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社會工作師高等考試 社會工作師 第一次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一位被醫師診斷出罹患癌症的住院高齡案主,案主擔憂地詢問主治醫師病況,但是主要照顧的伴侶卻堅持拜託醫師目前先不要告訴案主詳細實情,以免打擊案主。主治醫師與醫務社會工作者應在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脈絡下與病患及家人討論病情。
試從倫理理論分析社會工作者將面臨什麼價值倫理議題?以及宜依循哪些倫理抉擇步驟進行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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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醫務社會工作中的病人自主與家屬保護性隱瞞之倫理衝突,並要求運用倫理理論分析,再依倫理抉擇程序形成可說明、可記錄的決策。
依民國 113 年法規,《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4 條保障病人對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可能成效、風險與預後的知情權,也保障病人對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的選擇與決定權;病人的關係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決定所採取的作為。第 5 條要求醫療機構或醫師以適當時機及方式,將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及可能不良反應告知病人本人;病人未明示反對時,亦得告知其關係人。
因此,伴侶擔心病人受打擊,是應被理解與回應的情緒及家庭需求,但單憑伴侶的請求,不能取代病人本人的知情意願。題幹未指出病人欠缺意思能力,也未指出病人曾表示不願知道病情,故原則上應尊重病人的知情與自主權,並由醫療團隊以適當方式進行病情溝通。
倫理理論與價值議題
1. 義務論:尊重自主與誠信告知
義務論重視行為是否符合應遵守的道德義務與權利原則。病人是醫療決策的主體,醫療團隊有尊重其自主、提供真實且可理解資訊的責任。若因家屬擔心病人難過,就逕自隱瞞,可能把病人當成需要被代為決定的對象,侵害其尊嚴、知情權及選擇權。
2. 效益論:衡量告知與隱瞞的後果
效益論評估各種做法對相關人所造成的整體利弊。告知可能帶來震驚、焦慮或失望;但隱瞞也可能使病人無法參與治療選擇、安排生活與照顧,或因察覺資訊不一致而失去對家人及醫療團隊的信任。評估不應只看短期情緒衝擊,也要考量病人的長期利益及決策後果。
3. 關懷倫理:兼顧病人與伴侶的關係需要
關懷倫理重視關係、脆弱處境、情感與回應需要。伴侶的請求可能出於愛護、害怕病人崩潰,也可能反映照顧者自身的焦慮。社工應傾聽並支持伴侶,協助其理解病人知情的意義;但關懷不等於替病人決定,也不應因照顧者的焦慮而排除病人的聲音。
4. 德行倫理:以誠實、審慎與同理實踐專業角色
德行倫理關注專業人員應展現的品格。社工宜以誠實守信、同理、勇於面對衝突及審慎判斷來協助溝通:既不冷硬地揭露資訊,也不以善意為由支持不當隱瞞,而是協助醫師選擇病人能承受且理解的溝通方式。
5. 主要價值衝突
本案核心價值與責任包括:
- 病人自主、知情權與尊嚴:病人有權了解病況並參與醫療決策。
- 促進福祉與不傷害:告知需避免不必要的心理傷害,但不能把「可能難過」直接等同於應隱瞞。
- 保密與資訊分享:病人醫療資訊應受保護;與伴侶討論病情時,應尊重病人對家人知情範圍的意願。
- 家庭關係與照顧者需求:伴侶的擔憂應被接住,並納入支持計畫,但不因此取得凌駕病人意願的決定權。
- 專業責任與法律遵循:社工應協助醫療團隊依法、依專業倫理及機構程序處理告知與溝通。
解題方法:以倫理衝突為主軸,再依決策步驟分析
先辨識衝突兩端:一端是病人的自主、知情與參與決策權;另一端是伴侶希望保護病人、減少心理衝擊的關懷考量。接著將法律規範、倫理理論、受影響者及可行作法逐一納入,最後提出一個同時尊重病人權利、照顧家屬情緒並降低溝通傷害的處遇方向。
倫理抉擇步驟:Reamer 七步驟
第 二 題25 分
在衛生福利部推動的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114 年)中,策略二「優化保護服務輸送,提升風險控管」的主要目標之一為降低兒虐致死人数,兒虐致死人數每年低於 。
試從兒少保護社會工作者的立場,說明應如何運用哪些策略來有效地降低兒虐致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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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兒少保護工作的早期辨識、風險評估、跨網絡合作與安全處遇,並要求從第一線社會工作者立場,說明如何把高風險家庭及早接住,降低兒少受虐致死。
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年至114年)》的績效指標,兒虐致死比率的計算基準為:
因此,工作重點是及早發現危險、避免風險升高,並確保已介入的家庭得到持續且適切的保護服務。這項指標是計畫的績效衡量方式,不能取代個案的安全判斷。
解題方法
可依「預防與辨識 → 評估與決策 → 安全處遇 → 持續追蹤 → 檢討精進」作答。這個架構能呈現社工從案件進入服務到風險控制的完整流程,也能連結計畫中的跨網絡與服務輸送策略。
兒少保護社工可運用的策略
一、強化早期辨識與通報
社工應和醫療、教育、警政、托育及社區網絡建立明確的辨識與通報合作方式,留意兒少傷勢與照顧情形是否反覆、說詞是否不一致、是否有延遲就醫或照顧者拒絕接觸等警訊。對尚未進入正式保護服務、但已呈現照顧困難或家庭危機的兒少,也應透過脆弱家庭服務及社區關懷機制及早連結支持。
