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社會工作師高等考試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第一次)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問社會救助法內災害救助之範圍、內容及方式各為何,並請敘述社會工作者在災害救助中之主要角色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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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本題考《社會救助法》第五章「災害救助」,要分別說明「何種情況符合救助條件」(範圍)、「實際提供哪些協助」(內容與方式),以及社工在災害應變和復原中的專業角色。
依《社會救助法》第 25 條,人民遭受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造成重大損害並影響生活者,予以災害救助。第 26 條則列出地方主管機關應視災情需要採取的救助方式;第 27 條規定,必要時得洽請民間團體或機構協助辦理。
解題方法
依題目順序作答,先用第 25 條交代災害種類、損害程度與生活影響,再依第 26 條列舉六種救助方式,最後以社工實務功能補充社工角色。法條列的是救助方式的基本範圍,具體給付與執行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依實際需要訂定。
災害救助的範圍與內容
- **災害種類:**包括水、火、風、雹、旱、地震及其他災害。
- **受助條件:**災害造成重大損害,且影響人民生活。判斷重點在災害對生活造成的實際影響,不以受災者原本是否為低收入戶為必要條件。
- **救助對象與需求:**依個人及家庭受災情形,處理生命安全、傷亡、飲食、居所及災後生活等需求。
災害救助的方式
依《社會救助法》第 26 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視災情需要辦理:
- 協助搶救及善後處理。
- 提供受災戶膳食、口糧。
- 給予傷、亡或失蹤濟助。
- 輔導修建房舍。
- 設立臨時災害收容場所。
- 其他必要之救助。
第 二 題25 分
請就住宿型機構社工於「申請入住」、「入住之中」以及「離院之後」的不同服務階段,說明社工應扮演的角色為何?並申論社工應採行何種倫理原則處理可能面臨之倫理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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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住宿型機構社工如何依服務歷程調整角色:入住前處理需求評估、安置準備與家庭溝通;入住期間維護住民權益、促進適應並連結支持系統;離院後則規劃轉銜與社區生活支持。倫理部分須處理案主最佳利益、自我決定、知情同意、隱私保密及專業界線等原則間的衝突。
住宿型機構服務不應只以「完成安置」為目標,而應以服務對象的福祉、尊嚴與權益為核心,並延續到離院後的生活安排。
解題方法
依題目指定的三個服務階段分段作答,每階段列出社工角色及具體工作;倫理部分則先說明可能的衝突,再連結專業倫理原則與處理方式。題目未限定機構類型,因此以住宿型機構的一般服務情境作答,並兼顧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其他需要住宿照顧者的共同需求。
**法規時點: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作答可援引《社會工作師法》第 16 條的保密義務及第 17 條所定倫理守則依據,並依當時《社會工作師倫理守則》說明對服務對象的責任。民國 112 年《社會工作師法》修正增訂懲戒相關規定,現行法已修正;本題仍按命題當年的法規脈絡解答。
分階段說明社工角色
一、申請入住階段
-
需求與適配性評估者 評估服務對象的身心狀況、生活功能、照顧需求、家庭支持、經濟資源與本人意願,確認機構服務內容是否適配;也應說明入住條件、服務範圍、收費、權利義務及機構規範,協助本人及家屬作知情選擇。
-
權益倡導者與選擇協助者 確保服務對象能表達入住意願及疑慮,不因家屬、機構或行政流程方便而忽略本人意見。當服務對象表達能力受限時,社工應採取適當溝通方式,理解其意向並保障其合法權益。
-
資源連結者 依需求連結醫療、復健、長照、經濟補助、交通及社區支持等資源,並協助建立穩定的就醫與照顧安排。
