭生命歷程理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家庭生命歷程理論」(family life course theory)對家庭發展、家庭階段與家庭變遷的理解,重點包括:
- 家庭生命歷程並非單一路徑,而是由家庭成員在不同時間、社會環境與生命事件中的互動所形成。
- 家庭發展具有多樣性、非線性與差異性,不能以固定階段套用所有家庭。
- 家庭會因結婚、生育、子女離家、照顧失能家人等事件,產生角色、責任與家庭優先順序的重新調整。
- 現代家庭生命歷程呈現「去制度化」,即傳統家庭規範的約束力減弱,婚姻、生育與家庭形成不再只有單一標準模式。
解題方法
本題採「理論核心與錯誤敘述辨識法」:
- 先確認家庭生命歷程理論是否承認家庭型態與發展路徑的多樣性。
- 再判斷選項是否將家庭發展誤解為固定、線性且所有家庭皆相同。
- 最後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生命事件、家庭轉變及去制度化的概念。
凡是將家庭發展描述為「固定」、「單一」或「線性」者,通常與當代家庭生命歷程觀點不符。
選項分析
(A) 強調個人生命歷程在不同領域發生之事件和活動間的序列分析
正確。
生命歷程理論重視個人在不同生命領域中的事件發生順序、時間點與彼此關聯,例如教育、就業、婚姻、生育、照顧與退休等。這些事件並非彼此孤立,其發生時機與排列順序,會影響個人的角色、資源與家庭關係。
例如,早婚、生育、就業中斷或提早退休,都可能改變家庭成員的生活安排。因此,分析不同生命領域事件的序列與轉折,是生命歷程理論的重要內容。
(B) 家庭發展係為固定或線性的,需關注其結構與互動
錯誤,為本題答案。
家庭生命歷程理論並不認為家庭發展是固定且線性的。傳統家庭發展階段論常以「結婚—生育—子女成長—子女離家—退休」等順序描述家庭,但現代家庭具有多元型態,例如單親家庭、重組家庭、未婚同居家庭、無子女家庭、跨國家庭及高齡照顧家庭等,其發展順序與家庭經驗不一定相同。
第 29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透過介入對立的雙方,如離婚的兩造、性騷擾的雙方、爭吵中的家庭成員、勞資爭議的雙方、鄰里對抗和社區糾紛等,使用妥協、協調、調和、溝通雙方的意見與利益,使爭議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係屬於社會工作者所扮演的何種角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角色,關鍵在於辨識題幹所描述的工作功能。
題幹指出,社會工作者介入彼此對立或發生衝突的雙方,透過:
- 妥協
- 協調
- 調和
- 溝通雙方意見與利益
- 促成公平、合理的爭議解決
這種角色是協助衝突雙方溝通、協商並達成解決方案的「調解者」(mediator)。
調解者通常保持相對中立,不代表其中一方對抗另一方,而是協助雙方釐清問題、表達需求、降低衝突,並尋求雙方可接受的處理方式。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角色功能對應法」:
- 先找出題幹的主要行動對象:對立或衝突的雙方。
- 再找出社會工作者的主要工作方式:妥協、協調、調和、溝通利益。
- 最後判斷工作目的:促成爭議的公平合理解決。
上述內容完整符合「調解者」的定義,因此選擇(C)。
判斷重點不在於衝突發生的場域,例如家庭、勞資關係、鄰里或社區,而在於社會工作者是否站在衝突雙方之間,協助雙方溝通與協商。
選項分析
(A)倡導者
倡導者是代表服務對象發聲,爭取其應有的權益、資源、服務或政策改革。其工作重點在於:
- 發掘服務對象遭受的不平等或權益受損情形
- 協助服務對象表達需求
- 向機構、政府或社會爭取權益
- 推動制度或政策改變
倡導者通常是為服務對象爭取利益,並不以協調對立雙方、促成雙方妥協為主要功能。因此本題不選(A)。
(B)經紀人
第 30 題1 分