依命題當年(民國113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醫事、社會工作、教育、保育、警察等相關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少有法定保護情事,應依法通報。社工應協助網絡夥伴理解通報責任與流程,避免因不確定或等待更多證據而延誤通報。
二、及時完成風險評估與分級處理
接獲通報後,應依規定時限進行訪視、調查與評估,確認兒少目前是否安全,並了解傷勢、受虐頻率與嚴重程度、照顧者的照顧能力與合作情形、家庭暴力、精神健康、物質使用、經濟壓力及可提供支持的親友等因素。
評估不能只看單一事件,也要整合過去通報紀錄、醫療資料、家庭成員陳述與跨網絡資訊。對於幼兒、身心障礙兒少、曾受虐或傷勢嚴重者,應提高警覺並加強安全評估。風險升高時,應立即召集相關網絡共同研判,明確決定責任分工、處遇時程及回報方式。
三、以兒少安全為優先,建立具體安全計畫
社工應與兒少及照顧者依案件需要訂定可執行的安全計畫,包括危險情境下的求助方式、緊急聯絡人、就醫安排、照顧者不得單獨照顧等具體措施,並確認家庭有能力落實。
第 1 題1 分
社會福利從慈善到公民權利的發展歷程有幾個重要的轉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英國與美國社會福利制度從慈善救濟走向社會權利的歷史轉折,重點是分辨《新濟貧法》、史賓漢蘭制、貝佛里奇報告及美國新政各自的主張與影響。
解題方法
先抓住《新濟貧法》的核心原則:「較不優待遇原則」要求濟貧所內受助者的待遇低於一般勞工;但救濟制度如何管理、設施如何安排,並非題目所說的「因地制宜」。因此,D 把正確原則與錯誤主張併在一起,是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正確。 貝佛里奇報告主張以普遍性的社會保險制度保障人民,降低對資產調查式救助的依賴;其規劃以社會保險為福利制度的重要基礎。
第 2 題1 分
依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之規劃,服務於「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的社會工作者,其主要專業角色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2.0 的「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以分級服務網絡提供長照資源:A 級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負責整合區域內的長照服務資源、連結服務並進行個案管理;B 級為複合型服務中心;C 級為巷弄長照站,提供社區近便性的照顧服務。
因此,服務於 A 級中心的社會工作者,主要角色是個案管理者。本題依命題當年的長照政策架構判斷;不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關鍵詞「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辨識其為 A 級單位。再依 A 級中心的核心任務判斷:其工作重點是評估個案及家庭需求、擬定照顧計畫、連結與協調服務,並追蹤服務情形,這正是個案管理的功能。
選項分析
第 3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發展,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當前趨勢?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與專業化的發展趨勢,包括實習教育、專業證照、國際化與在地化,以及以證據為基礎的實務。判斷重點是:選項描述是否符合當前專業教育與專業發展的方向。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所代表的觀念,再判斷其立場是促進專業能力與知識發展,還是主張否定現行專業制度。社會工作教育的趨勢,是持續改善制度、深化能力並回應在地需求;將證照制度直接視為應廢除的障礙,並不符合這項趨勢。
選項分析
- (A) 正確。 社會工作實習讓學生在實務場域中運用課堂所學,透過督導、反思與實作,整合理論知識和專業技巧,是專業教育的重要環節。
- (B) 錯誤,為本題答案。 證照制度的功能在於確認專業資格、建立服務品質與責任的基本門檻。
第 4 題1 分
有關臺灣社會工作專業發展取得法治基礎的重要事件,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灣社會工作專業取得法治基礎的重要歷程,重點在辨認各項社會福利法規與社工專業制度的立法、公布或施行時間。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社會工作師法》建立社會工作師的專業資格與執業制度,是社會工作專業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中的年份、法規名稱及事件類型。特別注意「制定」、「公布實施」與「修訂」指涉不同的立法事件,不能只看到法規名稱熟悉就判斷正誤。
選項分析
(A) 1980 年制定「兒童福利法」:錯誤。 《兒童福利法》制定於民國 62 年(1973 年),並非民國 69 年(1980 年)。因此年份不符。
第 5 題1 分
有關「英美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美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的歷史定位與實務做法,以及「史賓漢蘭制度」的起源。COS 於 19 世紀英國興起,重視協調慈善救濟、調查申請者需求及個別化訪視,對社區組織與社會個案工作均有重要影響。
解題方法
抓住各選項所描述的制度或做法是否屬於 COS。A 至 C 都符合 COS 的歷史角色;D 把「史賓漢蘭制度」說成 COS 制定,混淆了不同時期的救濟制度。史賓漢蘭制度是 18 世紀末英格蘭地方性的濟貧補助制度,早於 COS,並非由 COS 提出。