-
家庭工作者與溝通協調者 協助家屬了解入住後的照顧安排、探視方式及家庭參與角色,處理家屬與服務對象對入住決定、照顧責任或費用分擔的歧見,促進雙方溝通。
-
入住準備與轉銜規劃者 蒐集必要的健康、生活及支持資訊,在取得適當同意並遵守保密原則下與相關專業人員交接;協助服務對象熟悉機構環境、人員及生活作息,降低入住焦慮。
二、入住之中
-
適應支持者與個案服務提供者 關心服務對象對環境、作息、人際互動及照顧方式的適應,透過個別會談、團體活動及生活支持協助其維持生活能力與自我價值。
-
需求評估與服務計畫協作者 持續評估服務對象的身心狀況、生活目標及支持需求,與本人及跨專業團隊共同擬定、檢討服務計畫;必要時依需求變化調整服務。
-
權益維護者與申訴支持者 保障服務對象獲得適切照顧、免受虐待或不當限制,讓其知道如何表達意見、提出申訴或尋求協助。遇有疑似侵害、疏忽或安全風險時,應依法律與機構程序採取保護及通報措施。
-
家庭及自然支持系統促進者 鼓勵家屬適度參與照顧與生活決策,維持服務對象與家人、朋友及重要他人的聯繫;也可透過住民團體、同儕互助及社區參與,發展機構內外的支持網絡。
-
跨專業協調者 與護理、醫療、照顧服務、心理及復健等人員交換必要資訊,整合服務並處理團隊間的照顧歧見。資訊分享須以服務目的所需為限,並遵守保密義務。
三、離院之後
- 離院評估與返家準備者 與服務對象共同討論離院原因、意願及生活安排,評估返家或轉往其他服務場域的安全性、照顧能力及資源需求。離院計畫應及早準備,避免只在離院當下臨時處理。
第 1 題1 分
女性主義的社會政策取向相當豐富多元,下列各女性主義觀點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女性主義對性別不平等成因的不同解釋,以及各派別對國家、福利制度、資本主義與父權的分析重點:
-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著重個人權利、法律與制度上的平等,以及教育、就業等機會平等;主張透過改革現有制度減少歧視。
- 激進女性主義將父權視為女性受壓迫的核心來源,關注男性對女性的權力與控制,以及性、身體、生殖、家庭暴力等議題。
- 社會主義女性主義同時分析資本主義與父權如何交織影響女性,特別關注國家、福利制度、勞動與資本之間的關係,以及這些制度對女性處境的影響。
解題方法
先抓各派的關鍵詞,再與選項配對:權利與機會平等對應自由主義;男性權力、生殖與暴力對應激進主義;國家福利、資本與女性處境對應社會主義女性主義。題目問「何者正確」,只要確認哪個選項把派別與其主要關注配對正確即可。
選項分析
第 2 題1 分
關於政府政策之意義與其對人民福利的影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政策的意義,以及社會政策、經濟政策與財稅政策如何影響人民福利。政府政策會透過服務提供、經濟活動和租稅制度,影響人民的生活條件;其中,社會政策尤其涉及福利資源的配置與所得的重分配。
解題方法
判斷各敘述是否符合政策與人民福利的關係。前三個選項分別說明社會服務、貿易與就業、所得稅與所得分配之間的影響,均符合政策作用的基本概念。再檢視(D):社會政策是否涉及資源分配與重分配。社會政策決定福利服務及給付的對象、範圍與方式,答案是否定的說法,因此(D)錯誤。
選項分析
第 3 題1 分
有關社會民主觀點(social democracy perspective)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民主觀點(social democracy perspective)對資本主義、階級關係與議會民主的看法。社會民主主張透過民主政治與漸進改革,限制資本主義造成的不平等,並以社會政策改善勞工處境;它並不認為資本主義本身會自然帶來階級平等。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保留資本主義制度、以民主改革調節其缺失」這個核心立場。凡把資本主義的發展直接說成促進階級平等,便與社會民主的問題診斷及改革目標不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社會民主觀點承認資本主義的生產與財產關係可能使勞工階級處於不利地位,造成剝削、權力不對等與階級差距。這也是改革資本主義、保障勞工及推動社會福利的重要理由。
第 4 題1 分
平等(equality)有許多不同的類型,下列關於各種平等類型的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平等的不同面向,重點是分辨「道德平等」、「分配平等」、「機會平等」與「結果平等」。
- 道德平等:每個人不因性別、種族、階級、性向等差異,而有不同的基本人格價值。