有關家庭暴力防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家庭暴力防治與性別暴力的基本概念,包括:
- 性別暴力不限於家庭或親密關係中的私領域,也可能發生於職場、校園、社區及其他公領域。
- 臺灣《家庭暴力防治法》於民國 87 年(1998 年)制定,是臺灣防治家庭暴力及推動婦女權益的重要法律里程碑。
- 同性婚姻合法化並不代表異性戀關係已不再是暴力防治工作的主要對象;臺灣家庭暴力案件仍以異性親密關係及家庭關係為主要脈絡。
- 法律制度的建立,不代表社會中的傳統迷思已經消失。
本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相關社會工作概念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採「逐項判斷敘述是否符合家庭暴力與性別暴力基本概念」的方法:
- 關於性別暴力的敘述,判斷其是否將暴力限縮於家庭私領域。
- 關於法律與政策的敘述,判斷其是否符合臺灣家庭暴力防治制度的發展。
- 關於同性婚姻的敘述,判斷其是否錯誤推論「法律承認同性婚姻」等同於「異性戀已非暴力防治主流」。
其中,選項 C 將同性婚姻法制化過度延伸解釋為異性戀已不再是暴力防治的主要模式,與實際防治工作及家庭暴力案件結構不符,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性別暴力不只發生在私領域,也發生在公領域
此項正確。
性別暴力是基於性別不平等、性別角色或權力關係所產生的暴力,可能發生於:
- 家庭與親密關係中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及性暴力;
- 職場中的性騷擾、性侵害與權力壓迫;
- 校園中的性別暴力;
- 公共場所、網路及其他社會環境中的性騷擾、跟蹤或性暴力。
因此,性別暴力不能只被理解為「家暴」或私領域中的家庭衝突。公私領域均可能存在性別權力不平等與暴力問題,故 A 正確。
(B) 1998 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臺灣消除婦女暴力的重要里程碑
此項正確。
臺灣於民國 87 年(1998 年)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建立家庭暴力防治的正式法律架構,內容涉及:
- 家庭暴力的定義;
- 被害人保護與扶助;
- 民事保護令制度;
- 警察、司法、醫療、社政及教育等機關的通報與處理責任;
- 加害人處遇及相關防治措施。
第 31 題1 分
根據 Kadushin 對兒童福利服務的功能性三大分類,下列哪組服務類型分別對應了:親職教育、托育服務、家庭寄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Kadushin 對兒童福利服務的功能性分類,主要分為三類:
-
支持性服務(supportive services) 目的在於增強家庭及父母的功能,協助家庭維持正常運作,不取代家庭原有功能。 例:親職教育、婚姻諮商、家庭諮商、親職訓練。
-
補充性服務(supplementary services) 由社會福利服務補足家庭暫時不足的照顧功能,但兒童仍以原生家庭為主要照顧環境。 例:托育服務、課後照顧、餐食服務、居家服務。
-
替代性服務(substitute services) 當原生家庭無法提供適當照顧時,由其他個人、家庭或機構暫時或長期替代原家庭的照顧功能。 例:家庭寄養、收養、安置機構照顧。
本題三項服務的分類如下:
| 服務 | 功能性分類 | 判斷理由 |
|---|---|---|
| 親職教育 | 支持性 | 增強父母教養能力 |
| 托育服務 | 補充性 | 補足家庭日間照顧功能 |
| 家庭寄養 | 替代性 | 由寄養家庭暫代原生家庭照顧 |
因此排列為「支持性、補充性、替代性」。
解題方法
可依照「服務是否取代家庭功能」的程度判斷:
- 親職教育是教導、訓練父母,家庭仍自行負責照顧兒童,屬於支持性服務。
- 托育服務是由外部服務協助照顧兒童,但父母仍是主要照顧者,屬於補充性服務。
- 家庭寄養是兒童暫時居住於寄養家庭,由寄養家庭實際提供日常照顧,屬於替代性服務。
排列結果為:
選項分析
(A) 補充性、替代性、支持性:錯誤
第 32 題1 分
就讀高中的服務對象因長期被同學排擠,開始出現割腕行為,但強調自己並不想死。若從社會工作角度判斷,服務對象的行為最可能屬於哪類問題與功能?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個判斷面向:
- 問題類型:割腕屬於將痛苦、壓力與負面情緒指向自己,歸入「內化性問題」。
- 行為功能與意圖:服務對象明確表示「不想死」,表示其行為不以結束生命為目的,而是透過身體傷害來表達痛苦、宣洩情緒、調節壓力,或向他人傳遞求助訊息。
此類行為在社會工作與心理衛生實務上,可理解為「非自殺性自我傷害」的表現。其核心特徵是:有意造成身體傷害,但缺乏死亡意圖。行為雖然具有危險性,仍須進行自殺風險評估,不能僅因當事人表示不想死,就直接排除自殺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序判斷「行為方向」與「死亡意圖」:
第一步,判斷行為是向外攻擊他人,還是向內傷害自己。題幹描述的是服務對象割腕,傷害標的為自己,因此屬於內化性問題,而非外化性問題。
第二步,判斷行為是否具有死亡動機。題幹明確指出服務對象「並不想死」,因此不能直接將割腕認定為具死亡動機的自殺行為。
第三步,判斷行為功能。長期遭同學排擠造成重大心理壓力,割腕可能發揮情緒宣洩、壓力調節、表達痛苦、傳遞求助訊息等功能。依官方答案,本題以「溝通與宣洩壓力的因應策略」概括其功能。
因此,正確組合為:內化性問題+溝通與宣洩壓力的因應策略。
選項分析
(A) 外化性問題,是針對排擠者的攻擊行為
錯誤。
外化性問題通常是將內在衝突或壓力以對外方式表現,例如攻擊他人、違抗規範、破壞行為、衝動行為等。本題的傷害對象是自己,並非排擠者,因此不屬於針對他人的攻擊行為,也不應歸入外化性問題。
第 33 題1 分
身心障礙者生活重建是促進身心障礙自立生活重要的歷程,有關生活重建服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的意義、服務型態,以及生活重建與環境調整、出院準備服務之關係。解題重點在於掌握:生活重建並非只改變身心障礙者本人,而是同時重視個人能力、輔具運用、社會支持與環境改善。
本題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及相關生活重建、出院準備服務概念,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及服務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正確,可依下列原則:
- 生活重建是否包含功能訓練、策略發展及輔具運用。
- 服務是否具有多元場域,而非限於單一機構。
- 是否符合當代身心障礙服務強調的個人與環境雙重調整。
- 出院準備是否應銜接後續生活重建及社區支持服務。
其中,凡主張「只要改變身心障礙者,不必考慮環境」者,即與現代身心障礙服務及自立生活理念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生活重建是透過功能訓練、生活技巧訓練、問題解決策略、輔具使用及適應方法等,減少障礙對日常生活造成的限制,協助身心障礙者恢復、維持或提升生活功能。
其目的不只是恢復身體功能,也包括提升日常生活自理、社會參與、溝通、移動、工作及社區生活能力。因此,選項所稱「發展各種策略、訓練、輔具等」符合生活重建的核心內涵。
(B) 正確
生活重建服務可依服務對象的需求及生活情境,採取不同服務形式,包括:
- 居家式服務:在身心障礙者居住處提供生活訓練、居家環境調整、輔具使用指導等。