選項分析
(A) 正確。 COS 藉由協調各慈善團體的救濟工作,推動有組織、有計畫的社區救助,為後來社區組織的發展奠定基礎。
第 6 題1 分
臺灣社會工作的發展由日本從西方輾轉移植來臺,再由西方強勢國家擴散過來。若以本土化觀點看待臺灣社會工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的本土化」與文化敏感度。社會工作實務不能假設不同文化中的案主會以相同方式理解問題、因應困境或尋求協助;文化價值、自我觀與家庭關係等因素,都會影響案主的行為和服務需求。因此,工作者應理解案主所處的文化脈絡,據以建立關係並提供適切服務。
解題方法
先判斷各選項是否承認文化會影響案主的因應及求助方式,再檢視敘述是否過度絕對化。例如,將專業關係等同於拒絕一切案主回饋,或主張不同文化的案主行為相同、無須考量文化,都是不恰當的概括。
選項分析
(A) 錯誤。 專業關係需要適當界線,但不代表社會工作者必須拒絕所有案主回饋。是否接受送禮,應考量禮物的價值、文化意義、服務機構規範,以及是否影響專業判斷或造成案主負擔。以一概拒絕作為建立良好關係的必要條件,過於僵化,也忽略文化脈絡。
第 7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是英國伊莉莎白 43 號法案之重要變革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國伊莉莎白一世時期的《濟貧法》(Poor Law)及 1601 年《伊莉莎白濟貧法》(題目稱「伊莉莎白 43 號法案」)的主要制度。它延續並整合早期濟貧措施,建立以教區為基礎的救濟制度,並透過徵收濟貧稅支應救濟。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四個選項與 1601 年《濟貧法》的制度重點:是否區分貧民類別、由誰負責執行、救濟如何組織,以及是否已確立政府對救濟的責任。題目問「不是」重要變革,應選與該法主要制度不符的敘述。
選項分析
- (A) 區分具工作能力與無工作能力的貧民:正確敘述,不選。 濟貧制度依貧民的工作能力與狀況提供不同處置:有工作能力者應工作,無工作能力者接受救濟;失依兒童則可安排學徒訓練。這是濟貧制度的重要分類原則。
第 8 題1 分
89 歲獨居的服務對象,因中風入院治療後,經醫療團隊評估已可出院,社會工作者協助其返家居住,並提供服務對象獨立生活照顧之相關服務。社工的做法屬於下列何種服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長者在年老、失能或需要照顧時,仍能在熟悉的居住環境與社區中生活,並透過居家照顧、社區支持及相關服務,維持生活自主與社區連結。重點是支持長者留在原有生活環境,而非因照顧需求便轉入機構。
解題方法
抓題幹中的關鍵情境:服務對象是高齡者,中風治療後已可出院;社工協助他返家,並提供獨立生活照顧服務。這些安排支持他在熟悉的家中繼續生活,符合「在地老化」的概念,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第 9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特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的基本特質與助人觀點。社會工作重視人在其環境中的處境,透過個人、家庭、團體與社區等不同層次的介入,並連結及運用正式與非正式資源,以促進個人福祉與社會功能。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各選項是否符合社會工作的整體觀點:社會工作著重人的多元性與優勢,並以增權與協助案主取得資源為重要方向;不以個人劣勢作為介入焦點,也不把權力本身視為助人的關鍵。
選項分析
- (A) 社會工作強調社區資源的運用:正確。 社會工作者會評估並連結社區中的正式資源,例如社福服務與公共機構,以及非正式資源,例如親友、鄰里與互助網絡。運用社區資源能回應案主需求、增進其支持系統,也符合社會工作重視人在環境中的基本觀點。
第 10 題1 分
社會工作是一項助人專業,它幫助個人、團體、社區增強或恢復其社會功能,這裡指的「社會功能」,下列何者為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功能」的意涵。社會工作協助個人、團體與社區增強或恢復社會功能,重點在於個人能否適切扮演生活角色、與他人建立正向關係,並具備自我價值感等。社會工作也會處理心理與精神健康議題,但「解決個人精神層面的議題」本身不是社會功能的定義。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選項是在描述一種社會功能表現,還是描述社會工作可能介入的議題。能否滿意地扮演角色、與他人維持正向關係,以及肯定自身價值,均與個人適應生活及社會互動有關;「處理精神層面的議題」則屬服務內容或介入方向,並非社會功能的構成表現。因此錯誤選項為 D。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向高中生介紹社會工作學系,下列敘述何者貼近社會工作的專業服務基礎?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作為助人專業的服務基礎。社會工作結合專業知識、科學方法、倫理價值與實務技巧,並依服務對象的處境與需求,彈性運用於不同場域。常見的概括說法是:社會工作是一門以科學與價值為基礎的藝術。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選項是否符合社會工作的專業特性:社會工作價值不必然等同主流價值;服務場域不限機構內;實務知識也不全是已經驗證的理論。能同時呈現科學知識、價值判斷與實務運用的選項,最貼近專業服務基礎。
選項分析
(A) 社會工作價值觀與主流社會價值是一致的:錯誤。 社會工作重視尊嚴與價值、社會正義、自我決定及尊重多元等專業倫理。有時這些理念會與主流社會中對弱勢者的刻板印象或排斥態度有所張力,因此不能說兩者必然一致。
第 12 題1 分
從日本引進的「減法照顧——提供長者剛剛好需要的照顧,不是照顧者認為該提供的照顧」,此精神與下列何種社會工作理念敘述最為接近?