- 分配平等:關注資源、利益或負擔如何分配與享用。
- 機會平等:著重每個人是否有公平參與競爭、取得資源與發展能力的機會,並非要求人人最後取得相同資源。
- 結果平等:著重縮小人們實際獲得的資源、所得或生活結果差距,常透過政府政策、立法與政治手段調整市場造成的不平等。
解題方法
先抓住各類型平等的判斷標準:題幹若強調「起點、參與、競爭機會」,通常是機會平等;若強調「最後取得多少、差距是否縮小」,則是結果平等。再逐項核對選項是否把概念混淆。
選項分析
第 5 題1 分
政府在民國 93 年訂定家庭政策並於民國 104 年修正,關於新的家庭政策目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國 104 年修正的《家庭政策》目標,重點在於辨認政策目標的正式用語。四項目標包括家庭照顧與支持、經濟保障與友善職場、家庭教育與性別平權,以及家庭價值與多元包容。題目以相近措辭替換其中一項,測驗對政策內容的熟悉度。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政策目標的關鍵詞。選項若把政策原有的核心概念改成不同內容,即為錯誤。本題官方答案為 A;A 將政策目標中的「照顧與支持體系」改寫成「眾人照顧與支持體系」,與政策所列目標用語不符。
選項分析
第 6 題1 分
強調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應均衡發展的觀念是出現在下列哪一個政策綱領之中?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時期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的政策理念,關鍵是辨認「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應均衡發展」這項主張出自哪一份綱領。官方答案為民國 83 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解題方法
以綱領的年代與政策重點配對。題幹問的是「均衡發展」的理念,不是單純詢問某一時期是否開始重視社會福利;掌握民國 83 年綱領將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並列、強調均衡發展,即可選出 B。
選項分析
- **(A) 民國 58 年現階段社會建設綱領:錯誤。**此綱領屬早期社會建設政策,並非題幹所指、明確提出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均衡發展理念的民國 83 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 **(B) 民國 83 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正確。
第 7 題1 分
北歐的福利國家長期以來被視為國際間最高的社會福利標準,其福利國家模式大致有四個方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北歐福利國家(社會民主型福利體制)的典型特徵:普遍主義、以公共部門為主要福利提供者、重視勞動與就業保障,以及將社會福利視為公民權利。四個敘述中,只有「由私部門運作福利輸送系統」與此模式不符。
解題方法
先抓住北歐模式的核心:政府透過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普遍提供社會保障與福利服務,使人民能以公民身分享有福利。據此檢視各選項,凡將福利責任與輸送主體描述為私部門者,即與北歐福利國家的主要制度特徵相反。
選項分析
- (A) 強調社會分配的普遍性:正確。 北歐模式採普遍主義取向,福利資格通常以公民或居住者身分及共同需求為基礎,不只針對特定弱勢者提供救助。
第 8 題1 分
為因應社會變遷,社會福利制度或政策也隨之變革,尤其是 1980 年代在新自由主義的引導下所做的改革,大致包括給付縮減及提高個人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1980 年代新自由主義思潮下的福利國家改革。改革方向大致包括:抑制公共支出、調整或縮減現金給付,並將福利與工作連結,以強調個人自立及就業責任。政策工具包括提高退休年齡、降低給付水準、減少鼓勵提早退休的制度誘因,以及推動工作福利(workfare)等。
解題方法