- 社區式服務:在社區中提供生活適應、社會參與、社區融入及自立生活訓練。
- 機構式服務:由相關機構提供較集中、完整或階段性的生活重建與訓練。
現代服務強調社區化及去機構化,但並不表示機構式服務完全不存在。因此,選項所列三種形式均屬生活重建可能採行的服務模式。
(C) 錯誤,為本題答案
第 34 題1 分
中輟學生輔導是學校社會工作的核心重點,對於學校內中輟輔導的資源與分工,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學校中輟學生輔導的「校內資源分工」與「導師、行政單位及輔導人員的角色」。
中輟學生輔導不是單一處室的工作,而是由導師、教務處、學務處、輔導室、學校社會工作者及家庭共同合作。其中,導師最接近學生,平日負責出缺席觀察、生活適應、親師溝通、早期發現與轉介,因此在中輟預防與輔導中扮演關鍵性的整合角色。
本題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即民國115年法規及學校實務分工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時,應掌握各校行政處室的基本職掌:
- 導師:直接接觸學生,負責日常觀察、班級經營、初步輔導與資源轉介。
- 教務處:負責教學、課程、學籍、成績及學習相關事務。
- 學務處:負責生活教育、品德教育、獎懲、出缺席、校園安全及學生事務。
- 輔導室:負責心理輔導、諮商、個案輔導、轉介及親職教育等專業服務。
因此,本題可採「處室職掌對照法」:先判斷選項所描述的工作是否符合該單位的核心業務,再確認其與中輟輔導的關係。
選項分析
(A) 導師扮演全方位關鍵性輔導角色
正確。
導師是學生在學校中最經常接觸的成人,也是最容易發現中輟風險的第一線人員。導師可透過下列工作進行中輟預防與輔導:
- 觀察學生出缺席、學習表現、人際關係及情緒變化。
- 發現學生有長期缺課、拒學、家庭變故或適應困難時,及早介入。
- 與學生建立信任關係,進行初步關懷與輔導。
- 聯繫家長,了解家庭狀況及學生離校原因。
- 視需要轉介輔導室、學務處、社會工作者或校外福利資源。
- 配合學生復學後的追蹤、適應及學習支持。
所謂「全方位」並不是指導師取代心理師、社工師或其他專業人員,而是指導師在學生的學習、生活、情緒、家庭聯繫及校內資源整合方面,具有全面且關鍵的第一線功能。因此符合題意。
(B) 教務處負責生活教育輔導工作
錯誤。
第 35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 EAPs)涵蓋的面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 EAPs)的服務面向。
EAP 是由組織提供或轉介的支持性服務,目的在於協助員工處理可能影響其工作表現、職場適應及生活品質的問題。常見服務面向包括:
- 工作面
- 生活面
- 健康面
「權益面」並非本題所採 EAP 的基本分類,尤其不能將企業形象、外部品牌或公眾觀感視為維護員工權益的主要內容。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 EAP 涵蓋面向,可掌握兩個標準:
- 該服務是否直接針對員工的工作、生活或健康問題。
- 該服務是否以協助員工、改善職場適應及提升福祉為目的。
若選項內容主要是在維護企業對外形象、品牌或社會觀感,而非直接協助員工解決問題,即不屬於 EAP 的典型服務面向。
選項分析
(A) 正確
工作面主要處理員工在職場中的適應與發展問題,包括管理策略、工作適應、生涯規劃、生涯協助、職場人際關係及工作壓力等。
因此,選項所述「管理策略、工作適應及生涯協助相關服務」符合 EAP 的工作面向。
(B) 正確
生活面是協助員工處理可能間接影響工作表現的個人或家庭問題,例如:
- 人際關係
- 婚姻與家庭問題
- 家庭照顧
- 理財諮詢
- 法律問題諮詢
- 子女照顧與生活安排
第 36 題1 分
醫務社會工作者針對罹患乳癌病人籌組病友自助團體,下列何者並非自助團體的功能?