核心觀念
「減法照顧」強調依長者實際的需要提供適切協助,避免照顧者因為擔心或習慣而過度代勞。照顧時應看見長者仍保有的能力,支持其自主參與日常生活,而非把長者視為只能被動接受照顧的對象。這與社會工作中的優勢觀點最為接近:從個人的能力、資源與可發揮之處出發,協助其維持功能與自我決定。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長者剛剛好需要的照顧,不是照顧者認為該提供的照顧」兩個重點:一是避免不必要的照顧,二是保留長者能自行完成的部分。因此,應選擇最能呈現「看見並運用長者既有能力」的選項,而非聚焦照顧者、性格差異或社區資源。
選項分析
(A) 聚焦長者還擁有能力的優勢觀點:正確。 減法照顧不因長者年長或需要部分協助,就全面接手其生活事務;而是辨認長者仍能做什麼,僅在需要處提供協助。這正符合優勢觀點重視個人能力與自主性的精神。
第 13 題1 分
「充權」案主是社會工作者的工作目標,下列何者屬於案主消權?
① 與拒絕申請保護令案主,討論返家後續安全計畫 ② 說服從事季節性工作案主,接受職訓找薪水穩定的工作 ③ 與獨居老人討論安裝緊急救援系統,以降低獨居風險 ④ 說服未婚懷孕青少女要出養嬰兒,才能接續完成高中學業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充權」與「消權」的差異。充權是支持案主運用自身能力與資源,參與問題評估及決策,增進其自主性與掌控感;消權則是工作者替案主決定人生方向、施加壓力,或把工作者認定的利益強加給案主,削弱案主的選擇權與主體性。
解題方法
逐項看工作者如何與案主互動:若是和案主共同討論安全措施、協助評估風險並保留其決定空間,屬於充權;若是說服案主接受工作者指定的選擇,取代案主自行衡量需求與價值,則屬於消權。
選項分析
- ① 與拒絕申請保護令案主,討論返家後續安全計畫:錯誤。 工作者尊重案主目前不申請保護令的選擇,並共同討論返家後如何降低危險,協助案主掌握可行的安全策略,屬於支持其自主與安全的充權作法。
第 14 題1 分
Adams(2010)指出社會工作實務主要有三大面向工作。其中創造工作之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 Adams(2010)所述社會工作實務的三大面向,以及其中「創造工作」的內涵。創造工作強調社工面對複雜、多變的實務情境時,能跳脫僵化例行程序,整合情境訊息並分析問題;「參與社會行動」則屬於促進社會改變的工作,並非本題所問的創造工作內涵。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描述的是哪一類工作,再與創造工作的特徵比對。凡是涉及跳脫例行做法、整合資訊、分析複雜情境者,均符合創造工作的取向;參與社會行動則著重集體行動與社會改變,應予排除。
選項分析
第 15 題1 分
Beckett(2006)認為社會工作者角色分為三大類,其中直接改變之代理(agent)角色包括下列何者?
① 教育者 ② 居間協調者 ③ 諮商者 ④ 催化者 ⑤ 直接倡導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 Beckett(2006)對社會工作者角色的分類,以及「直接改變之代理」(direct change agent)所包含的角色。這類角色直接介入個人或家庭的生活與問題處理,協助當事人改變認知、情緒或行為。
題目列出的五種角色中:
- 教育者:提供資訊、知識與生活技能,協助當事人學習並改善問題。
- 諮商者:透過會談協助當事人理解問題、處理情緒並尋求改變。
- 催化者:促進當事人表達、反思與採取行動,推動改變發生。
- 居間協調者:連結或協調個人與服務資源,較偏向中介、服務連結功能。
- 直接倡導者:代表或協助當事人爭取權益,屬倡導與權益維護功能。
解題方法
先依角色功能分類:直接對當事人進行教育、諮商,或促進其改變過程的角色,歸入直接改變之代理;主要負責協調資源、連結服務或爭取權益的角色,則不屬本題所問的三種角色。
第 16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的理論與實務之間的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的關係,以及社會工作者如何在服務中運用理論、說明處遇並承擔專業責任。社會工作不宜只憑直覺或個人經驗行事;工作者須運用專業知識與理論形成評估和處遇假設,再依服務對象的反應與服務成效加以檢視、調整。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專業實務的要求:服務應能向服務對象說明理由,服務輸送須重視效率與效益,工作者也須對服務對象及經費提供者負責。若某敘述主張可以少作假設、只靠直觀經驗處遇,便與理論指引實務、實務反饋理論的專業取向相違。
選項分析
(A) 服務對象喜歡社會工作者清楚地告訴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正確。 清楚說明處遇的目的、理由與步驟,有助於服務對象理解服務、參與決策並建立合作關係,也體現工作者對服務對象的尊重與責任。
第 17 題1 分
對於社會工作者常運用的理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危機處遇——微觀理論 ② 行為學派——中觀理論 ③ 系統理論——中觀理論 ④ 多元文化——鉅觀理論 ⑤ 存在主義——鉅觀理論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常用理論與介入層次的配對。常見分類是:
- 微觀(micro):以個人或家庭為主要工作對象,例如危機處遇、行為學派與存在主義。
- 中觀(mezzo):著重小團體、家庭或組織等互動系統;系統理論常用於分析家庭及團體關係。
- 鉅觀(macro):以社區、制度、政策與社會結構為焦點;多元文化觀點常用來理解文化、權力與制度層面的差異。
理論的應用範圍會隨實務情境而變動;本題依考試常見分類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題幹的五組「理論—層次」配對,再比對選項組合。依常見分類,①危機處遇配微觀、③系統理論配中觀、④多元文化配鉅觀,三項正確;②與⑤配錯,因此選包含①③④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8 題1 分
協助服務對象覺知自己的固定行為表現是受到早年生活經驗所影響,以促使其進行適當地修正與控制,以免妨礙目前的社會生活功能,是屬於心理暨社會學派的哪一種會談技巧?