逐項檢視敘述是否符合上述改革方向。A、C、D 分別描述給付制度調整、政府改以非現金方式提供支持,以及促進就業並強化個人責任;B 則主張以請領「殘障津貼」作為中高齡失業者提早領取退休給付的權宜作法,與本題所述的典型改革措施不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提高法定給付年齡、降低老年給付水準,以及修改鼓勵提早退休的制度安排,都是控制福利支出、縮減給付或延後請領的改革方式。
- **(B) 錯誤。
第 9 題1 分
近年來歐洲許多國家對於來自敘利亞及其他國家的難民收容方案,大都面臨困窘矛盾的狀況,對於這些難民或是申請移民者出現壓力妥協的情況,英國對此提出了對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國面對難民與移民議題時,對「敵意環境」(hostile environment)政策取向的描述。此作法透過提高移民在當地生活、工作與取得社會資源的難度,促使其離開或降低移入意願;其措施可能涉及工作、居住、福利、家庭團聚及社會融合等面向。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所描述的是對移民施加壓力、以妥協方式降低其在英國生活與融入的可能,而非積極保障移民權利。再逐項核對:限制就業、遷徙與福利權利,以及排除融入機會,都符合這種政策方向;「歡迎難民自由來去並申請公民身分及國籍」則與之相反,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10 題1 分
Titmuss(1963)提出福利分工的概念,認為社會福利是由下列哪三種提供體系相互調合?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Titmuss(1963)的「福利分工」概念:社會福利並非只由政府提供,而是由三種福利體系共同構成,彼此調和,以滿足不同的社會需要:
- 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由政府透過公共服務與福利制度提供。
- 財稅福利(fiscal welfare):政府透過租稅減免、扣除或優惠等方式,間接提供福利。
- 職業福利(occupational welfare):由雇主透過職場提供,例如退休金、保險或員工福利。
解題方法
看到題幹提到 Titmuss 與「福利分工」,就要聯想到他將福利提供區分為社會福利、財稅福利、職業福利三類。判斷重點在辨認這套分類,不是依提供者泛分為政府、企業與志願部門,也不是用「第一、第二、第三部門」的部門分類。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Rose(1986)提出福利混合的概念,來說明不同福利輸送是否透過貨幣來進行區分為幾個類型。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 Rose(1986)的「福利混合」(welfare mix)概念,也就是社會福利由市場、政府、家庭與社區等不同部門共同提供。各部門的福利輸送方式,可依是否透過貨幣區分:
- 市場:主要透過貨幣交換提供商品與服務。
- 政府:主要以貨幣形式提供福利,例如現金給付、津貼與社會保險給付。
- 家庭:主要透過照顧、支持與互助等非貨幣方式提供福利。
- 社區:主要透過志願服務、互助網絡等非貨幣方式提供福利。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各部門典型的福利輸送方式。市場與政府以貨幣為主要媒介;家庭與社區則以非貨幣的照顧、互助及服務為主。因此,將社區描述為主要透過貨幣輸送福利的選項,與此分類不符。
第 12 題1 分
下列何者是熊彼得式(schumpeterian)工作福利國家體制的特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學家鮑伯.傑索普(Bob Jessop)所分析的「熊彼得式工作福利國家」(Schumpeterian workfare state)。此體制以提升經濟競爭力、促進創新與生產力為政策核心,並將福利政策與勞動市場、就業能力及經濟發展相連結。
「熊彼得式」強調創新與競爭;「工作福利」則反映福利制度傾向以工作、就業及供給面措施為重點。其典型特徵包括開放式經濟體系、供給導向政策,以及福利政策配合勞動市場需求。
解題方法
先抓住「熊彼得式工作福利國家」的關鍵字:競爭力、創新、供給面、開放經濟。再比較選項描述的是這類體制,還是其他福利國家的典型理念或經濟安排。
選項分析
- (A) 充分就業:錯誤。 充分就業是重要的社會與經濟政策目標,但不是熊彼得式工作福利國家的代表性制度特徵。此體制更強調透過供給導向政策提升競爭力與就業能力,不以政府確保充分就業作為核心辨識點。
第 13 題1 分
在福利混合經濟或福利多元主義模式中,商業部門參與社會服務的供給亦為其中之一環,下列何者屬於其特色?