核心觀念
本題考「病友自助團體」的功能,以及自助團體與專業心理治療的區別。
病友自助團體是由具有共同疾病、生活處境或照顧經驗的人組成,透過成員間的互助與支持,協助彼此適應疾病、增進因應能力。其主要功能包括:
- 分享罹病、治療與復原經驗
- 提供情緒支持與同理
- 交換醫療、照顧及社會資源資訊
- 增強自我效能與問題解決能力
- 降低孤立感,建立社會支持網絡
心理治療則是由受專業訓練並具適當資格的心理師、精神科醫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人員,依特定理論與技術所進行的正式治療性介入,並非一般病友自助團體的核心功能。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採「自助互惠」與「專業治療」二分法:
- 若選項是病友之間透過自身經驗進行互助,屬於自助團體的功能。
- 若選項涉及正式診斷、治療計畫或專業心理治療,則超出一般自助團體的主要角色。
- 逐一檢視四個選項後,只有「心理治療」屬於專業治療活動,因此選 。
選項分析
(A) 經驗分享
正確。乳癌病友可以分享手術、化療、放射治療、副作用調適、家庭互動及復健等經驗。這種同儕經驗交流能使成員獲得實際參考,並減少面對疾病時的陌生感與孤單感,屬於自助團體的重要功能。
(B) 情緒支持
第 37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心理衛生(mental health)的主要概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心理衛生(mental health)的基本概念與整體性觀點。
心理衛生並非單純「沒有精神疾病」,而是涵蓋個人的心理幸福、情緒調適、社會功能、人際關係、社會參與,以及個人與家庭、社區、工作環境之間的互動。其重點包括:
- 個人是否具有心理幸福與生活適應能力。
- 個人能否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與社會參與。
- 個人的心理狀態如何受到家庭、社會及環境影響。
- 預防心理問題、促進心理健康,以及協助恢復社會功能。
解題方法
本題問「不是心理衛生的主要概念」,應採取「核心定義比對法」:
- 判斷選項是否符合心理衛生的整體性、發展性與社會性。
- 特別注意「僅」、「完全」、「只」等絕對化用語。
- 若選項把心理衛生限縮為單一面向,通常與心理衛生的基本概念不符。
心理衛生關注的是個人心理狀態與社會功能的整體福祉,不會只處理短期的生理疾病。因此,將心理衛生限縮為單純的短期生理疾病,明顯錯誤。
選項分析
(A) 是一種個人的幸福狀態
正確。心理健康通常包含個人的心理幸福感、情緒穩定、生活適應及發揮能力。心理衛生的概念不只是消極地避免心理疾病,也包括積極促進個人福祉。因此,「幸福狀態」符合心理健康的主要內涵。
第 38 題1 分
司法社會工作者在撰寫風險評估報告時,發現服務對象在會談中透露可能再次涉及危險行為,但目前尚未觸及明確的犯罪門檻。社會工作者在此情境中最核心的能力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司法社會工作中的「風險評估」與「倫理判斷能力」,核心在於如何處理下列價值衝突:
- 服務對象的隱私權、保密權與自主決定權。
- 社會工作者對潛在受害者及社會安全的保護責任。
- 法律所要求的通報、告發或配合司法程序義務。
- 機構管理、專業責任與公共安全之間的平衡。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社會工作者並非只要聽到「可能涉及危險行為」,就必然必須將所有內容全面上報;也不是只要尚未構成犯罪,就可以完全不處理。應先辨識風險的性質、急迫性、嚴重程度及法律要件,再依保密原則的例外、保護責任與專業倫理,提出適當的處遇與法律建議。
因此,本題所要測驗的不是機械式通報,而是「在法律義務、保護責任與服務對象權利間進行專業衡量」。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取「法律門檻—風險程度—專業責任」三步驟判斷:
- 確認是否已達法定通報或告發門檻
題幹明確指出目前「尚未觸及明確的犯罪門檻」,表示現階段不能直接推論已產生當然的刑事告發義務。社會工作者仍須確認是否涉及其他法定通報事由,例如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保護事件,以及是否存在立即危害生命、身體或重大公共安全的情形。
- 評估風險的嚴重性與急迫性
「可能再次涉及危險行為」雖然尚不等於犯罪,但仍具有風險訊號。社會工作者應進一步評估:
- 危險行為的具體內容。
- 是否已有明確對象、時間、地點或工具。
- 發生可能性與急迫性。
- 對服務對象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危害程度。
- 過去是否有類似行為或再犯、再發紀錄。
- 是否存在可降低風險的支持與監督措施。
- 提出比例相當的專業建議