核心觀念
心理暨社會學派重視「人在情境中」的理解,會談技巧依討論焦點而有所區分:
- 人格發展因素的反映性討論:協助案主理解早年生活經驗如何影響目前的人格、固定行為模式或反應方式,進而調整行為,使其較能適應當前生活。
- 型態-動力因素的反映性討論:聚焦案主目前的內在心理動力、情緒與防衛等因素,如何形成或維持其行為型態。
- 人與情境的反映性討論:聚焦案主與當前生活情境之間的互動,以及案主如何理解和回應情境。
- 外在環境的反映性思考:著重外在環境因素及其對案主生活的影響。
解題方法
題幹的關鍵線索是「固定行為表現受到早年生活經驗所影響」。它要案主連結過去的發展經驗與現在的行為模式,並據此適當修正、控制行為,以維持目前的社會生活功能。
因此,討論焦點是早年經驗對人格與行為發展的影響,符合「人格發展因素的反映性討論」。
第 19 題1 分
社會工作者運用認知行為理論為服務對象發展處遇目標時,下列何者非屬主要關注焦點?
核心觀念
認知行為理論認為,人的情緒與行為會受到其想法、信念及解釋方式影響。社會工作者常協助服務對象辨識並修正不合理或不切實際的認知,並透過練習增進因應能力與自我管理。
解題方法
題目問「非屬主要關注焦點」。可先辨認各選項是在處理服務對象的認知與行為,還是著重改變其外在社會環境。認知行為處遇的核心通常是調整個人的想法、期待和行為模式;改善社會環境中的壓迫,則較屬於結構性或環境取向的工作。
選項分析
- (A) 改變不切實際的期待:錯誤選項。 協助服務對象檢視並調整不符合現實的期待,屬於認知重建的工作,符合認知行為處遇焦點。
- **(B) 修正不理性的自我對話:錯誤選項。
第 20 題1 分
依據 James & Gilliand(2001)危機介入取向的觀點,將危機分為四種危機,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 James 與 Gilliland(2001)對危機的分類。其危機介入取向將危機分為四類:
- 發展性危機(developmental crisis):個人在成長與生命階段轉換時,因適應新角色或新任務而產生的危機。
- 存在性危機(existential crisis):個人面對生命意義、價值、目標或自我認同等議題時產生的危機。
- 意外性危機(accidental crisis):由突發、非預期事件引起的危機,例如重大事故、失業或天災。
- 情境性危機(situational crisis):由特定生活情境或事件引發的危機,常見例子包括疾病、喪親或關係破裂。
題目要找出不屬於這四種分類的選項。
解題方法
先辨認四個正式類別的名稱,再與選項逐一比對。題目列出的存在性、發展性、意外性都屬於危機類型;第四類應為情境性危機,不是「需求性危機(demand crisis)」。因此,錯誤選項為 D。
第 21 題1 分
以任務中心取向,對於「任務」的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任務中心取向是以服務對象所認定、希望處理的具體問題為工作焦點。社工與服務對象共同協商目標及任務,將問題拆解為可執行的行動,並在有限的服務期間內檢視進度。任務須同時具備可欲性(服務對象認為值得做)與可行性(在其能力與資源條件下做得到)。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掌握任務中心取向的兩項特色:一是任務由社工與服務對象合作訂定,並非由旁人單方面指定;二是任務須具體、可執行,且通常有期限。據此,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共同協商、有限期及可欲可行等原則。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任務主要由社工與服務對象共同協商訂定,並以服務對象認定的問題和目標為基礎。利害關係人可以提供資訊或參與協調,但不是任務的主要訂定者。
第 22 題1 分
有關任務中心取向的任務(task),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任務中心取向(Task-Centered Approach)以明確、有限的問題為工作焦點,將處遇目標轉化為可執行的任務,透過服務對象與社工共同投入行動,逐步處理問題。任務是解決問題所需的努力或行動,也是達成處遇目標的手段;任務可由服務對象、社工或雙方共同執行。
任務安排可分為併行性任務(多項任務同時進行)與依序性任務(按步驟先後進行)。
解題方法
辨認題幹對「任務」的描述是否符合上述定義。關鍵在於任務的執行者:任務不必然只能由服務對象行動,社工也可能負責蒐集資料、聯繫資源、提供協助,或與服務對象共同完成任務。因此,含有「必然」的敘述最需要檢驗。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增強權能取向」的處遇策略,在鉅視層面上可能會採用下列何種方法?