核心觀念
本題考「福利混合經濟」或「福利多元主義」中,不同部門提供福利服務的特色。福利供給可由政府、商業部門、志願部門及家庭等共同承擔;商業部門以市場交易為基礎,主要透過收費提供服務,並重視消費者的需求與選擇。
解題方法
先抓住「商業部門」的關鍵:它提供服務時,通常以營利或經營收入為考量,服務使用者多以消費者身分購買服務。因此,具有市場交易與消費者導向特徵的選項,最符合商業部門的供給方式。
選項分析
(A) 以「消費者為導向」的收費機制:正確。 商業部門透過收費提供服務,服務內容與品質會受到消費者需求、支付能力及市場競爭影響,因此具有消費者導向的市場特徵。
第 14 題1 分
有關「福利科層」的特性,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福利科層」的組織特性。科層組織以明確的職位層級、權責分工、規則與程序為運作基礎;成員的權限通常來自其所處的職位,而非個人魅力或選舉支持。福利科層因此重視正式分工、層級節制與依規則辦事。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描述的是哪一種組織邏輯:科層組織依職位與正式權限運作;民主政治則以選舉與民意授權為正當性來源;個案工作則強調依個別需求調整服務。將各選項與這些特徵比對,即可判斷。
選項分析
(A) 在科層體系中,權力對應於科層體系中的位置——正確。 科層組織有明確的職位層級與權責關係,個人所能行使的權力通常取決於其職位。例如,主管依職務取得指揮、核定或監督權限,這正是科層體系的典型特徵。
第 15 題1 分
關於「市場式治理」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市場式治理」是新公共管理的重要取向,於 1980、1990 年代興起並廣泛受到採用。它將競爭與市場機制引入公共服務,重視成本效益、績效責任,以及服務提供者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係。
解題方法
本題要辨認各敘述是否符合市場式治理。掌握其典型特徵即可判斷:契約委託、競爭機制、績效衡量與管理者責任。若敘述轉而強調社區參與、公共利益或全體人民共同決定服務方向,就不是市場式治理最具代表性的主張。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市場式治理在 1980、1990 年代興起,與新公共管理改革相連,主張政府引進市場競爭及企業管理方法,以提升公共服務效率。
第 16 題1 分
有關社會救助領取者的給付水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救助給付的目的與水準。社會救助屬於社會安全制度中的最後一道防線,對象是缺乏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資源者;給付的基準在於協助其滿足基本生活需求,而非使其收入達到一般受僱者的薪資水準。
本題涉及《社會救助法》所揭示的保障基本生活精神;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解題重點是分辨「基本生活保障」與「平均薪資、基本工資或薪資中位數」等勞動市場薪資指標。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社會救助領取者的給付水準」,而不是工作者的合理薪資或所得分配指標。社會救助的政策目標是保障最低限度的生活需求,因此應選擇直接指向基本生活保障的敘述。平均薪資、基本工資與薪資中位數,都不是本題所問的社會救助給付目標。
選項分析
第 17 題1 分
有關社會保險的財源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保險的財源組成。社會保險通常以被保險人、雇主及政府共同負擔的保費為主要財源;政府補助或其他稅收挹注也可能存在,但不代表財源全部來自稅收。判斷時要區分「主要財源」與「唯一財源」。
解題方法
先看選項是否把財源說成「全部」來自單一來源,再比較保費與稅收何者居主要地位。社會保險的制度特徵是透過保險費建立給付與負擔的連結,因此通常以保費為主,稅收補助為輔。
選項分析
第 18 題1 分
依據現行老人福利法第 1 條的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老人福利法》第 1 條的立法目的。作答時要辨認法條明定的政策目標,並與題目中加入、但未見於條文的價值主張區分。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對照《老人福利法》第 1 條所列目的:維護老人尊嚴與自主、保障老人權益、增進老人福利,以及促進老人身心健康與安定生活。選項中,若敘述不是條文所載的目的,即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9 題1 分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倘若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於受通緝、羈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入獄服刑時,下列何者應查訪兒童之生活與照顧狀況?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主要照顧者因涉毒而受通緝、羈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入獄服刑時,查訪兒童生活與照顧狀況的權責分工。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法規定由司法警察查訪。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兩個關鍵:主要照顧者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且正處於列舉的司法或刑事處遇狀態;接著對應法條所指定的查訪人員。題目問的是法定執行者,不是泛指可能接觸兒童或提供福利服務的人員,因此應選「司法警察」。
選項分析
第 20 題1 分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目睹家庭暴力之兒童及少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列為保護個案者,該主管機關最遲應於下列多久時間內提出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目睹家庭暴力兒少的保護處遇程序,重點是主管機關將兒少列為保護個案後,提出「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的法定期限。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程序起點:兒少因目睹家庭暴力,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列為保護個案。接著辨認題目問的是主管機關提出家庭處遇計畫的「最遲期限」,依當時法規規定,期限為 3 個月內,因此選(C)。
選項分析
第 21 題1 分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醫院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包括下列哪些事項?