評估後的處理方式應與風險程度相當,例如加強會談與追蹤、啟動跨專業會議、向主管或督導諮詢、調整安全計畫、提供必要的危機處遇,或在符合法定要件時進行通報、告發或通知相關機關。
這種作法兼顧服務對象權利與保護責任,也符合社會工作倫理中保密原則並非絕對的基本理解。保密例外必須有法律依據、重大危害風險或其他正當專業理由,並應遵守必要性與最小揭露原則。
選項分析
(A) 將所有資訊如實上報以確保機構不負風險
錯誤。
社會工作者確實有責任妥善記錄與處理風險資訊,但「所有資訊如實上報」過度擴張了揭露範圍。保密原則要求社會工作者保護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與會談內容,只有在法律明文要求、存在重大且可預見的危害,或為保護服務對象及他人所必要時,才可在必要範圍內揭露。
第 39 題1 分
有關文化能力對於社會工作者在實務上的意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強化對於主流文化的認同 ② 肯定、欣賞、了解文化的多元性 ③ 忽略個人的價值差異 ④ 增進自我覺察了解文化之間的差異 ⑤ 經常反省既存的偏見和歧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對社會工作實務的意涵。
文化能力是指社會工作者能理解並尊重不同族群的文化、價值、信念、語言、生活方式與社會經驗,並能在服務過程中進行自我覺察,辨識自身可能存在的偏見、刻板印象與權力位置,據以提供適切且不歧視的服務。
文化能力的重點包括:
- 肯定文化的多元性。
- 尊重服務對象的文化背景與價值差異。
- 增進對自身文化及其影響的覺察。
- 持續反省自身的偏見、歧視與主流文化優勢。
- 將文化理解落實於評估、溝通、處遇及資源連結。
因此,本題各敘述中,②、④、⑤符合文化能力的基本精神。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一項原則:
文化能力是「尊重多元、覺察差異、反省偏見」,不是要求服務對象或社會工作者強化單一主流文化,也不是抹除個別差異。
逐項判斷如下:
- 強化主流文化認同:涉及文化優越或同化觀點,錯誤。
- 肯定文化多元性:符合文化能力,正確。
- 忽略個人價值差異:違反個別化與文化敏感性,錯誤。
- 增進自我覺察並了解文化差異:符合文化能力,正確。
- 反省既存偏見與歧視:符合反壓迫與反歧視實務,正確。
所以正確組合為②④⑤,即選項 C。
選項分析
① 強化對於主流文化的認同
錯誤。
文化能力並非要求社會工作者強化對主流文化的認同,更不是要求服務對象接受主流文化的價值、規範或生活方式。若將主流文化視為唯一標準,容易產生文化同化、文化優越及對少數族群的歧視。
社會工作者應覺察主流文化在制度與服務體系中的優勢地位,並尊重不同文化的平等價值。因此,①不屬於文化能力的核心內涵。
② 肯定、欣賞、了解文化的多元性
正確。
第 40 題1 分
有關創傷知情照顧的 4R 應用要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創傷知情照顧(trauma-informed care)的 4R 應用要素:
- Realization(意識):理解創傷及其廣泛影響,並了解創傷如何影響個人、家庭、團體與社區。
- Recognition(辨識):透過篩檢、評估及觀察,辨識創傷的徵兆與相關需求。
- Response(回應):將創傷知情的理解落實於政策、程序、服務與介入方式中,據以回應服務對象的需要。
- Resist re-traumatization(阻卻再次受創):在服務過程中避免造成新的傷害或再次喚起創傷經驗。
本題依官方答案作答,並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相關概念與法規理解為準。本題主要涉及專業概念,無特定法條計算。
解題方法
判斷4R時,應掌握各英文關鍵字的功能:
- Realization 是「理解創傷及其影響」;
- Recognition 是「辨識創傷跡象」;
- Response 是「依創傷知情原則調整服務與介入」;
- Resist re-traumatization 是「避免服務造成再次受創」。
本題中,A、B、D分別符合前三項以外的正確定義;C將「回應」限縮為對創傷記憶的知情回應,未表達將創傷知情觀念全面落實於服務制度與介入措施,因此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意識(realization)創傷,是對創傷及其影響的理解
正確。
Realization的重點是了解創傷的本質、成因及其可能造成的身心、行為、人際與社會功能影響。創傷知情照顧不只關注個人的症狀,也要理解創傷經驗可能影響其信任感、安全感、情緒調節及接受服務的方式。
因此,將Realization解釋為「對創傷及其影響的理解」,符合4R的核心意義。
(B) 辨識(recognition)創傷,用篩檢和評估分辨創傷跡象
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