核心觀念
本題考「增強權能取向」在不同介入層次的處遇方法。增強權能取向重視協助個人、團體與社區取得資源、提升掌控生活的能力,並處理造成無力感與不平等的結構性因素。
鉅視層面著重社會制度、政策、資源分配與權力關係,常見方法包括社會行動、社會倡議及政策參與。相較之下,個人或家庭層面的直接服務屬微視介入;團體工作則多屬中介層次。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中的「鉅視層面」,再判斷各選項的工作對象與介入範圍。若方法主要針對制度、政策或群體權益,屬鉅視介入;若主要處理個人、家庭或小團體問題,則不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第 24 題1 分
關於文化復原力的實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文化復原力是指個人、家庭或社群在逆境中,運用自身文化中的價值、知識、語言、信仰、關係與集體記憶,維持認同、調適困境並持續發展的能力。實務上,社工應尊重服務對象的文化脈絡,並看見其文化資源與社群支持。
文化連續感(cultural continuity)是文化復原力的重要基礎,指文化傳統、語言、身分認同及與社群的連結得以延續。文化延續能提供歸屬感與支持,協助個人和社群面對逆境。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文化復原力的實務取向:是否重視文化資源、社群連結與服務對象的需求;是否避免把逆境簡化成個人問題,或以工作者的文化偏好取代服務對象的選擇。符合這些原則的敘述即為正確。
選項分析
- (A) 忽略逆境中的結構性不利因素:錯誤。 文化復原力的實務不能只看個人的調適,也應辨識殖民經驗、歧視、貧窮、制度排除等結構性因素。
第 25 題1 分
有關靈性(spirituality)觀點在社會工作的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社會工作強調身、心、靈、社會的全人關懷理念 ② 社會工作專業早在 19 世紀末興起時,已經和宗教與靈性產生密切關係 ③ 社會工作的靈性觀點強調一種物質的世界 ④ 強調身、心、靈及社會彼此間的關係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中的靈性觀點,以及全人關懷如何理解人的不同面向。社會工作採取整體性視角,關注身體、心理、靈性與社會環境等面向,並重視這些面向彼此的關聯;靈性不等同於特定宗教信仰。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個敘述是否符合社會工作全人關懷與靈性觀點:
- ①、④呈現全人關懷及各面向彼此相關的觀點。
- ②符合社會工作早期發展與宗教慈善活動的歷史關聯。
- ③將靈性觀點限縮為「物質的世界」,與靈性所關注的意義、價值及超越物質層次的面向不符。
因此,正確敘述為①②④,對應選項 (C)。
選項分析
第 26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專業實務過程中,下列組合何者正確?
① 成熟明確的專業知識、原則及價值是專業服務的共同基礎 ② 實踐社會工作助人使命只能仰賴社會工作價值與倫理 ③ 社會工作實務需要依循社會工作倫理原則 ④ 社會工作實務需要具備專業價值基礎的知識、倫理標準及相關法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專業實務的共同基礎,以及實務工作所需的價值、倫理、知識與法律。專業助人並非只靠善意或單一價值判斷,而須以專業知識、原則與價值為基礎,並依循倫理標準及相關法律。
解題方法
逐句判斷各敘述是否完整、是否把單一要素說成唯一依據。①、③、④分別指出專業服務的共同基礎、倫理原則的指引作用,以及實務所需的專業知識與規範,皆符合專業實務觀念。②使用「只能」一詞,將助人使命的實踐限縮為只仰賴價值與倫理,忽略專業知識、實務方法及法律規範,因此錯誤。
選項分析
- ① 正確。 成熟明確的專業知識、原則及價值,構成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的共同基礎,使服務具有專業性,而非僅憑個人經驗或好意。
- **② 錯誤。
第 27 題1 分
有關社會建構主義(social constructivism)觀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包含反歧視、反壓迫的實務 ② 採用增權觀點取向 ③ 認為社會工作者不夠了解個案 ④ 社會工作者必須接受服務對象對他人的歧視態度
核心觀念
社會建構主義認為,人們對身分、問題與現實的理解,是在社會互動、語言及文化脈絡中形成的,並非完全客觀、固定不變。社會工作者因此須留意權力如何影響哪些說法被視為「正常」或「有問題」,並與服務對象共同理解其經驗。
實務上,此觀點重視增權、反歧視與反壓迫,並承認服務對象是自身經驗的重要知情者;但這不表示社工必須接受或認同服務對象對他人的歧視態度。
解題方法
先判斷敘述是否符合兩個重點:一是看見社會脈絡與權力關係,採取反歧視、反壓迫實務;二是與服務對象合作,支持其增權。若敘述把尊重服務對象經驗誤解成無條件接受歧視,或把合作理解為社工「不夠了解個案」,即不符合此觀點。
選項分析
第 28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者與服務對象會談的相對保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會談內容的相對保密」:社會工作者原則上應保護服務對象的隱私與會談資訊,但保密並非絕對。為保護服務對象或他人安全,或因專業諮詢等正當目的而有必要時,得在必要範圍內揭露相關資訊;揭露仍應遵守最小必要原則。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保密原則的合理例外,或是否有正當理由及必要性。涉及立即危險時,保護生命安全可優先於保密;但若只是回應網路上的質疑,且社工並非機構發言人,就不宜以公開個案資訊作為回應方式。
選項分析
- (A) 徵詢法律意見或個案研討:正確。 為處理專業問題而徵詢法律意見或進行個案研討,得在必要範圍內提供相關資訊。實務上仍宜盡量去識別化,並限於有正當業務需要的人員。
第 29 題1 分
某一社會工作者緊急安置保護某位兒少一段時間之後,面臨個案父母施壓想帶回兒少,社會工作者在查詢紀錄後,發現已經緊急安置兒少 6 個月了,此時社會工作者會被視為有違反何種倫理的風險窘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執行兒少保護與緊急安置時,未依職責及時處理所涉及的倫理風險。題幹指出兒少已緊急安置 6 個月,父母要求帶回,社工查閱紀錄後才發現安置時間已久;依官方答案,這反映社工有未盡職責、延誤處理的風險,屬於「怠職」。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重點是「安置已達 6 個月」及社工此時才查詢紀錄。判斷方向在於社工是否按職責持續追蹤安置狀況、評估兒少安全與後續處遇,並依法及時處理相關程序。若因疏於追蹤或未及時處理而造成延宕,對應的是怠職。