①生活重建服務建議 ②經濟補助 ③心理諮商服務建議 ④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核心觀念
本題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23 條所定的住院身心障礙者出院準備計畫內容。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醫院應為住院的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法定項目包括居家照護、復健治療、社區醫療資源轉介、居家環境改善、輔具評估、轉銜服務、生活重建服務、心理諮商服務等建議,以及其他相關事宜。
四個敘述中,①生活重建服務建議、③心理諮商服務建議、④居家環境改善建議都在法定內容內;②經濟補助則不是第 23 條所列的出院準備計畫項目。
解題方法
直接將題目列出的事項與第 23 條的法定清單比對:
- ①生活重建服務建議:法定項目。
- ②經濟補助:不在法定項目清單內。
- ③心理諮商服務建議:法定項目。
- ④居家環境改善建議:法定項目。
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③④,選項 D。
第 22 題1 分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身心障礙者的支持服務與福利機構管理規定。解題關鍵是核對法條的具體文字,尤其是比例數字,以及機構評鑑的等第數量。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題幹與當年法條:第 52 條規範大眾運輸工具的博愛座,第 56 條規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第 64 條規範福利機構評鑑,第 69-1 條則規範視覺功能障礙者設立按摩勞動合作社。只要選項中的比例或等第與法條不符,即為錯誤。
選項分析
- (A) 錯誤。《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2 條規定,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但博愛座比率是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不是百分之五。
第 23 題1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之家庭成員?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3 條的「家庭成員」範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家庭成員包括下列關係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 配偶或前配偶。
-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判斷關鍵在於旁系親屬的範圍是「四親等以內」,不是五親等以內。
解題方法
將各選項與第 3 條逐一比對。A、B、C 分別對應法條列舉的家庭成員關係;D 將法定的「四親等以內」改成「五親等以內」,超出法條所定範圍,因此不屬於該條列舉的家庭成員。
選項分析
第 24 題1 分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下列何者並非屬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的命令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列的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命令內容。判斷關鍵是分辨哪些事項屬於保護令可先行命令的保護措施,以及哪些屬於通常保護令的命令。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6 條,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得命相對人遷出住居所、暫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以及禁止查閱特定個人資料等;但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不在這兩種保護令的命令內容之列。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第 16 條所列的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內容。題目問「何者並非」,因此選出不屬於該條命令內容的選項。各選項的措施雖都與家庭暴力防治相關,但仍須依法律規定的保護令種類判斷,不能只憑措施看起來是否合理。
選項分析
- **(A) 錯誤選項。**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特定家庭成員的住居所,必要時並禁止相對人對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屬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命令的內容。因此本項不能作為答案。
第 25 題1 分
低收入戶成員中,下列何者不屬於社會救助法第 12 條明訂現金給付可以增加補助之對象?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救助法》第 12 條所定,低收入戶中哪些成員得增加現金給付補助。解題時須辨認法條列出的資格,特別注意兒童年齡門檻是「未滿 6 歲」,不是「未滿 12 歲」。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將題目各選項與第 12 條列舉的對象逐一比對。法條列有年滿 65 歲者、未滿 6 歲者、身心障礙者,以及懷胎滿 3 個月者等對象。因此,選項若只把法定年齡條件擴大為未滿 12 歲,就不符合題目所問的法定資格表述。
選項分析
第 26 題1 分
依社會工作師法對公會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師法》關於社會工作師公會成立及加入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直轄市及縣(市)社會工作師達 15 人以上,得成立該區域的社會工作師公會;不足 15 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的公會。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中的兩個判斷條件即可:
- 成立地方公會的人數門檻是 15 人。
- 未達 15 人時,可加入鄰近區域的公會。
逐一比對選項是否符合門檻及不足額時的處理方式。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法條門檻是 15 人以上,並未規定達 5 人即可成立公會;「社會工作督導員資格超過 5 年以上資深者」也不是該條規定的成立條件。
第 27 題1 分
有關社會工作師法的立法目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師法》第 1 條的立法目的。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條文明定本法目的包括: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提升社會工作師專業地位、明定社會工作師權利義務,以及確保受服務對象之權益。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第 1 條的文字。關鍵在於條文所說的是「明定社會工作師權利義務」,不是「明定社會工作師的自我利益」。因此,將法定目的替換成「自我利益」的選項,與條文不符。
選項分析
第 28 題1 分
有關社會救助法中醫療補助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救助法》醫療補助的適用對象、補助與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關係,以及避免重複補助的原則。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醫療補助的適用對象不只限於低收入戶傷病患者,也包括中低收入戶內的傷病患者,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因傷病而遭遇困境者。因此,選項把對象限縮為低收入戶,範圍不完整。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何者錯誤」,再逐項核對法規規定。尤其要留意兩個常見混淆:醫療補助的適用對象不只一類;健保已提供的醫療給付,原則上不能再以醫療補助重複取得。
選項分析
(A) 錯誤。 醫療補助的申請對象並非僅限於低收入戶傷病患者。依民國 108 年《社會救助法》規定,補助對象尚包括中低收入戶內的傷病患者,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因傷病而
第 29 題1 分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8 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可領取教育補助?