本題以官方答案為準,選擇「怠職」。題目未提供個案處遇紀錄或安置延長的具體程序,因此不宜據此另行判定是否已違反特定法定期限;命題重點在社工未妥善履行職責的倫理風險。
選項分析
第 30 題1 分
為解決案主所面臨的問題,社會工作者運用「增強權能」觀點,發展與增強服務使用者三方面的力量,有關此三方面的力量,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增強權能」(empowerment)觀點如何發展與增強服務使用者的力量。增強權能強調協助案主提升掌握自身生活、運用資源、影響決策及參與社會的能力,而非由社工替案主決定或解決問題。
常見的力量層面包括:
- 個人力量:提升自我效能、自尊、知識與問題解決能力。
- 人際力量:增進溝通、互助、建立支持網絡及與他人協商的能力。
- 政治/社區力量:參與社區與公共事務、運用集體行動影響資源分配及制度決策的能力。
解題方法
題幹問的是增強權能所發展的「三方面力量」。將各選項對照個人、人際與政治/社區這三個層面,即可辨認哪一項不屬於該分類。判斷重點在於:它是否為社會工作增強權能架構中的力量層面,而非是否會影響個人的身心狀態。
第 31 題1 分
對於「專業倫理守則」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專業倫理守則」的性質。專業倫理守則是專業團體以集體自律方式訂定、要求會員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內容通常以專業價值與倫理原則為基礎,並透過專業團體的規範機制形成約束力。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區分「專業倫理守則」與「個人價值」:專業守則是團體共同訂定的專業規範;個人價值則是個人形成的信念與偏好。兩者可能互相影響,但在來源、適用對象及約束方式上並不相同。因此,將專業倫理守則說成施行上與個人價值相同,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第 32 題1 分
未滿 18 歲服務對象就醫時,醫生診治時發現疑似性侵案,通知社會工作者陪同就醫,但服務對象私下向社工表示是其和伴侶合意性行為,希望社工能保密。上述情境屬於何種倫理困境?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工作倫理中的「案主自決與保密」和「依法通報責任」之間的衝突。未滿 18 歲的服務對象希望社工保密,涉及尊重其意願與隱私;但社工執行職務時知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依法負有通報義務,不能只因服務對象要求保密就不通報。
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為準: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8 條,社會工作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應立即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通報義務與服務對象是否同意、是否表示合意,應分別判斷;通報時仍須注意保護其隱私。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中兩項互相牴觸的要求:
- 服務對象表示與伴侶是合意性行為,並希望社工保密,涉及尊重其自決與保密。
- 醫師診治時發現疑似性侵案,社工因執行職務知悉疑似情事,涉及法律規定的責任通報。
因此,題目問的倫理困境是「尊重案主自決」與「依法通報」之間的兩難,選 A。
選項分析
第 33 題1 分
有關幸福權中,人類社會三個根本「善」(goods)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吉爾維斯(Alan Gewirth)幸福權理論中三種根本「善」的分類:
- 基本善(basic goods):行動者從事任何有目的行動所不可或缺的條件,例如生命、身體健康、食物、住所與心理平衡。
- 維持善(nonsubtractive goods):讓個人保有既有能力與福祉、避免其生活條件或目的追求能力下降的善,例如免於欺騙、剝奪或不合理的惡劣生活條件。
- 累加善(additive goods):提升個人追求目標及實現能力的善,例如知識、教育、自尊與財富。
判斷時,先看題目所述的善是在維持生存、避免福祉減損,還是增進個人能力;再核對選項的分類是否相符。
選項分析
第 34 題1 分
當兒少的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因父母嚴重疏忽或虐待不適宜教養子女,透過社會工作者之協助,將兒少安置在政府核可的家庭,等問題改善,再重回其原生家庭。此種安排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寄養」與「收養」的差別。寄養是兒少因原生家庭發生危機,暫時安置於經政府核可的寄養家庭;待家庭問題改善後,兒少可以返家。安置期間,原生家庭與兒少的親子關係仍然存在。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兩個關鍵線索:
- 安置是暫時的:兒少先離開不適宜教養的原生家庭。
- 問題改善後重返原生家庭:安排以返家為目標,沒有終止原有親子關係。
這符合「寄養」的核心特徵。收養則是建立新的法律親子關係,並非以原生家庭改善後返家為安排目的。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相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家庭暴力防治法》對家庭成員與家庭暴力行為的界定,以及校園防治課程、保護令管轄等規定。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依同法第 3 條,家庭成員包括「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因此,曾經同居的兩人分居後,仍可能適用本法。另須注意,112 年修法增訂相關規範後,年滿 16 歲的被害人遭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也有部分條文準用適用。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法條的關鍵文字即可:第 60 條看課程時數,第 11 條看保護令管轄,第 2 條看家庭暴力是否包含騷擾、跟蹤;判斷同居範圍則看第 3 條是否只涵蓋現有關係。
選項分析
(A) 正確。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0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有 4 小時以上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並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題述符合條文。
第 36 題1 分
以能力為基礎(competency-based)的社會工作教育意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能力本位(competency-based)社會工作教育,是以社會工作者在實務情境中應具備、且能展現的專業能力作為教育與評量重點。能力不等於單一技術,而是整合知識、實務技能、專業價值與倫理判斷,並能依服務對象及情境適切運用。
因此,判斷本題的關鍵是:選項是否把能力本位教育描述成只重視技術操作,或是否呈現其涵蓋的專業倫理、多元差異、研究與實務整合等面向。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能力本位教育的範圍。凡是強調倫理與專業行為、回應多元差異、連結研究與實務的敘述,都符合其整合性目標;若將教育核心限縮為技術訓練,則不符合能力本位的完整意涵。
選項分析
- (A) 著重以技術為核心的實用性:錯誤。 能力本位教育重視實務能力的展現,但不是以技術為唯一核心,也不是只看能否熟練操作技巧。社會工作能力還包括專業知識、價值倫理、情境判斷及反思能力。把能力本位簡化為技術導向的實用訓練,忽略了專業能力的整合性,因此本選項錯誤。
第 37 題1 分
下列何者屬於當代社會工作者應具備的多元文化能力內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者的多元文化能力。這項能力包括理解不同文化群體的生活經驗與價值觀,覺察自身及專業中的偏見,並在服務過程中尊重文化差異、辨識權力不平等與文化壓迫,提供適切且具文化敏感度的服務。
多元文化實務不要求服務對象迎合主流文化,而是要求社會工作者反思主流價值如何影響服務關係與制度,並以尊重、平等及促進社會正義為原則。
解題方法
判斷選項是否展現多元文化能力,可看它是否尊重文化差異、具備文化敏感度,並能察覺及回應文化壓迫。若選項要求堅守主流價值、避免挑戰既有秩序,或忽略壓迫,就與多元文化實務的方向相反。
選項分析
(A) 社會工作者應堅守主流社會之價值理念:錯誤。 將主流價值當作唯一標準,容易把少數或弱勢群體的文化差異視為偏差,形成文化偏見與同化壓力。社會工作者應反思自身文化位置,尊重服務對象的文化脈絡,而非要求其接受主流理念。
第 38 題1 分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村里幹事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可能遭受身體虐待情形時,應立即向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不得超過幾個小時?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責任通報時限。村里幹事執行業務時,若知悉兒童可能遭受身體虐待,屬於法定責任通報情形,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且不得逾 24 小時。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身分與情境:村里幹事是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疑似受虐,適用責任通報規定;再確認法條所定最遲通報期限為 24 小時。題目問的是「不得超過幾個小時」,因此選擇法定期限即可。
選項分析
第 39 題1 分
青少年自殺防制之一、二級處置,核心要素包括下列何者?
① 問題解決能力 ② 增加社會支持 ③ 憤怒與憂鬱管理 ④ 個別心理治療 ⑤ 減少酒類與毒品接觸
核心觀念
本題考青少年自殺防制的一級與二級處置。依公共衛生的預防概念,一級處置著重於普遍性預防,提升保護因子、降低危險因子;二級處置則著重早期辨識與介入,及早協助已有風險或困難的青少年。常見核心工作包括培養問題解決能力、增加社會支持、協助管理憤怒與憂鬱,以及減少酒類與毒品接觸。
個別心理治療屬於較具體的臨床治療服務,並非本題所問一、二級處置的共同核心要素。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選項是否屬於青少年自殺預防中,面向多數青少年或早期風險介入的核心策略:
- ①至③與⑤均可透過技能培養、支持系統或降低危險因子來落實一、二級預防。
- ④個別心理治療是個別化的臨床服務,與上述預防策略的層次不同。
因此,選入①②③⑤的組合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第 40 題1 分
國際身心障礙者權益公約(CRPD)強調障礙者個人生活中有充分的參與權利,應能在社區中取得必要的生活支持與協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強調的障礙者平等權利、社區生活與自立生活。障礙者是權利主體,應能在社區中生活並參與社會;所需支持與協助應配合其意願和選擇,不能因障礙或家庭照顧能力不足,就直接剝奪其選擇居住方式的權利。
本題援引 CRPD 的權利理念,非考查特定法條;解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相關法規與公約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是否把障礙者視為能自主決定生活的公民,再檢查選項是否把機構安置、獨自生活或拒絕服務說成唯一標準。CRPD 的方向是提供社區支持、促進平等參與與尊嚴生活,而不是要求障礙者適應既有期待,或以接受服務作為放棄自主權的代價。
選項分析
(A) 錯誤。 家人無法提供照顧,不代表障礙者就應被安排入住機構。CRPD 強調在社區生活的權利,以及獲得必要的社區支持服務;居住與生活安排應尊重障礙者本人的意願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