核心觀念
本題考《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8 條「子女教育補助」的適用範圍與補助比例。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符合條例規定的特殊境遇家庭,其子女就讀高中、高職或大專院校者,可申請減免學雜費;補助比例為 學雜費的 60%。
解題方法
先抓兩個判斷要件:
- 就讀學校類別:條文列舉高中、高職及大專院校。
- 補助方式與比例:是減免學雜費 60%,並非全免。
比對選項時,須同時核對學校類別與補助比例;只有兩者都符合條文的選項才正確。
選項分析
第 30 題1 分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促進性別工作平等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的促進工作平等措施,重點是生理假、陪產假、育兒工時調整及家庭照顧假各自的適用條件與法定日數。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題幹中的日數、年齡門檻及請假條件,找出與法條不一致者。關鍵在於陪產假法定日數:民國 108 年為 5 日,故將其寫成 3 日的選項錯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全年未逾 3 日者,不併入病假計算,超過 3 日的部分併入病假計算。
-
**(B) 錯誤。**依同法第 15 條,受僱者於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 5 日,並非 3 日。本選項的日數與命題年度法規不符。
第 31 題1 分
依據志願服務法規定,關於志願服務榮譽卡的核發與使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志願服務法》第 20 條的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資格、核發機關與使用優惠。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依第 20 條,志工服務年資滿 3 年、服務時數達 300 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持卡者在有效期間內,進入公立風景區及文教設施可享免費優待;進入民營風景區及文教設施則享半價優待。
解題方法
先把題目拆成三個判斷點:申請門檻、核發機關、持卡優惠。逐一對照法條即可:
- 年資與時數須同時符合:滿 3 年,且達 300 小時以上。
- 申請對象是地方主管機關,並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 免費優待限公立設施;民營設施為半價。
選項分析
第 32 題1 分
國民年金法第 17 條規定,可以補繳保險費的最高期限為多少年?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民年金法》第 17 條的欠繳保險費補繳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未依期限繳納的保險費及利息,逾十年部分不得請求補繳;未補繳的欠費也不計入保險年資。
解題方法
抓住第 17 條的「逾十年」即可判斷:法條容許補繳的最高期間為十年,超過十年的部分不得補繳。因此選擇「10 年」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3 年:錯誤。 第 17 條沒有以三年作為補繳期限。
- (B) 5 年:錯誤。 五年不是本條規定的最高補繳期限。
- **(C) 10 年:正確。
第 33 題1 分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 條「長期照顧」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3 條對「長期照顧」及「身心失能者」的定義。解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依該條規定,「長期照顧」是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 6 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家庭照顧需求,所提供的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醫護服務;「身心失能者」則是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致其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
解題方法
先抓定義中的兩個關鍵條件,再核對選項:
- **期間:**持續已達或預期達 6 個月以上。
- **失能程度與協助需求:**身體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喪失,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
選項若把期間改成其他月數,或把失能限縮為「完全喪失」、把協助需求加重為「完全依賴」,就不符合條文原意。
選項分析
第 34 題1 分
有關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 6 條所示其適用對象,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 6 條的適用對象。該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兒童及少年,為本條例適用對象:
- 具《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於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安置二年以上,並由法院指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負責人為監護人。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者。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第 6 條列出的三類對象。關鍵是第一類資格有兩項條件: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須於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條文並未規定凡未滿 18 歲且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都適用。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依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其第 16 條的條文內容,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 16 條,重點是開戶人年滿 18 歲後,帳戶儲金的請領條件、用途、死亡時的請領方式,以及逾期未請領的款項歸屬。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所述的年齡期限、儲金用途、死亡時得請領的款項及逾期款項歸屬。第 16 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開戶人滿 18 歲「一個月前」通知請領;因此,將通知期限寫成「三個月前」的選項與條文不符。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條文規定主管機關應於開戶人滿 18 歲「一個月前」通知其檢具儲金用途相關證明,辦理款項請領及結清帳戶。選項寫成「三個月前」,期限不符,故為本題錯誤選項。
第 36 題1 分
針對近些年國內連續發生蓄意傷人或隨機殺人的事件,尤其是以幼童為對象造成社會的恐慌與不安,政府對此特於民國 107 年提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其強調用新思維及整合策略來進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民國 107 年提出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服務理念與介入對象。計畫強調將服務焦點從個人延伸至家庭,並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及早辨識脆弱家庭及兒童,透過跨網絡合作提供支持與服務。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符合計畫的服務對象與介入方向。計畫的重點是辨識、支持與服務有脆弱性或風險的家庭,而非普遍性地為一般家庭建構支持體系。逐項比對後,將服務對象擴大為「一般家庭」的選項,與計畫所強調的脆弱家庭服務焦點不符。
選項分析
- (A) 正確。 計畫強調服務焦點由以個人為中心,轉向以家庭為中心,從家庭整體的需求、風險與資源評估並提供服務。
- **(B) 正確。
第 37 題1 分
關於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給付原則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的給付原則。社會保險以被保險人發生法定事故為給付條件,通常採「假定需要」原則:符合保險事故及資格規定,即依制度規定給付,不必逐案調查個人是否陷入貧困。社會救助則著重保障最低生活,採「個別需求」原則,須評估申請人的所得、財產及生活狀況。
本題是在考制度原則,並非特定給付的計算或法條適用題;若涉及法規,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原則的意義,再將其與制度配對:
- 假定需要:制度預先認定符合特定資格或事故者有受給付的需要,常見於社會保險。
- 個別需求:依個人實際經濟與生活狀況審查需要,常見於社會救助。
第 38 題1 分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所稱之長照機構法人是指提供何種服務之機構?
核心觀念
本題考《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對「長照機構法人」的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該條例第 3 條規定,長照機構法人是指「提供機構住宿式服務」,並依本條例設立的長照機構財團法人及長照機構社團法人。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定義中的關鍵詞「機構住宿式服務」,再和選項比對即可。「機構住宿式」指服務對象入住機構接受照顧,題目問的是長照機構法人所提供服務的類型,因此應選住宿式服務。
選項分析
第 39 題1 分
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中,有關司法警察救援兒少性剝削被害人後的處置措施,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5條,重點是分清楚救援後的處理機關,以及「列為保護個案」與「未列為保護個案」的處遇差異。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08年)法規為準。
依當時規定,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查獲、救援被害人後,應於24小時內將被害人交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地方主管機關應評估被害人的就學、就業、生活適應、人身安全及家庭保護教養功能;經列為保護個案者,得採取通知父母、監護人或親屬帶回並予適當保護教養、送交適當場所緊急安置並提供服務,或其他必要保護與協助。未列為保護個案者,主管機關得視需求轉介相關服務資源。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司法警察救援後」,確認警察的法定處置是限時移交地方主管機關,不是自行決定安置或通知家長帶回。接著依主管機關評估結果區分兩類:
- 列為保護個案:可採取法條所列保護處置,包括緊急安置。
- 未列為保護個案:仍由主管機關視需求轉介服務資源,並非一律不轉介。
因此,符合「列為保護個案者,可送交適當場所緊急安置」的選項為 C。
第 40 題1 分
依老人福利法規定,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老人福利法》對老人請領現金給付或補助權利的保障。依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老人福利法》第 12 條規定,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或供擔保之用。
這項規定保障給付能用於老人生活所需,避免債權人扣押、請領人自行讓與,或以給付權利設定擔保。判斷時要一併掌握「扣押、讓與、供擔保」三種限制。
解題方法
直接對照法條列出的三種禁止用途。只有完整包含「不得扣押、不得讓與、不得供擔保」的選項,才符合規定;題目沒有設定例外情形。
選項分析